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价香港第二轮消费券惠及港漂群体?

2022年,中国香港特区消费券计划,于6月13日更新申请资格,来港读书、就业人士及受养人均获纳入,这是香港数次派钱和消费券计划中,首次惠及港漂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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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中国香港特区,利益相关,曾经的IANG签证持有人,于2021年4月20日向本地媒体投稿呼吁给非永久港漂派发消费券未获刊登。现在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持有人。

1. 港漂们的好消息

香港本轮的消费券计划,永久性居民均能派发1万港元额度的消费券,只不过分为前后两期,第一期5000港元,接下来是第二期的5000港元。就在宣布第二期的领取事项时,特区政府更新了获准群体的资格,所有年满18岁的港漂群体,都纳入了进来。包括来港就读的学生,毕业留港工作的IANG签证持有人,直接来港工作的人士,以及通过优秀人才计划来港的人士,还有他们的受养人,都可以领取一半额度的消费券,也就是5000港元。

2. 港漂以前的渺小和无助

特区政府在推行有关福利的时候总是撇开港漂群体,只有拿单程证的“新移民”群体是可以获得福利的。我在前些年,还是IANG签证状态的非永久性居民,就曾尝试过为IANG群体的港漂争取关爱共享计划。

当年的关爱共享计划撇开了“來港工作、求學、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我发现,来港求学之后,留在香港工作的人士不在这个里面,也就是IANG签证不在这个里面。另外,该计划的网页问答6已清楚明白写明了本人的情況:來港就读大学后申请留港发展的人士是否符合资格申请?有关人士如果于2018年12月31日符合计划的资格(见答1),可提出申請。政府的政策自然应该按照规定的政策来执行,当时我正好符合领取补贴的情况,于是我就填表申请了。

关爱共享计划由在职家庭及学生资助事务处负责,结果给我拒了。我打电话过去问,告知如果不同意,可以提出书面上诉。于是我立刻写了篇上诉文件,钱是小事,系统性排除IANG港漂这口气不能忍。

2.1 有關本人關愛共享計劃申請的上訴函

有關審批職員:
1. 被通知不符合相關資格
你好,本人於2019年7月24日接獲貴辦事處的短訊,內容如下:
關愛共享計劃申請結果通知 (編號:2019-01-616-8562):不符合申請資格(原因包括於去年12月31日沒持有香港身份證或不符合相關資格)。上訴可於4星期內以書面提出,郵寄至旺角始創中心16樓職津處(請列明編號)。查詢:31058177。
2. 提出上訴
本人現正式提出書面上訴。
3. 本人理應符合「持香港身份證」之資格
本人***,香港身份證號*****(*),現時進入許可類別為「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安排」,關愛共享計劃之資格有四,申請資格(b)項要求為:
持香港身份證(包括新來港人士,但不包括來港工作、求學、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
在該資格所刊登的網頁上,於「非永久性居民」處有問號的註解,內容為:「例如獲准來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以及透過補充勞工計劃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准來港就業的人士。」[1]舉例所針對的來港就業的入境類別中,沒有包括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安排和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這兩項入境限制均只有逗留期限限制,與前述的多條限制有著本質的區別,如限制轉換工作。
另外根據政府網頁常見問題第6題,「來港就讀大學後申請留港發展的人士是否符合資格申請?有關人士如果於2018年12月31日符合計劃的資格(見答1),可提出申請。[2]
顯而易見,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安排並非屬於來港工作、求學、接受培訓的有關入境安排,而是求學完成之後的留港就業安排,亦即常見問題6所謂的「來港就讀大學後申請留港發展的人士」。如貴處職員對於「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安排」之資格仍有異議,應直接在常見問題處列明不接受申請,而非「可提出申請」。香港現有數萬名以該項安排留港的人士,請貴處予以了解。
其餘資格,如年滿18歲,通常居住在香港,以及沒有受惠於其它津貼等,均顯而易見滿足,相信貴處人員亦不是因此項爭議而拒絕本人的申請。
4. 本人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稅款寛減額少於4,000元
本人2017/18課稅年度的薪俸稅稅款寛減額為***港元,理應給我###港元之款項。
5. 請盡快發放款項
簡單的審批工作花了3個月時間才告知結果,作為納稅人,本人對特區政府的行政效率表示遺憾。煩請盡快完成上訴程序,予以發放款項。如駁回本人之上訴,務必寫清楚有關具體駁回原因,而不要以籠統的「不符合相關資格」應付。
6. 附件清單
-本人香港居民身份證副本
-香港簽注副本
-2017/18年度評稅結果副本
[1] wfsfaa.gov.hk/careandsh

