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2c(电商模式)_百度百科
电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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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c其核心概念是普通用户针对所用产品体验心得自主进行推荐分享,主要借助互联网进行互动推荐活动,并且通过推荐获得积分、或者消费券或者现金的一种新型的电子商务模式
中文名
d2c
外文名
Direct-to-Consumer
类    型
电子商务模式

运营模式

播报
编辑
1、综合性的 D2C网站。 类似 B2C 或者 C2C 网站的架构 (类似阿里巴巴或者淘宝) 有完备的支付体系,诚信安全体系,卖家就是各行业的设计师,如同传统 的电子商务平台一样,网站运营商只提供了完备的销售配套。汇集多个行业,很多设计师,每个设计师或者设计师团队都可以在上面开设 -3- 自己的展区或店铺,网络运营商提供销售配套服务。此类运营模式产 品丰富是其主要特色。
2、单一行业性的 D2C网站 网站的运营只针对某一特定行业(比如服装纺织行业、家居用品 行业等) ,只允许该行业的设计师在网站开设展区或店铺,网络运营 商提供该行业特定的配套服务。比如服装行业,网络运营商可以提供 设计作品打样服务。这种模式专业性强,无论是卖方还是买方交易针 对性都很强,便于同一行业的设计师相互交流学习。 单一行业性的销售网站应是 D2C的主流模式,甚 至可以是单一产品的模式。 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网络运营商的运营成 本,提高网络推广效率,一方面利于专业性设计师的养成。
3、在线商品定制模式 这种模式在电子商务模式中已经存在,在 D2C模式下,这种运营模式主要适用于单一行业或者单一产品的定制服务, 由设计 师和消费者直接交流获取客户要求并设计产品。收益模式预估。

收益模式

播报
编辑
网络运营商引进 D2C模式的收益模式和传统的电子商务网站差 不多,区别就是 D2C模式的运营商可以参与设计师产品销售收入的 分成。 D2C模式的主要收益来源就是设计师设计作品出售收入的分成。在设计师加盟网站时应签订详细的合约, 网站负责为设计师的作品进行推广,提供相关配套服务,设计师作品出售后,网站需参与分成。 -4- 这个合约类似“经纪人合约” ,网络运营商可以作为设计师的经纪人而存在,负责设计师的选择、包装和推广。这种收益模式比传统的电子商务模式的收益要高,而且是源源不断的收益。基于设计师的作品而制造的产品每卖出一件网站就有一份收益,一件设计作品可能会产生很多的需求;而对要买段版权的需求,合约中应约定相应的收入分成方式。对设计作品的版权问题,网络运营商可以再和加盟的设计师签订的合约中确定设计师作品版权的归属。

模式解析

播报
编辑
企业(Business):模式主导方,负责平台构建、维护、管理及营销推广。
经销商(Distributor):模式链条方,负责执行网购订单销售、商品配送。
客户(Consumer):模式参与方,网购、投诉、建议。
D2C模式其实包含了三层主要关系:首先是企业与经销商之间的供销关系,即企业可通过平台掌握各经销商库存与销售状况,并将来自网民的订单转交至经销商手上,而经销商可通过平台向企业发出订货;其次是经销商与网民的买卖关系,经销商在接到转移订单之后,根据临近消费者的终端销售点,实现最终的线下配送交易;第三,是企业与网民的主客关系,企业通过平台,与消费者形成互动,即能了解消费者关于商品的建议,亦可以通过处理客诉,及时发现隐藏在渠道方面的问题。
D2C模式原理解析
企业主导构建D2C平台模式的一个最大优势是可以最大化发挥线下经销商的优势。与一般B2C平台只有大区域性质的配送仓储中心不同,D2C实现了化整为零,配送物流更为直接、高效、便捷。简而言之,真正实现了同城配送甚至社区配送。
D2C可以带给企业什么?
企业面临的网络营销方面的危机,一种属于公关型的危机,比如网络曝光;一种属于市场型的危机,即经销商甚至个体自然人以开设网店方式扰乱市场。网购风潮带来的是合法渠道商或者不法个体蜂拥而至,给企业品牌声誉造成巨大危机与隐患。
D2C模式即是由企业总部构建统一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解决各地经销商在网购方面的各自为战,以及混淆视听的假冒网购平台现象。原则上,企业总部不直接参与网购销售,只负责订单信息的中转,但考虑各个企业市场布局的现实情况,对于一些线下终端尚未完成布局的地方的订单,企业总部可负责客户订单处理或者转交给临近城市经销商。
归结而言,D2C可以给企业在市场发展过程中带来以下几方面的益处:
一、助力经销商上网,实现线上线下销售网络的无缝对接。经销商不必单独尝试电子商务,而由企业统一建立,利用现有的线下销售网点,快速实现网购落地。
二、拓宽销售渠道,实现渠道密集切入与布点。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电子商务依然只是传统销售渠道的一个补充,并不能取代传统门店方式的销售网点。通过建立D2C平台,企业不仅填补了网购市场的空缺,还弥补了暂时线下渠道尚未涉足的市场的空白,为今后线下网点布局探路。
三、集中管控,消除网购隐患。把电子商务主导权收归企业总部,实现网购平台机会均等,信息公开统一,能够很好地避免各地经销商擅自涉足网购市场而出现的诸如价格混乱、变相串货等问题。
四、为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网络营销创造无可比拟的平台支援。企业网络营销活动需要一个能够实现网络互动的平台,继而才能更好地实现线上线下活动的对接。传统的-全球品牌网-企业官网更多地只是承担了一个信息广告而告之的简单功能,而无法很好地满足比如团购、SNS等网络行为,D2C则可以凭借强大的商品网络与多复合功能实现这些。
D2C直白密码:企业自己做京东商城
其实,D2C模式,就是企业通过网络平台整合各地经销商,集中统一上网。直白而言,就是企业自己做京东商城。区别在于,企业原则上不直接参与对消费者的网购销售,而只负责消费者信息订单的分拣,企业只做对渠道商的批量发货,最终与消费者的销售执行依然由线下经销商实现。
与京东商城等B2C网络渠道商不同的是,企业不需要单独重建仓储物流中心,利用现有的线下渠道布局,就能够很好地实现商品快速配送至消费者手上。这样对避免因为物流造成的时间延误、商品二次损坏有很好的帮助。
D2C:如何解决财务问题?
整个平台对于消费者而言,存在两个卖方主体,一个是企业自身,一个是经销商,对于网购的消费者而言,看起来存在钱付给谁,而企业与经销商之间谁收钱的问题。
企业与经销商的关系,各家不同,尤其是涉及返点、提成、折扣等问题。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要把这种复杂的关系可能产生的副作用转嫁给消费者。给消费者一个明确且有保障的支付方式,是网络销售最为重要的环节。因此,对于大多数企业而言,建议建立统一的网购账户,消费者的钱经由企业专门账户再转各经销商,可以减少客户与网购消费者的财务风险。当然,如果认为由经销商上门送货时收取更适合,也未尝不可。只是这样,对于企业而言,一旦最后的交易环节出现问题,便很难与经销商进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