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五張圖為你詳解法律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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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像來源,EPA

由中國中央當局主導制定的香港《國安法》6月30日通過後當日立即實施。港區《國安法》涵蓋「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四類罪名,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

此法賦予北京直接在香港增設國安機構與人員,一些情況下可不受香港本地法律制約;一些案件可以由北京派遣的人員直接在港偵查,檢控及審判在內地進行,引起廣泛關注和擔憂。

批評者認為,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提前終結北京承諾的「一國兩制」。 法律一齣已有民運人士離港,科技公司暫停與港府分享用戶數據,一些民眾開始自我審查; 英國等西方國家為香港人提供更多簽證及移民政策便利,為香港的未來增添了諸多不確定性。BBC中文製作一下五張圖表,為你詳細解讀這部極具爭議的立法。

中國中央政府新設機構及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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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新設機構與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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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罪行
不同處理程序對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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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則給予搜證人員更多權力

內容整理:BBC中文

圖表設計及製作:BBC News東亞數據新聞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