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廈奪命火】1劏17業主涉違規 已購入廠廈近半數業權   

【工廈奪命火】1劏17業主涉違規 已購入廠廈近半數業權   

撰文:潘安奇 王譯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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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涌美適工業大廈10樓A室前日(12日)晚上發生釀成三死奪命火警,事件起因仍在調查中,惟工廈的消防安全問題令人關注。屋宇署昨日表示,起火1劏17的A室部份改建工程不符合安全標準,故將會命令糾正違規情況,或可能會檢控相關人士。
記者翻查資料,疑違規的單位業主最少擁有上述廠廈30個單位之中的13個業權,包括起火樓層的下層(9樓),該樓層單位亦有「1劏9」的情況。記者正向屋宇署查詢其消防安全問題。

葵涌美適工業大廈火造成3人死亡。(資料圖片)

涉事的美適工業大廈位於葵涌葵定路1至11號,1970年落成。記者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發生火警的美適工業大廈10樓全層由盈通香港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其董事為雷鳳娟和雷勝明,兩人有親戚關係。屋宇署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指,該署並無接獲起火的10A單位有申請批准分間該單位的建築圖則、更改用途通知或申報進行小型工程的記錄。

屋宇署初部調查顯示,單位被分間成17個獨立房間,部分改動工程未符合逃生途徑及耐火建造的安全標準。屋宇署又指,會就有關違例情況向相關人士發出法定命令,要求糾正違規之處,並會進一步搜集証據,以考慮就有關違例情況,對相關人士提出檢控。

起火的10A單位被分間為17個房間。(王譯揚攝)

地政:可作「工業」、「倉庫」用途

地政總署則表示,對葵涌美適工業大廈火警造成人命傷亡感到難過,會在不影響相關部門的調查工作前提下跟進個案。 該署指出,根據批地條款,美適工業大廈可作「工業」及/或「倉庫」用途。地政總署現正查核過往是否有處理改變用途的申請。 一般而言,任何人把座落只容許「工業」及/或「倉庫」用途地段的工業大廈單位用作住用或其他非指定用途,除非業權人已向地政總署申請,並獲批更改或豁免有關用途條款,否則均屬違反地契條款。 

業主家族曾擁上市公司

記者翻查土地註冊處資料,發生火警的美適工業大廈10樓由盈通香港集團有限公司持有,其董事為雷鳳娟和雷勝明,雷勝明為十多間公司的董事,而該批公司分別持有該工廈的多個單位,樓層遍佈2樓、3樓、5樓、6樓、9樓、10樓、11及13樓。該幢工廈有15層樓(1字樓至15字樓),每層分為A室及B室,若不包括地下樓層,大廈共有30個單位,而雷任董事的公司總共持有13個單位,換言之擁有近半數業權。

起火單位的10樓全層,70年代由雷志購入,其後一直由雷家或其相關公司持有。此外,6樓單位及9B單位等亦於早年由雷家或相關公司購入。近年,雷勝明所屬的公司亦積極購入大廈其他單位,包括2008年以逾1,700萬購入9A單位。2014年,董事包括雷勝明的智慧投資亦以超過1400購入11樓單位。

雷氏家族創立的昌明投資早於60年代創立,1997年上市,主要業務為印刷上市公司的招股書和年報。2014年,昌明投資易名為偉祿集團。

同屬起火單位業主9樓單位,亦有「一劏九」的情況。(王譯揚攝)

起火下層:一個大單位被分間為9個獨立間

記者到訪美適工業大廈,發現業權同屬雷勝明公司的9樓亦有疑似分間單位的情況。根據門牌,該個相信同樣約數千呎大的單位被分間為9個獨立單位,公司種類包括製作公司、婚禮攝影公司、科技公司及營銷策劃公司等,房間則分佈於一條一米多闊的走廊兩側。據了解,屋宇署將會繼續巡查該幢大廈。記者正向該署了解,上述分間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