[2] wfsfaa.gov.hk/careandsh

结果过了三个月,这个什么在职家庭学生处又偷偷摸摸给我拒掉了,我还是打电话过去才知道被拒了。于是,我一气之下,把上面的投诉文件,外加下面的内容,投诉到了申诉专员公署,看看有没有什么效果。

2.2 致香港投诉专员的信函

本人在2019年7月就關愛共享計劃提出了上訴,直到12月,我主動打電話詢問,方才得知再次被拒絕的結果。誠如本人上訴信所述,本人完全符合資格,本人並不屬於“來港工作、求學、接受培訓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及其受養人,也不包括以訪客身分來港的人士”。本人已提請審批主任注意,本人在2018年12月31日為“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安排”,該安排不屬於求學和工作,類似的簽證還有優才計劃。同樣的,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的關愛共享計劃主頁所舉的例子中“例如獲准來港工作的外籍家庭傭工,以及透過補充勞工計劃、一般就業政策及輸入內地人才計劃獲准來港就業的人士。”亦未包括優才計劃和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就業安排。本人深刻懷疑在職家庭津貼辦事處是否清楚明白本人所屬的計劃與來港工作、求學等計劃有什麼區別?
另外,關愛共享計劃的主頁問答6已清楚明白寫明了本人的情況:來港就讀大學後申請留港發展的人士是否符合資格申請?有關人士如果於2018年12月31日符合計劃的資格(見答1),可提出申請。
這是關愛共享計劃自己的回答,如果這類人士必須等到轉為永久居民方能申請,又是否有任何一丁點必要出具如此奇怪的極具誤導性,以及嚴重不負責任的問題解答?相信任何一個具有閱讀能力的人,都能清楚理解,這個問題更為側重的是申請資格中,有關收入、物業等情況是否仍然符合資格,而不需要再考慮最基本的身份證問題了。
可是本人的投訴,被對方直接以IANG簽證不符合為由拒絕了,這並沒有解釋為什麼IANG不符合,找遍了關愛共享計劃的網站也沒有任何IANG簽證無法申請的字眼。政府部門的政策是如此的含糊以及具有誤導性,是否需要進行檢討,並提出修改?

2.3 投诉专员的狡辩

特区政府表面上机制健全,其实很多事情根本没办法解决,申诉专员公署的回复如下:

申诉专员回信1


申诉专员回信2

看到了吧,整个投诉从7月份到次年3月份,没有任何用处,申诉专员对于网页上的问题6避而不谈,然后告诉我投诉的处理没问题,然后结案。

2.4 诉诸媒体

我在2021年4月20日便向香港报纸“香港仔”投稿,呼吁给非永久港漂派发消费券。人微言轻,报纸没有采纳,非常遗憾。

3. 议员发声

2021年,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选举,这次选上了数名港漂议员。这算是香港立法会历史上第一次有专门为港漂发声的议员,很快,他们关注的问题,特区政府都迅速解决了,基本上议员怼一下,政府就肯动一下。包括如下几个点,真的是非常有效。

3.1 非永久性居民在疫情期间,可以不回香港便完成续签和激活签证。

就是这么简单的一个诉求,之前入境处那帮公务员,就没有一个人愿意帮一下港漂,非常强硬的要求,即便是香港疫情日增上万的情况,也必须回港激活签证。可是议员一怼,就不用回来激活了。

