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鉴载,前秦苻坚在临死前骂道:「五胡次序,无尔羌名。」匈奴、鲜卑、羯、氐、羌,为什么说「无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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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

兄弟已经说的很好了,我稍作点补充。

在《陈寅恪魏晋南北朝史演讲录》里面说到过这一问题,截图如下:

在这里陈寅恪先生大约以为读者都和他一样看原文的功力深厚,所以只是稍微带过了,引用的《通鉴》注也同样没说明白,实际他们对这句话的见解是:“五胡次序”,说明确实有匈奴、羯、鲜卑、氐、羌这样的“先后建国顺序”,但是,在这个顺序的谶文里面,没有你姚苌的名字。

也许上面说的还是拗口了点,那么修改一下原文可能会使人明白点“图纬符命,何所依据?五胡次序,(有羌族名)无尔姚苌之名。”

在《晋书》的用语里,“羌”既可指整个羌族、指羌人这个群体,也可以指某个特定的羌人,见以下的例句:

  • 《列传第六十六 . 列女》——毛氏……为苌所执。苌欲纳之,毛氏骂曰:“吾天子后,岂为贼羌所辱,何不速杀我!”
  • 《载记第十五.苻丕苻登》——(毛兴)将死,告同成曰:“与卿累年共击逆羌,事终不克,何恨之深!可以后事付卿小弟司马,殄硕德者,必此人也。卿可换摄司马事。”
  • 同篇——乃告坚神主曰:“维曾孙皇帝臣登,以太皇帝之灵恭践宝位。昔五将之难,贼羌肆害于圣躬,实登之罪也……”
  • 同篇——登乃止。苌闻恶地之诣登也,谓诸将曰:“此羌多奸智,今其诣登,事必无成。”
  • 同篇——(苻登)告坚神主曰:“曾孙登自受任执戈,几将一纪,未尝不上天锡祐,皇鉴垂矜,所在必克,贼旅冰摧。今太皇帝之灵降灾疢于逆羌,以形类推之,丑虏必将不振……”
  • 同篇——登惊曰:“此为何人,去令我不知,来令我不觉,谓其将死,忽然复来,朕与此羌同世,何其厄哉!”遂罢师还雍。
  • 《载记第十六 .姚弋仲姚襄姚苌》——弋仲数季龙曰:“兒死来愁邪……老羌请效死前锋,使一举而了。”

在《晋书》所载的上述七例中,不管是“贼羌”、“逆羌”、“此羌”、“老羌”都是指特定的个人。尤其是“此羌”、“老羌”二语,和苻坚所骂的“汝羌”对看,自然可见汝羌并不是指“你们羌族”,而恰是“你姚苌”之意。

《五胡新释》的结语
總之,東漢末年以來,北方游牧民族大量內遷,秦漢之際以“胡”指代匈奴的狀況有所改變,“胡”之含義發生變化,成為北方內遷游牧民族的泛稱,內遷之後的“胡”族,接受漢文化,利用東漢以來流行的圖讖之學為其建立政權或稱王、稱帝制造輿論,建立政權之後又對定型于漢代的五德終始學說主動響應,以此為理論依據爭正朔、明法統。劉淵建立的漢國,開創了胡族在中原地區建立政權的新局面,此後後趙、前燕、前秦等繼之,內遷胡族建立政權在華夏族及其“胡”族的思想意識里既有事實根據,也有社會心理支撐,因此社會上開始流行一種“五胡次序”的讖文。由于讖文主要是“言為王者受命之徵驗”,故而一般民眾對此並不能完全明了和理解,因為這些讖文主要是與內遷各民族即所謂“胡”人有關,故而“五胡次序”之類讖文中的“五胡”被一般民眾理解為“胡”人的泛稱,這種誤釋一直延續至唐宋時期。南宋王應麟首次將“五胡”與分屬5個民族的5個人聯系在一起︰“劉淵匈奴,石勒羯,慕容魷鮮卑,苻洪氐,姚萇羌”,元朝胡三省注《資治通鑒》時又在王氏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借王、胡2人之功,“五胡”即被解釋為匈奴、羯、鮮卑、氐、羌5個在內地建立政權的民族,一直被廣泛接受和使用。


原文如下可重点看加粗部分
“五胡”新釋
xjass.com/  2009年12月01日 10:39:59 新疆哲學社會科學網

摘要︰“五胡”一詞緣起于苻堅“五胡次序,無汝羌名”

