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案錄‧臺灣】台北市永康公園分屍案@談奇述異|PChome Online 個人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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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8 02:29:13| 人氣29,102| 回應0 | 上一篇 | 下一篇

【重案錄‧臺灣】台北市永康公園分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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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晨公園 皮箱藏屍

 1977年十月十一日清晨四點多,台北市環境清潔處新生南路清潔隊的隊員,在永康公園內集合,準備清掃九日十日連續國慶假日後民眾遺留在公園的垃圾。當時清潔隊員在公園東側出口附近,發現了兩隻皮箱。這兩隻皮箱立在地上,一個是鐵皮質灰色手提箱,另一個則是淺藍色的軟皮旅行袋,正在打掃的清潔隊員看到這兩個皮箱,好奇的看了一下,注意到皮箱的拉鍊並沒有拉上,於是便大著膽子將兩個皮箱撥開,那位清潔隊員看了一眼,皮箱內裝的好像是肉,他懷疑可能是民眾把死掉的貓狗用箱子裝了丟到公園,於是叫一旁另一位同事過來看看。

  另一位清潔隊員聽到同事叫他,於是也走過來瞧瞧,看看箱縫內只看得到肉色的東西,並沒有貓狗之類的皮毛,其中一位徐姓清潔隊員索性蹲下來打開箱子。

 「我的媽呀!是人肉!」箱子打開後,映入清潔隊員眼中的竟然是兩隻人手,清楚隊員受到驚嚇,趕緊撥電話向一一○報案。當時警局收到通知派了兩位保安隊的警員前往察看,正好當時台北市警察局督察長孟昭熙正在永康街一帶慢跑,他聽到警車聲後也好奇的過去察看,到了現場之後發現竟然是件分屍命案,於是就在現場指示封鎖棄屍現場,並且請警員通知局長、副局長到現場勘察。


 當地管區大安分局刑事組的值日刑警稍後也趕到現場,當員警看到刑警來了之後終於鬆了口氣,刑警向先到現場的員警詢問,確認沒有人動過棄屍現場,於是除了要求繼續保持現場完整之外,也往上一層層通報。不久台北市警察局局長、副局長、刑警大隊長和副大隊長等人也帶著鑑識人員過來了,一時永康公園成了警官聚集地,大安分局所有的警力都出動了。

 但是隨著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一旁圍觀的民眾也越來越多,分局長覺得如此可能會到辦案造成不便,於是向局長報告,請速派檢察官到現場驗屍,以免影響人心。

 分局長會有如此顧慮,是因為當時有一件極轟動的江子翠分屍案尚未破案,連死者的身份都還未察出,不到兩個月竟然又發生了分屍案,還是棄屍在當時不少官員所居住的永康街一帶,也難怪他會緊張了。

  局長也了解這一點,於是授意鑑識人員馬上展開鑑識,鑑識組受命後,打開了另一個皮箱,發現另一個皮箱內裝的是死者的下半身。

  兩個箱內都裹了一條毛巾,其中上半身的軀體少了頭顱,雙乳被割下,胸腹之間的皮以及內臟都不知去向,兩隻手臂刀痕纍纍,下半身無小腹,左右大腿皮也被割,死狀極慘。在場的警員見到屍體的慘壯後都不禁倒抽一口冷氣。

  「頭呢?」台北市警察局局長胡務熙問道。鑑識人員表示現場並沒有發現死者的頭顱以及內臟,就在此時楊日松博士也趕到現場了,他將屍體搬動了一下,說道:「屍體沒多少血跡,像是洗過了。」在初步勘驗後,楊日松報告說:「死者皮膚細膩,手指纖長,可能是五十歲以上的女姓。生活充裕、保養良好,屍體尚無屍斑,亦無屍臭,死亡時間在十小時內。」