3.2 消费券惠及包括IANG在内的众多港漂

虽然我已经是永居了,但看到港漂们在港漂议员的建议下获得消费券福利的惠及,也是很开心的。就是我搞不懂政府是怎么想的,为什么来港就读的学生也可以领呢?教育产业的学生,未来是否留在香港发展都是个问题,也不像iang签证等港漂交了税,这个做法我是真的没搞清楚。不论是哪个教育大国,都不会把给本地人的福利直接发给连工作都不允许的学生。港漂议员在申请时还强调向有纳税、有贡献却未待满七年的香港非永久居民派消费券,具体标准可以进一步细化。结果港府给学生也发5000。震惊!学生连打工都不允许,却可以直接领取香港的公帑,匪夷所思。

4. 现实

这就是现实,港漂们想改善处境,就要按照这边的规则来玩。

利申:本人香港永久居民,符合条件可以领取两期共1万元消费券。

本人强烈支持消费券计划惠及非永久居民。

本轮消费券是本财年的第二期消费券,总额为5000港元。除了香港永久居民之外,非永久居民大部分都符合领取资格,包括学生。

此外,没有领取第一期5000港元的香港永久居民,第二期可以一并领取10000港元。

2022版香港消费券领取券额

部分香港非永久居民,在香港工作和生活,为香港纳税,然而大部分的“派钱”、“派消费券”等惠民措施在此前均享受不到,并不公平。非永久居民为香港社会贡献颇多,理应得到应有的尊重和惠及。

翻查港府统计处数字显示,由1997年底至2021年底间,香港自然增长(即出生人口减去死亡人口)仅为约49.7万人;单程证移入香港的人口有约112.1万人,撇除单程证来港人士的港人净移出为约68.1万人。整合而言,过去25年香港人口增长约93.7万人,当中主要增长动力来自新移民


由于2021年度5000元消费券深受市民欢迎,因此在2022年财政预算案之中,政府进一步推出2022版消费券,以刺激消费纾困。

1、哪些人有资格领取消费券?

简单说来,年满18周岁的香港永久居民,符合在港居住要求,均可以领取消费券。

2022年8月16日开始领取的第二期消费券,扩大至非永久居民。

无论是永久还是非永久居民,均需要符合“在港居住要求”:即2019年6月18日至2022年6月12日期间,不能一直不在香港。

2、消费券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无论用哪种支付工具领取消费券,使用范围均仅限香港本地商户及香港网上商户

例如:

  • 以港版支付宝领取的消费券,不能在内地支付使用;
  • 而在香港网上平台购买的物品,不能寄回内地;
  • 在内地电商平台购买物品(例如淘宝、京东)等,即便邮寄地址在香港,也不能使用消费券。

3、香港商户的参与热度如何?

很明显,由于消费券对于消费市场的刺激作用明显,香港各类零售商户均积极参与。

很直接的结果之一,便是移动支付在香港得到大力普及;微信支付、港版支付宝等得到极大推广。而八达通则是另一受益者,各个商户均主动安装八达通拍卡机。

同时,各个商户为了吸引消费者,还会搭配消费券进行商业推广;在2021年消费券推出之后,各大平台均有相应的优惠券可以供市民免费领取,强化了消费券刺激市场消费的力度。

4、消费券对于香港经济有哪些提振作用?

根据2021年香港政府的预测,2021版消费券对于香港经济提振大约0.7%[1]

从经济学角度而言,消费券本身是一种财政政策,用转移支付刺激消费。

香港2021及2022版消费券,有几个主要特点:

1)和2020年派现金相比,刺激消费的作用更加明显和直接;

2)限制在香港商户使用,可以有效激活消费市场;

3)要求领取人士通常在香港居住,并由入境事务处抽查,以提升消费券使用的有效性。

笔者认为,香港消费券对于消费及经济的提升作用,很值得其他城市参考。

参考

  1. ^http://www.fjlib.net/zt/fjstsgjcxx/gddt/202203/t20220303_4693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