“五胡次序”是指當時社會上出現的有廣泛影響且流傳甚廣的一種讖緯,其含義是“胡人的五行次序”或“五行中的胡人次序”,主要內容是論證“胡”族建立政權的合法性。

由于讖書主要是“盲為王者受命之徵驗”,含義較為隱晦,不為一般民眾所理解,加之此類讖書與“胡”人有關,其中“五胡”被借用為內遷各民族,即“胡”族的一種泛稱,一直沿用至唐。南宋時王應麟將“五胡”釋為具體的五個民族,元朝胡三省注《資治通鑒》時在王氏基礎上進一步明確。“五胡”即成為匈奴、鮮卑、羯、氐、羌五個民族的專稱。

關鍵詞︰五胡;五胡次序;五行

作者簡介︰吳洪琳,女,寧夏銀川市人,歷史學博士,陝西師範大學西北民族研究中心副研究員。

“五胡十六國”長期以來一直被解釋為內遷的五個民族,即匈奴、羯、鮮卑、氐、羌建立的十六個政權。“十六國”源于崔鴻所撰、敘述“永嘉之亂”後北方割據政權歷史的《春秋》,因“凡十六國”,故後人將此書稱為《十六國春秋》。此時期稱為十六國時期,對此學界無甚爭議。但是“五胡”最初的含義是什麼?它的演變及確立過程又是如何?學界眾說紛紜,見仁見智。本文擬在前人研究的基礎上試將“五胡”這些相關問題做一梳理,以求正于方家。


一、“胡”與“匈奴”

對“五胡”一詞最初之含義進行思考的當代學者,大都將其與曹魏時期分立的匈奴“五部”聯系在一起,或認為“五胡”即五部胡之簡稱,究其原因是“胡”與“匈奴”有著非常深厚的淵源關系。


“胡”之名稱在史籍上出現比較早。周穆王時銅器《(戈冬)簋》銘文中有“為戎散”,唐蘭先生認為“(害夫)”即“胡”,《墨子?兼愛》、《晏子春秋?諫》、《呂氏春秋?義賞》、《穆天子傳》等文獻也出現“胡”。匈奴最早見于戰國時期的《逸周書?王會篇》、《山海經?海內南經》、《戰國策?燕策》。

在這一時期,“胡”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泛稱,其種類包括東胡、林胡、樓煩、匈奴等,

“匈奴”的稱謂則專指匈奴。


至秦漢時期,史籍常將“胡”與“匈奴”互稱︰“于是秦有隴西、北地、上郡,築長城以拒胡。而趙武靈王亦……築長城,自代並陰山下,至高闕為塞。……燕亦築長城……以拒胡,當是之時,冠帶戰國七,而三國邊于匈奴。”東漢學者鄭玄直接將《周禮》考工記總目中的“胡無弓車”之“胡”注為“匈奴”,將匈奴與“胡”的內涵與外延完全等同。

秦漢之際,“胡”與“匈奴”互稱,其原因是當時冒頓單于統一了北亞草原,建立了匈奴帝國,“以往只是北方‘諸胡’之一的‘匈奴’部落,躍居北亞草原的統治地位,成為北方‘諸胡’唯一的政治代表。

戰國時的北方‘諸胡’——林胡、東胡、樓煩、中山與匈奴,到漢初只剩下一‘胡’——匈奴及其帝國了。此時的‘胡’是匈奴,‘匈奴’也是‘胡’”。漢武帝時,匈奴單于孤鹿姑曾經自稱為“胡”︰“南有大漢,北有強胡。胡者,天之驕子也。”這些因素促使匈奴與“胡”緊密地聯系在一起。

雖然“匈奴”與“胡”有密不可分的關系,甚至二者有時可以混稱,但“胡”並不完全等同于匈奴。“胡”之含義隨時代的變化而變化,相應地與匈奴之間的關系也有所變化。


隨著匈奴草原帝國的瓦解,南匈奴統治下的諸多北方民族大量南遷,與華夏族混居雜處,以往是匈奴作為草原帝國的政治代表與華夏民族接觸、交往,現在分化出許多民族,原本掩蓋在強大的匈奴帝國陰影下的其他“胡”族逐漸浮出水面,因此,漢族對這些民族的認識日漸清晰、準確,反映在史籍中,就是“胡”的含義不再是“匈奴”的專稱,成為漢族之外北方游牧民族的泛稱。具體說來如下︰

烏丸︰曹操想征討袁尚及三郡烏丸,郭嘉表示支持︰“公雖威震天下,胡恃其遠,必不設備。因其無備,卒然擊之,可破滅也。且袁紹有恩于民夷,而尚兄弟生存。今四州之民,徒以威附,德施未加,舍而南征,尚因烏丸之資,招其死主之臣,胡人一動,民夷俱應,以生蹋頓之心,成覬覦之計,恐青、冀非己之有也。”

