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承認港人BNO護照 港府:海外遇事需「找自己國家」

記者蘇子喬/綜合報導

不只有台灣年輕人被騙到柬埔寨「打工」,也有香港居民在東南亞面臨著相似的處境。香港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因此在12月6日召開會議,會議討論香港入境事務處為在外遇事香港居民提供的協助工作時,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堅決的表示,「特區政府不承認BNO(英國國民(海外)護照)。若持有者在海外被拘捕,建議「找自己國家」幫助,但只要是香港居民求助,港府都會盡量提供協助」。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持有BNO護照的港人在海外遇上困難時,只能找自己國家(英國)幫忙,香港及大陸不會協助。(圖/翻攝自微博@環球時報) 

BNO名義上是英國國籍,但沒有英國居留權。英國早年殖民統治香港時,向港人發給的是英國屬地公民(BDTC)護照,因應香港回歸預防大批港人因為主權轉移而湧入英國,才改由BNO護照取代。港府早在2021年1月就宣布不承認 BNO 為有效旅行證件和身份證明,且從1月31日開始,不再允許BNO用於香港出入境。

鄧炳強進一步說明,港府對 BNO 立場是不承認其為旅遊簽證或身份證明,且無法替代香港居民證。同樣的,他指大陸駐外使館提供服務的對象,一般是指「香港的中國大陸公民」,也會盡量協助部分非永久香港居民,比如外傭等,但如果持有BNO的港人在海外被拘捕或牽涉使領館事宜,建議他們「搵返(找)自己國家」。

不過,香港國安法後,英方改變態度,單方面宣布放寬BNO護照持有人申請居英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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