  說著,楊日松在擺好屍體後,搖了搖頭。「局長,這宗分屍案比江子翠那宗還殘酷,兇手是從脊髓骨切段死者為兩截,開胸破肚,還將所有的內臟挖出,他可能還把所有的屍塊都洗過一遍。」


神秘電話 破案關鍵


  當時也在現場的刑事局局長曹極,這時突然想起了一件事,這實在是太湊巧了,就在大前天十月八日,他在刑事局辦工時接到一通莫名其妙的電話,電話是名女性打來的,她披頭就問「你是曹局長嗎?」

  「是的。」

  「我住永康街廿三巷,我的丈夫在外與人私通,我現在要去捉姦。」

電話這時突然斷了,之後就音訊全無。當時曹級也只覺得奇怪,直到此刻他站在永康公園外,見到皮箱內的屍塊後,心中突然浮現那通神秘的電話。

  於是他吩咐刑警大隊副大隊長洪鼎元過來,叫他帶幾名幹員到永康街廿三巷看看,注意一下是否有失和的家庭。洪鼎元答應後,就帶了幾名刑警到永康街廿三巷開始查訪,這時,突然有人向洪副座打招呼,洪鼎元一看,原來是位他認識住在永康街的一位朋友。

  寒暄幾句後,那位朋友向洪副座提到,就在當天凌晨兩點左右,他因為睡不著起來喝水,結果聽到巷子內有人拖東西的聲音,像是拉著鐵皮在地上走似的。

  洪鼎元一聽整個人馬上警醒起來,他向朋友道了謝,馬上沿著永康街廿三巷邊走邊瞧,果然地上就有兩三道刮痕,從巷內一直延伸到棄屍現場。

  洪鼎元這時帶著兩位刑警,順著痕跡一路走到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門口,刮痕就是從這邊拖出來的,洪鼎元推了推門,發現門沒鎖,他推開後,喊了有人在
嗎?無人回應。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是日式平房,這時他注意到玄關台階內堆了兩包東西。

  他這時再大喊:有人在家嗎?還是無人回應,一旁的刑警就直接跨入庭院,打開台階上的包裹。只見裏面都是些女性的衣物化妝品,這時洪鼎元叫刑警把管區找來,說拖痕一直到這裏,這戶人家是誰?叫刑警把管區的警察找來。此時正在翻動包裹的刑警突然大喊一聲:「副座,有了!」邊說,邊從包裹內提出兩把沾有血跡的菜刀。
 
  這時突然門外有人在看著他們,刑警以為是看熱鬧的民眾,揮手叫他離開。那位戴著墨鏡的六十多歲民眾愣了一下,正準備轉身離去時,刑警突然看到那男子手上有傷,馬上大喊:「慢著!你是不是住在這裏?」刑警這時已經上前抓住他手臂,發現他的兩手抖的厲害。

  「我是住在這兒。」

  「你叫什麼名字?」

  對方停了一會,好不容易擠出了三個字。

  「侯崇修。」

四度結婚 時起勃谿


  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是當時郵政單位的宿舍,當時六十四歲的侯崇修就住在這兒。侯崇修身材魁梧,是交通部郵政總局的視察,同時也擔任全國郵政工會的常務監事、郵政人員福利委員會委員兼副總幹事,是當時郵政單位內的高級人員。在案發時他一共結過四次婚,在他和第三任太太離婚之後,經人介紹認識了一位五十歲左右的蘇姓寡婦,兩人相識數月後隨即結婚。

  但是在婚後,侯崇修和太太卻常常因為一些日常生活上的芝麻小事吵架,幾乎每天都會為了小事勃谿,特別是在彼此的金錢上鬧得非常不愉快。在婚後侯每個月交給妻子一萬六千元,三個月後他發現他新婚的太太每個月都將錢花的一乾二淨,侯覺得這樣的花錢態度不對,勸太太省一點,沒想到新婚的蘇姓婦人認為丈夫多事,就因此兩人鬧得不可開交。