︰石勒和劉曜交戰,劉曜捉住幾個羯人,親自訊問︰“大胡自來耶,其眾大小復何如?”羯人回答“大胡自來,軍盛不可當也”。

鮮卑︰晉太和五年(370),苻堅再次派遣王猛率軍討伐(慕容)--,行前堅告訴王猛“但憂賊,不煩後慮”,王猛回答說︰“稟陛下神算,殘胡不足平也……臣雖不武,望克不淹時。”此處“殘胡”之“胡”明顯指慕容鮮卑。

此外,還出現了山胡、屠各胡、河西胡、盧水胡等眾多稱謂,反映出此時“胡”之種類的多樣與復雜。

當然,由于匈奴深遠的影響,以“胡”指稱匈奴的情況也時有發生,“(劉曜)置單于台于渭城,拜左右賢王以下,皆以胡、羯、鮮卑、氐、羌豪杰為之”,此處“胡”指的即是匈奴。由此可知,兩晉十六國時期“胡”之含義應當有兩種,一種是狹義的,專指匈奴;一種是廣義的,包括了當時北方地區許多內遷民族。雖然氐、羌民族不包括在“胡”之內,史籍仍稱之為“戎”,但此時之“戎”、“夷”與“胡”一樣,皆有泛稱的含義,並不只是作為一種專稱。


總之,春秋戰國時期,“胡”是北方游牧民族的泛稱,匈奴只是“胡”之一種。秦漢之際,“胡”一度成為匈奴的專稱。東漢末年至十六國時期,“胡”再一次成為北方游牧民族的泛稱,其中包括烏丸(桓)、羯、鮮卑等民族。

二、“五胡”非“五部胡”之簡稱

“五胡”一詞引起學者注意緣出前秦苻堅一句頗為費解的話︰“五胡次序,無汝羌名”。淝水敗後的苻堅被姚萇監禁,萇要求堅交出國璽,理由是“萇次膺符歷,可以為惠”,苻堅拒絕︰“小羌乃敢干逼天子,豈以傳國璽授汝羌也。圖緯符命,何所依據?五胡次序,無汝羌名。違天不祥,其能久乎!”胡三省雲︰“胡、羯、鮮卑、氐、羌。五胡之次序也。無汝羌名,謂讖文耳。姚萇自謂次應歷數,堅故以讖文為言”。這種解釋,有非常明顯的矛盾。因此後世學者對此進一步分析、研究,以避免或彌補胡氏的矛盾。

有學者對“無汝羌名”之“羌”進行分析︰

呂思勉先生認為“此羌字指姚萇言之,非指凡羌人。當時最重圖緯,故萇以是求而堅斥其誣”。其理由是︰“馮翊郭質起兵廣鄉以應登,宣檄三輔曰︰‘姚萇窮凶肆害,毒被人神,于圖讖歷數,萬無一分,而敢妄竊重名,厚顏瞬息,日月固所不照,二儀實亦不育。意與堅之言同。不然圖讖豈有不為一人造而為一種族造者邪?”

陳寅恪先生認為︰五胡次序當是圖緯符命之一種,汝羌指姚萇本人,言其中不載萇名,非謂五胡中不包括羌族也周一良先生對陳寅恪先生之說提出證據︰“《晉書》卷115《苻登載記》中登檄文稱姚萇‘于圖讖歷數,萬無一分’,亦指此。《魏書》卷3《太宗紀》,太常元年常山民霍柔自言名載圖讖。又卷28《劉潔傳》,‘又使右丞張嵩求圖讖,問︰我審有名姓否?嵩對曰︰有姓而無名’。《苻洪載記》以讖文有草付應王,遂改姓為苻。利用圖讖以附會姓名。乃後漢以來舊習,至南北朝未變。上述諸例足以證成陳先生之說。”


另有一些學者是對“五胡”進行解釋︰

王樹民先生認為“五胡”指劉淵領導下的五部匈奴,原因是五部匈奴“一般稱為五部,自然也可以稱為‘五胡’”。只不過當時“所指的範圍很小。所以也不多見使用。後來由于讖書的使用,‘五胡’一詞有了新的內容,逐漸成為一個歷史上通用的名詞。”王先生對于五部匈奴“自然可以稱為‘五胡’”的結論太過武斷。但是,王先生認為“五胡”由于讖書的使用有了新的內容,應該說比較深刻,但遺憾的是王先生對此沒有深究。王樹民之後,孫仲匯、台灣學者雷家驥也撰文闡述“五胡”即“五部胡”的觀點。

