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由漢補世家企業有限公司販售之枸杞產品,檢驗結果檢出多項農藥超標,衛生局派員稽查,檢出11種殘留農藥,當中有9種合乎農委會公告殘留農藥含量,但有2項殺蟲劑農藥超標,分別是:Acetamiprid亞滅培1.52ppm(標準:1.0ppm以下)及殺蟎劑Propargite毆蟎多0.08ppm(標準:不得檢出),不符「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規定。
臺北市衛生局調查,案內枸杞產品係漢補世家企業有限公司於104年3月以啟和貿易有限公司名義向彰化縣「村記」購買40斤後再分裝成每袋600公克販售,該局稽查現場僅剩餘3包產品,除要求該公司立即下架、不得販售外,已移請彰化縣衛生局進行查辦,並同時副知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北市衛生局將持續與彰化縣衛生局密切連繫,追蹤問題產品是否流入北市販售。
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確保食品衛生安全,據此,食品業者販賣之食品應符合衛生安全及品質之標準,若有不符規定事項,將依法處辦。衛生局已針對市售枸杞產品執行專案抽驗計畫,如查有不符規定情形,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