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公司会不会倒闭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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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催生了人们的保险意识,不少人会购买保险产品,为自己及家人做好保障,不过有些客户担心若保险公司倒闭,投保人会否得到保障,除此之外,过去也有保险公司被收购或合并,客户的保单权益是否会丧失呢?

香港有不少来自国际、知名且有百多年历史的保险公司,例如1919年成立的友邦保险、1877年成立的宏利保险及1848年成立的英国保诚保险等。即使保险公司历史悠久,也不代表这些公司一定不会倒闭。

2008年金融海啸,美国AIG保险受到美国次按危机被评级机构大幅度调低信贷评级,市场纷纷赎回及抛售该公司资产,引致流动资金紧拙,迫使美国政府出手收购,成为史上第一宗被政府收购的保险公司。

香港到目前从未出现人寿保险倒闭的情况,收购合并活动曾发生,如2012年ING保险亚洲业务出售予李泽楷并改名为富卫保险、2018年美国万通保险香港业务被云峰金融收购等。

偿付准备金 必需要充足

当保险公司被收购后,投保人一定关心自己的保单权益会否受到影响。保单是保险公司其中的资产负债,在收购或合併后,必须承接已有的保单及条款细则,确保已存在的保单持有人的权益。香港保险公司是受香港保险业监管局规管及发牌照许可证,同时受《保险业条例》法规监管。在港营运的保险公司必须要有充足的股本需求和偿付准备金,同时要有足够的再保险安排等。

在严谨的法规监管下,确保在港保险公司必须有充足偿付金额。保险公司需要向保监局缴立一笔准备金。所谓的偿付准备金,即是保险公司能够短期内付出的赔偿金额。同时根据《保险业条例》(第41章)第25a条规定,在港保险公司维持一定的资产数额包括偿付准备金额不可少于业务净负债的80%。同时,根据《香港保险公司条例》,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能低于150%,保监局将禁止该保险公司继续销售新保单,直到偿付比率高于150%为止。

再保险安排 最后防火墙

保险公司牵涉重大的公众利益资产,因此严谨的法规监管才能使保险公司稳健发展。与此同时,保险公司需要为其公司的风险系统作出足够的再保险安排,保监局已制定一份有关《再保险指引》的一般守则安排,目的更进一步保障投保的权益。很多学者都提及保险公司是金融行业的最后防火牆,保险公司其资产庞大,背后的投资以政府国债占比较多,除非政府倒闭,因此保险公司直接倒闭的可能性比较低。

若被收购并购后,新保险公司必须继续承保,条款不能改变。只有成功转移保单到新公司或支付已有的保单,保险公司才能批准破产。保险公司需要为该公司投再保险计划,寻找第三方分担风险,为整个行业的稳固更可靠。

香港保险受法律保护吗?答案是肯定的,它受香港法律保护,而不是大陆的法律保护。有人说压根也没想让大陆法律保护,也有人说不受大陆法律保护,觉得不踏实。我也只能呵呵了,如果你在香港有套房,你希望它被大陆“物权法”保护吗?给你70年产权吗?另外,大陆的保险法1995年才颁布,香港的保险业都发展100多年了,要是等大陆保险法来保护,1995年之前的保单该怎么算?都非法不成?

你在大陆填表买美国的房子是可以的,但你在大陆填表买香港的保单就是不ok,很神奇?是地方保护而已。

严格的说法是经营人寿业务的保险公司“不可以自行宣布解散”,只可以“申请破产”。直白说就是不能关门跑路,全世界的保险公司都这样。

申请后等待保监会的救助和重组。重组后保单不失效,只是保险公司换了主人甚至是被兼并了。但重组或者救助期间的分红肯定是没有了,它都亏的要命,申请倒闭了,哪有红利给你呢?不过大陆的分红本来就稀少的很,不提也罢。

那么,什么样的保险公司容易走到“申请破产”的边缘呢?是大陆的没有经过风浪的保险公司?还是海外的保险巨头?答案并不难找寻吧。

说说数据和现实:

大陆的保险公司的偿付准备金充足率要求150%。香港是低于200%就限制发展,低于150%就停业整顿,香港管理更严格。

香港的社保基金是保险公司打理的,香港的保险公司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更不容易倒闭。