孫仲匯先生的一個重要論據是《晉書》卷6《元帝紀》中的一段話︰“晉氏不虞,自中流外,五胡扛鼎,七廟隳尊……兩京胡羯,風埃相望。”他認為︰“《晉書》把西晉覆亡歸咎于五胡扛鼎,這里的‘五胡’絕不可能包括鮮卑、氐、羌,因為西晉亡于公元316年。而慕容--問鼎則在公元337年,姚萇稱號在公元384年,苻洪在永嘉之亂時僅為部落酋長,根本不可能左右當時的政治軍事形勢,苻氏的興起在石虎死後,公元350年苻健西人關中,始取得立足之地。故這里所指的五胡即劉、石而已,與後文中的兩京胡羯相呼應,清楚地說明了‘五胡’即劉淵五部之眾的簡稱”。

孫先生對于幾件相關史事及當時苻氏勢力的分析並沒有錯,但卻忽略了至關重要的一點,即“五胡”一詞于所引史料的位置。在古代,史書編纂者時常在文後略加評論或總結,即“贊曰”、“史臣曰”等,或在文前對即將敘述的內容做一概括性介紹即所謂的“序”。這些“贊”、“序”、“史臣曰”等,只能反映撰者的思想見解,並不能代表前人的看法,孫先生論證“五胡”即“五部胡”的論據即是這種情況,台灣學者雷家驥先生羅列的論據也大多出現在“史臣曰”或是“序”中。因此,孫、雷二位先生利用這些史料,把“五胡”與匈奴“五部胡”聯系在一起,將“五胡”釋為“五部胡”之簡稱,不能令人信服。


當然雷先生的論據也有出自當時人的,如晉康帝之褚後還政穆帝時曾說︰“帝既備茲冠禮,而四海未一,五胡叛逆,豺狼當路,費役日興,百姓困苦”。他認為︰“蓋穆帝以幼沖繼位,故褚後以太後臨朝稱制,改元永和(345),其時漢趙已亡,而為後趙石虎之建武十一年,正是匈奴胡部勢力鼎盛之時,故褚後攝政也。及至升平元年(357)正月一日穆帝既冠,褚後還政,而石虎早已死于九年前,此時則諸石子弟內戰相繼,北方大亂,慕容鮮卑乘機南下,氐族苻氏、羌族姚氏相繼西歸關中,苻堅且于此年六月政變自立。氐、羌並非草原騎馬‘胡’族,原被視為戎夷之列,且褚後還政及下手詔之時,羌已服屬于氐,而苻堅猶未自立,是則褚後所稱之‘五胡’,苻堅及其氐族未得列入其內——由是,褚後手詔所謂‘五胡叛逆’蓋專指屠各劉氏所統、陷兩京而虜二帝之五部胡而言,由‘五部胡’而‘五胡’,確應是其簡稱而已。”


其實“在古書上數字本有實用和虛用的區別,五字虛用時即指大于三而小于七的不定數而言。”雷先生此處“五胡”的解釋太拘泥于“五”數了,不僅如此,其論述也有不當之處︰

首先,如前所述,此時“夷”、“戎”已不再是南蠻、北狄、西戎、東夷的專用稱謂。“夷”、“戎”與“胡”一樣,皆成為漢族以外其他民族的泛稱,如羯人石勒曾曰︰“吾自夷,難為效”、“勒本小胡,出于戎裔”;當時還有一個常用的稱謂“六夷”,這些皆說明,“夷”、“戎”已成為一種泛稱,因此,氐、羌也應是廣義上的“胡”之一種。

其次,以“五胡”指代“五胡部”的論據也不充分。匈奴分為五部的時間,史書記載略有不同,但在三世紀之前是沒有異議的。西晉陳壽(233—297)撰《三國志》時正是匈奴五部勢力強盛之時,但陳氏一書從未稱匈奴為“五部胡”或“五胡”。遍檢其他相關史書,匈奴五部的稱呼皆用“五部”,而無“五部胡”,只有《南齊書》卷57《索虜傳》中有一“五部胡”︰“初,姚興以塞外虜赫連勃勃為安北將軍,領五部胡,屯大城,姚泓敗後,入長安。”雷家驥先生認為此處“五部胡”即是匈奴五部,即五郡屠各。實際上。此處之“五部胡”很難說是匈奴五部之稱呼,因為此時匈奴五部已分崩離析,不足稱道,而且其他史書對此的記載也略有不周︰“姚興以勃勃為持節、安(北)將軍、五原公,配以三交五部鮮卑及雜虜二萬余落,鎮朔方”。兩種記載孰是孰非,難以確定,筆者認為從史源上講,後者更為可信。