  就在侯崇修為了家事心力交悴之際,1977年初他經過遠東百貨,正好遇到他前任妻子,兩人見面時十分驚喜,在彼此寒暄之後侯留下了他的地址,過幾天後侯的前妻寄了封問候信給他。

  不巧那封信正好被侯的太太蘇姓婦人收到,她一看到信封上的字跡娟秀,馬上就撕了開來看,這一看看得她無名火起,質問侯是不是仍和他前妻有來往。

  這麼一鬧讓原本身體十分健康的侯崇修開始覺得不舒服,除了心臟病之外,不久他還發現自己竟然得了糖尿病,原本魁梧的身體就這樣漸漸的消瘦下來,就這樣外和妻子不和,內又自己健康不佳的情況下,他動了和蘇姓離婚的念頭。

  「離婚?」聽到自己的老公提出離婚,蘇姓婦人氣炸了。「沒那麼簡單,離婚贍養費一百萬元,少一個子兒都不行!」

  眼看離婚不成,侯崇修又氣又急,蘇姓婦人在每次大吵後都會離家一兩天,回家後雙方停火,過沒多久又開始吵起來,這時侯更發覺太太明知道他有糖尿病,竟然故意煮一些又鹹又甜的東西給他吃,侯崇修恨極,生活竟然變成了一個無止境輪迴的地獄。

  有天,在大吵一架之後,侯說只要蘇姓婦人願意離婚,他情願給五十萬。

  「五十萬?門都沒有!」

  「我現在手邊就只有這麼多!」

  「別以為我不知道,你手上有不少股票,賣一賣不就有一百萬?」

  侯崇修聽到這話嚇了一大跳,他的確沒多少現款,因為他將賺得的錢都投入股票,只是這事知道的人不多,他更從來沒告訴過他太太,那麼她怎麼會知道這件事呢?

  他開始懷疑,蘇姓婦人之所以要和他結婚是不是有什麼特殊的目的?不然婚前相安無事,怎麼婚後就馬上鬧的雞犬不寧?

  1977年雙十節當天,蘇姓婦人突然想到西門町逛逛,侯當時糖尿病發作不想出門,蘇姓婦人冷言譏諷,就這樣三言兩語不合又開始吵起來,恰巧前幾天侯的乾女兒結婚,寄了喜帖給侯,蘇姓婦人就拿這大作文章,百般羞辱,後來更拿出了兩個行李箱出來。

  侯崇修一見到妻子拿出皮箱在整理衣物,大聲問她要做什麼?她回道要到台中,趁這段時間要侯準備好一百萬,如果等她回台北還沒準備好,那她要兩百萬元才會答應離婚。就這樣兩人又開始大吵起來,鬥了一陣之後,雙方罷手,侯在妻子正準備洗澡時因為尿急跑進浴室,卻因為糖尿病,老是尿不出來。

  蘇姓婦人一旁看了,出言譏諷,侯崇修這時候氣不過,轉過身來就打了她一巴掌,蘇姓婦人一怒就抓著他的衣襟張口咬下,侯這時不禁勒住妻子的脖子。

  「我就勒死妳!」侯崇修大喊。

  「你敢?」蘇姓婦人不甘示弱,也回嘴。

  侯用力一捏,蘇姓婦人昏了過去,這時侯一不做二不休,跑到廚房拿了把前幾天剛買的新菜刀,接著又衝回浴室,正好蘇姓婦人此時轉醒,眼見侯崇修提刀進來,馬上撲過去要奪刀。這時兩個人都已經吵到失去理智,侯崇修一咬牙,砍向他妻子的脖子.....