香港的保险公司大都起源于工业革命时期,经历过一次、二次世界大战和经济大萧条的洗礼。

香港保险监管规定若保险公司被清盘,则长期业务须转让给另一保险公司或因此事待成立的保险公司。同样的,对于长期业务的责任不能更改,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香港的保险公司有充足的偿付能力。香港保监会规定,所有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有数据显示,香港大多数的保险公司的赔偿支付能力过300%(内地的保险公司一般只维持在150%的幅度)。为此,香港发展至今,我们也没有见证过香港保险公司有机会倒闭。

香港人寿保险公司长期信用评级结果:
标普:AA保诚/AA-友邦

穆迪:Aa2友邦/Aa3富通、保诚

惠誉:AA友邦、保诚/AA-富通

香港保险公司中排名最高是友邦、保诚和富通,大陆保险公司排名最高是中国人寿,对比香港排名最高保险公司均低一至两个级别。
香港保险公司的评级结果明显高于内地公司,这是公司整体水平、尤其是财务实力的体现,也说明网络上刻意攻击香港保险公司可以破产的文字完全站不住脚。

保险是金融行业最后的防火墙,也是政府重点监管的金融机构。2008年全球百年一遇的金融海啸,美国雷曼兄弟经营的400家银行和美国国际集团(AIG)一起到了破产边缘,而美国政府选择拯救AIG而放弃雷曼兄弟。美国政府通过向AIG注入流动性,降低AIG财务杠杆,剥离处置AIG不良资产,避免AIG倒闭!深究其原因,最主要是,AIG旗下有AIA保险公司,如果其倒闭,不但影响金融体系,同时数千万投保人的保险和养老金将难以兑现,进而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一旦破产,其掀起的金融海啸及社会混乱破坏性远非雷曼兄弟之可比。由此可见,保险公司承担着比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等其它以商业为导向的金融机构更为重大的社会责任,故政府会采用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则及更主动的措施去防范风险,以此保证保险公司的长期经营。

事實上,自香港清政府開始,香港人壽保險公司近170年內未曾有破產案例。不用過份鑽牛角尖了,因為保險公司倒閉是相當罕見的。

市面上有一些輕言其他保險公司很快會倒閉的人,目的是誇大該公司目前的風險,造成恐慌而已。順帶一提:隨意聽從流言轉換保單,很可能因保單終止而有大損失。


退一萬步而言,那如果香港保險公司倒閉了會如何處理?

在現行法規,港政府會指派政府任命的精算師到保險公司,從公司內部監管運作,控制風險,而保險公司則被限制只能投資政府認可的低風險投資工具。

另一方面,會將部分公司客戶的保費分攤,由其他保險公司承保,由整個行業共同承擔風險。


一般而言,保監局在規範保險公司上亦有嚴格規定:

確保有充足的股本才可經營保險公司
確保有充足的償付準備金
確保有足夠的數理儲備金
確保有足夠的再保險安排

在保障消費者的機制上,也可以分為五個部份:

監管 - 由保監局規管
分攤 - 必須有足夠的再保險安排
緩衝 - 在面對保險公司在不可預知的情況下,提供合理的保障
接管 - 由保監局以信託人形式接管 或 轉讓予其他保險公司
救濟 - 未來會受保監局的保單持有人保障計劃救援


香港雖然沒有保險公司倒閉的案例,不過倒還是有保險公司轉手的情況的。如過去數年的一些著名的例子:

2015年:九鼎以107億港元收購富通保險
2016年:泰禾以81億港元收購大新人壽,同年高瓴和騰訊收購英傑華的股權
2017年:中國先鋒控股71億港元收購香港人壽,雲鋒金融以131億港元收購美國萬通


買保險,就是為了一個保障,一份的安全感。

一旦保險公司出現了狀況,除了會對實體經濟造成影響,也會危及客戶的健康及養老保障。所以基本上很多人都會選擇當地比較具規模的保險公司,因為這代表該保險公司的保險池會很大,保險池的基數越大,即代表其根基越穩健,具有更低的倒閉風險。


詳情請參考香港保險公司條例第41章27-35條
部分資料參考香港經濟日報


那作為消費者的我們,應該怎麼選擇香港的保險公司呢?那就可以參考我的另外一個文章了。

有更多關於香港保險類的疑問,可以移去這個鏈接哦,我有做了一個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