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五層樓公寓的四樓,三年前買下時有整修過,沒有漏水。樓上五樓空了一段時間後,去年終於租出去了,房東全家去大掃除,此時我們發現浴室外牆壁,也就是陽台的牆壁有水痕下來,經過很久的交涉才知道遇到壞人了,樓上陳老闆長相也不壞,只是很摳,因為我們急著處理,對方又指責也許是我們敲牆壁時造成漏水,反正我當凱子花了一萬元處理他家浴室漏水下來的問題。
今年又漏了 orz
同個浴室換個地方更嚴重 orz orz
現在浴室隔壁的房間屋頂漏水,以天花板跟牆壁交接處為中心往外半公尺,往下一公尺油漆全部剝落,牆壁永遠都是濕的,天花板掉下一小塊水泥,裡面都是生鏽的鐵水...我們這房子的水管走線很簡單,漏水位置上方剛好是一根供水管,從地板到牆壁後往上折到臉盆,很有可能是那邊漏下來的。
樓上陳老闆現在又更皮了,說他房子十幾年前換過管線,不會有問題,叫我去查三樓有沒有漏水,因為漏水會往上面噴。我說那幫他找看看那邊出問題,我去關他的水塔開關一天,證實是不是他家的水,他又不肯,說我無權關他家的水管,他也不會去關。
吵架過後,他的最大讓步是開門讓我帶水電進去修,錢要我出。偏偏這次事情大條,水電說這可能要花好幾萬,小弟手頭沒有幾萬可以當肉包子打狗,只好來M01請問各位房事達人,這種問題該怎麼解決?
聽說是直接寄存證信函上調解委員會?還是有什麼方法可以叫對方出面呢?我們這邊有社區管委會,但沒有什麼作用就是了。
我家重新裝潢,發現天花板有漏水
先告知樓上有這件事(避免未來上法院,樓上會說他是非故意造成,而減少賠償),並通知修復,再請里長來看
水是只會往下流,不會往上流的(土木技師公會技師說的)
另外,要看你家漏水的點在哪,聽起來,樓上的漏水點並不是進水管
因為會24小時持續漏水,有可能是浴室防水層已失效,或是排水管破裂
之後寄存證信函或請律師發律師信,告知請於幾月幾日前完修,不然後果及造成更大的損失,須由樓上屋主負責
後來我家樓上還是沒修,因為我家持續漏水
就上調解委員會,第一次及第二次,樓上都說有誠意解決,但是需鑑定是他家漏水
我就找了建築師公會來鑑定,不過初勘時,建築師好意告知樓上,請他不要覆勘
因為幾乎可以確定是樓上漏水,如果複勘,費用可能會接近10萬
到時候會由肇因方支付,
後來第三次調解會,樓上就不來了
所以我直接告上法院,開庭時,樓上又否認漏水,並推說建築師所說的話
都是我說的,而建築師沒說
所以我直接要求覆勘,不過樓上知道由建築師公會鑑定會對他不利
就直接向法官要求更換鑑定單位,我也同意,因為真相是不會改變的
之後更換土木技師公會
土木技師公會鑑定後,鑑定報告也是更建築師公會口頭告知的一樣
漏水原因是樓上造成的,損害費用比我們要求的還高
因為,我本來只要求櫃子損害的費用
但是土木技師會將其餘牆壁復原費及材料漲價的費用亦並列入計算
再加上鑑定費用,導致樓上現在需賠償我所求償的金額近兩倍
不過因為現在將鑑定報告送交法院,須等待法院開庭
但是結果大致不會變更,除非樓上還有新花招
現在就等法院宣判,如果樓上還是不賠,就再提出假扣押反制
好處 : 有機會拿回受損的費用(損害賠償告訴)
條件是1.證據須收集清楚(依日期分別存證) 2.必須和樓上溝通過,不可不告知就告他,會因為非故意造成
而賠償其中幾成
壞處 : 1.整個過程長達將近一年 2.所有雜事及費用均由原告承受 3.若有請律師,律師費要自付,只有法院的費
用由敗訴者支付 4.以後會不想見到樓上的人(我沒差的原因是以前見到也不認識,一年也見不到3次)
5.若想要求精神賠償,須提供非常有利的證據,才可以要求(例如漏水造成你無法工作,醫生願意開出證明
等等)
看起來壞處多於好處,不過漏水方也是抓住這一點,所以有恃無恐。
而我只是為了爭一口氣,賠償的部分當然還是要,不過已經不是第一目標。
很累很辛苦,但是建議一定要堅持住。
忘了一個重點,一定不要自己或由樓上自行修復,因為到時候會找不出原因,樓上如果修了,但是還漏水
會說不清,一定要請第三方公正人,里長或管區甚至花5000元找建築師公會或土木技師公會到場順便初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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