案發三小時 兇手歸案


  
  洪鼎元在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侯崇修家門口,手中正拿著剛剛發現的疑似兇器,正好這時候疑兇侯崇修出現在門口,洪鼎元示意刑警,將顫抖著的侯崇修帶到屋內。

  「外面那屍體是不是你太太?」

  「是........」

  等刑警帶著侯崇修進到屋內看守後,洪鼎元馬上飛奔至棄屍現場的永康公園門口,「報告局長!嫌犯已經逮到了,就在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台北市警察局長胡務熙和刑事局局長曹極聽到都愣了一下,隨即就向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處趕過去,一到屋內,留守的刑警一看到這麼多的長官到來,馬上站起來。

  「就是他嗎?」胡務熙問道。

  「是的。報告局長,他叫侯崇修,是郵政總局視察,死者是他太太。」

  胡務熙看了看一旁的兇嫌侯崇修,他覺得對方很眼熟。

  「侯先生,我是台北市警察局長胡務熙。」

  侯崇修原本一直低著的頭抬起來看了一眼。「我知道你是老鄉。」侯崇修說道。「我也是特訓班的。」

  「幾期?」

  「四期。」

  「喔!那是老學長囉!你怎麼會做出這樣的案子呢?」

  侯崇修默然不語。


棄屍溝底  探溝尋屍

  台北市警察局長胡務熙見侯崇修不說話,繼續問道:「外面的屍體少了頭和內臟,你把那些東西藏在那裏?」

  「我把它扔了!」

  「老學長,現在事情已經到了這個地步,我希望你能合作,這樣或許大家可以幫你說說話。你究竟把頭和內臟扔在那裏?」

  「如果我說出來,算不算自首?」都已經到了這節骨眼,侯崇修竟然還說這話,胡務熙聞此有些為難。

  「我會向檢察官提起你很合作,至於你剛才說的得由檢察官決定。」

  「好!我就實說了!頭連同內臟都丟在巷口的水溝裏。」

  「那條巷子?」

  「記不起來了。」

  「這樣好了。」胡務熙說,「你帶我們去找,找到後我馬上向檢察官傳達你的意思。」

  侯崇修安靜了很久,之後他站起身來,決定要帶辦案人員去找剩餘的屍塊,但是因為他糖尿病病情嚴重,身子不穩,一旁的刑警見狀趕緊攙扶他的身子。接著侯崇修在辦案人員的陪同下,慢慢的走出院子,走向信義路二段一九八巷附近。

  「就在這裏!」他指向路旁水溝的第一個鐵蓋,在場的大安分局局長張秉恒馬上命令一旁的刑警將水溝蓋掀開。當蓋子一打開,一堆稀稀爛爛的內臟赫然出現在眼前,其中一名刑警乍見此景,忍不住就當場嘔吐。

  「下去將內臟撈起來!」分局長面不改色的對著陪同前來的刑警說道,這時一位鍾姓刑警只得踩進溝內,用手將那團內臟一件件的撈起,放到塑膠袋內。

  「人頭呢?」

  「報告分局長。沒看到。」鍾姓刑警邊說邊繼續尋找,這時他摸到一個硬硬的東西,他抓起來一看,發現正是死者的頭顱,只是侯崇修下手太狠,當刑警捧起頭顱時,腦漿從傷口散了一地。

  「報告分局長。頭都破了,頭皮連同毛髮被剝下。」這時大家一看,發現刑警所撈到的只是頭顱骨,頭骨上的面皮和骨頭分了家,稍後也被尋獲。

  「再找一找,看看還有什麼?怎麼少了這麼多?心臟、肝臟和肺臟怎麼都沒有?」

  到目前為止已經發現了死者的頭骨、毛髮連面皮、腸子連肚胃.....然而在溝內怎麼撈就是找不到心、肺、肝。

  「會不會被水沖走了?」

  「要沖走連這些都一起沖走了。再找。」大安區分局長張秉恒下了指示,隨即再帶著侯崇修回到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處。

  回到台北市永康街廿三巷十六號,此時屋內已經有許多警方的鑑識人員展開鑑識工作,鑑識組在浴缸內找到血衣以及一副皮手套,浴缸四周都有血跡,警方初步認定這裏就是命案的第一現場,當侯崇修回到住所後,警方問他對不對,他點了點頭。屋內木質地板上的拖拉痕跡十分的明顯,從屋內一直到庭院,再一直到永康公園。

  當時奉命偵辦此案的檢察官江文利,在和法醫楊日松博士一同勘驗過死者的遺體後,就在大安分局內開始臨時偵查庭,開始案件的調查。侯崇修此刻來到檢察官面前,鼻上仍架著一早戴著的墨鏡,由於糖尿病並情的影響,他的面部略為浮腫。

  檢察官見到他,開口問道:「聽說你是讀法律的?」

  「是的,我是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

  「現在,我問你話,你要坦白回答,如果有疑問,你就慢慢解釋。你為什麼要殺死你的太太?」

  侯崇修顫抖著雙手,將他和太太結識而結婚,婚後倆人常常大吵的事說出。

  「就為了這些事你就殺了她嗎?」檢察官江文利目光炯炯的瞪著他。

  「還有,她有時只為了一些芝麻小事就百般羞辱我,...看電視時會藉著電視劇藉題發揮,指桑罵槐,說什麼男人不是好東西,我實在是無法忍受下去。」

  「你是怎麼殺她的?」

  「她在洗澡時,我們又吵起來,我先用手捏住她的脖子,等她昏過去,才拿菜刀殺了她。」

  「砍了幾刀?」

  「記不清了。」

  「既然殺了她,為什麼還要分屍?」

  「我想把她搬走。」

  聽到這裏,檢察官已經有點生氣了。「你是怎麼分屍的?」

  「我第一刀是從她的胸膛破開,把內臟取出後放在塑膠桶裏,然後再將她胸部的皮往下割去,再把兩腿皮割下,最後切斷她的脊椎分成兩截。」

  「為什麼又要將她的頭皮剝掉?」

  「這樣別人就認不出來。」

  「你是先把頭砍下嗎?」

  接著,侯崇修詳細的向檢察官交代了分屍的過程。

  在整個偵訊的過程中,由於侯糖尿病嚴重,必須不時上廁所,檢察官也准許他上廁所,就在侯上廁所時,檢察官江文利和大安分局局長張秉恒就在相互研究他殺妻分屍的動機。張秉恒一直認為,以侯現在的病情,走路都搖搖晃晃,怎麼可能順利將對方殺死並分屍?檢察官想了一會,認為應該沒有共犯,地板上的拖拉痕跡太明顯,有共犯的話不至於留下這樣的痕跡。也因此在庭訊上檢察官和警方一直追問侯崇修有無共犯,侯自始堅稱兇手只有他一人,包括分屍和運屍。

  接下來就是認屍的作業,蘇姓婦人生有一子。當時人在桃園,警方找到他時他並不知道命案的事,聽聞繼父殺了母親,他表情愣住了。

  警方詢問了他一些他母親和侯崇修認識結婚的事之後,請他提供一些他母親的特徵,由於死者死壯甚慘,警方不讓他探視母親的遺體。

  當死者的兒子踏出偵查庭,正好遇到侯崇修被警方押上車,死者的兒子見到他不禁號叫道:「侯伯伯,你為什麼要這樣?為什麼要殺死我媽?」

  侯崇修搖搖頭,神色黯然的說道:「孩子,你不會懂的。」

【1977-10-27/聯合報/03版/】

永康街分屍案宣判 被告侯崇修處死刑

判決書中強調用重典正人心
台北訊


台北市永庫街分屍案,昨天下午四時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結宣判:被告侯崇修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審判長吳啟賓當庭宣稱:被告侯崇修殺妻毀屍出於預謀,其精神狀態並無失常耗弱情形,而且認定他犯罪後向警方承認犯行,是為自白,而非自首,不構成減刑條件。

  宣判時,法庭內外擠滿了旁聽的觀眾;侯崇修聆判後,面無表情,態度從容。 

  審判長告訴他:如不服此項判決,可在接到判決書後十天內,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上訴;他點點頭,沒有開口說話。

  判決書中強調:「被告侯崇修身受法學教育,位居高級郵務員,學養素行固非不良,其求偶心切,渴望婚姻生活,終為婚姻生活所困,肉體精神備感痛苦,亦堪同情。惟不思以正常方法解決困難,反憑藉所學,陰算害人。夫妻同命,情深義重,奈竟狠毒其心,殺妻滅屍,支解折割,視人命如草芥,殘忍慘酷,惡性深重,較之窮凶極惡之徒猶有過之。邇來兇殺案件似有競相仿效製造之勢,治亂用重典,非從重制裁,不足以正人心,戢凶風,而維社會安全。爰處被告以死刑,並褫奪公權終身,以昭戒。」

  判決書指出:侯崇修、六十四歲,浙江人,是交通部郵政總局台北郵局視察,民國卅八年起調駐郵務工會辦公,兼任全國郵務工會聯合會常務監事。四十八年畢業於東吳大學法律系,曾結婚四次,離婚二次,最後一次是今年元旦與死者蘇永光結婚。蘇永光原配丈夫於六十四年十二月因病死亡,再婚前在花蓮稅捐稽徵處任雇員。
  
  侯崇修與蘇永光結婚後,因個性、興趣、生活習慣兩不相同,時起孛,蘇永光以犧牲職業,自花蓮遠來台北與侯崇修結婚,全心全力侍候侯崇修,竟得不到他之關心、愛顧,認侯欺騙感情,及至四月底發現侯崇修前妻致函侯崇修問候:又侯崇修的乾女兒陳喜樂偶至家中探望他,遂懷疑侯崇修有外遇,日常常加諷譏爭吵,不分畫夜,侯崇修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及失眠症,不堪其擾,甚以為苦,亟思離異。但因蘇永光要求贍養費新台幣一百萬元,談論沒有結果。

  九月十六日因江子翠分屍案警察機關查尋被害者姓名尚無頭緒,侯崇修遂萌使蘇永光「行方不明」之意念,又購買鋼質菜刀兩把,以備殺害蘇永光之用。

  本月初,侯崇修的乾女兒陳喜樂,因孩子滿月寄來之請帖上寫侯崇修「先生」夫人,蘇永光認稱「先生」而不稱「乾爹」,必有隱情,爭鬧兩日,且將離婚贍養費提高為一百五十萬元,九日又要脅侯崇修快做決定,否則等其從台中回來後,就需再加五十萬元為二百萬元,十日夜士二時許,蘇永光在永康街廿三巷的住宅浴室洗澡,侯崇修進入小解,她催問離婚事決定沒有?兩人因而鬥嘴,她出手抓他臉、胸部,侯崇修忍無可忍,平日積憤頓湧心頭,殺意萌生,先以雙手緊勒蘇之頸部,因蘇喊叫,乃奔出浴室外取來預買之菜刀對準蘇之頭頸亂砍,至蘇倒地死後,為圖湮滅行兇事證,即用該菜刀將蘇永光的屍體支解,分裝兩隻手提箱內,本擬搭計程車丟棄偏僻地區,但因勞碌一夜,氣力已盡,於自其住宅將該兩皮箱拖至永康街公園東側出入口處後,未見計程車經過,即棄置該地,返回住宅,清洗殺人分屍現場,準備移走兇刀及死者衣物等,以偽裝蘇永光「行方不明」。

  次日清晨五時五十分左右,台北市環境清潔處隊員徐澄淼、游天成清掃永康街公園時,發現裝有肢體的皮箱,立即報警,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長胡務熙,刑事警察局長曹極等人,循皮箱拖行與地面磨擦之痕跡,查獲現場,發現侯崇修準備移走之兇刀及死者衣服尚放在天井地上而告破案。

台長: TaichungBe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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