如果是曹魏時期匈奴分為五部,那麼至褚太後還政穆帝(357),已經過去一個多世紀,如果以西晉泰始(265—274)年間匈奴分為五部之說為準,那麼至褚後還政也過去了半個多世紀。半個多世紀的時間沒有出現“五胡”甚至“五部胡”的稱謂,難道有可能在匈奴五部解體、其勢力及影響已是明日黃花的情況下,出現“五部胡”簡稱之“五胡”?這似乎不太合乎常理,況且已經有學者研究認為“五部與諸胡是有區別的”、“當時五部人的觀念中已自外于匈奴”。因此,“五胡”為“五部胡”簡稱不能成立。即使此說成立,也只是唐人“五胡”的概念,絕不是十六國時期的含義,更不是苻堅所說“五胡”之含義。有史料為證︰

前秦建元十九年(383),苻堅派兵攻打西域,理由是︰“二漢力不能制匈奴,猶出師西域。今西域既平,易若摧朽,雖勞師遠役,可傳檄而定,化彼昆山,垂芳萬載,不亦美哉!”苻堅有次南游灞陵時曾對群臣說︰“漢祖與項羽爭天下,困于京索之間……平城之下,七日不火食,賴陳平之謀,太上、妻子克全,免匈奴之禍”;苻融也直接稱呼匈奴為“匈奴”而不是“胡”︰“匈奴為患,其興自古。比虜馬不敢南首者,畏威故也。”

由此可知苻氏談起已經被分為五部的匈奴時,總是明確地稱其為“匈奴”而不是“五部胡”或“五胡”,故而苻堅與姚萇對話中所說的“五胡”絕對不是匈奴五部胡的概念。

三、“五胡次序”即“五行中的胡人次序”

既然“五胡”非“五部胡”之簡稱,那麼苻堅所說之“五胡”的含義到底是什麼呢?多加留意就能發現,姚萇、苻堅二人索要國璽或予以拒絕時分別以“次膺符歷”和“圖緯符命”為理由依據。而所謂“符歷”之“歷”即為“歷數”,指王朝更替的次序,“圖緯”指附會經義以佔驗術數為主要內容的圖及書籍,這些皆與漢代以來流行的讖緯之學有關。

有漢一代,與經學興衰共始終的一個重要文化現象,就是讖緯的出現。“立言于前,有征于後,故智者貴焉,謂之讖書”,附有圖樣的又叫“圖讖”。但是兩漢時期的讖書並不講一般的因果驗證,專門“言為王者受命之徵驗也”,因此有野心的人都對此情有獨鐘。北方游牧民族內遷之後,與華夏族混居雜處,在華夏文化的燻陶浸染下,對華夏文化逐漸熟悉。永嘉之亂後,北方地區混戰的局面雖然給人們帶來災難,同時也給人們帶來憧憬,在一切都有可能、一切又很無常的情況下,人們更加相信各種神秘的事情,以及預示未來的讖文。熟悉經史典籍的內遷民族上層深諳其中的道理,故而對東漢以來盛行的圖讖之學,主動響應,並加以利用。

成和五年(330),石勒以“功業既隆,祥符並萃,宜時革徽號以答乾坤之望”的理由稱趙王;氐族苻氏從苻洪、苻健、苻生至苻堅,每個時期都有相應的圖讖配合,洪稱尊號是因讖文“以卿付應王”,改姓苻氏是因其孫堅有“卿付字”;“(苻)健以讖言三羊五眼應符,故立(生)為太子”;苻堅“背有赤文,隱起成字,曰︰‘草付臣又土王咸陽’”;甚至有人還因圖讖之故被苻堅追贈為光祿大夫;慕容鮮卑︰太元二年(377),慕容農勸說慕容垂︰“自王猛之死,秦之法制,日以頹靡,今又重之以奢侈,殃將至矣,圖讖之言,行當有驗。大王宜結納英杰以承天意,時不可失!”不僅如此,還竭力尋找符瑞現象極力符合五行次序,慕容--攻打鄴城時,有人獻五色異鳥,群臣皆曰︰“言聖朝將繼五行之以御四海者也”,--覽之大悅。對于這方面的情況,呂宗力進行了詳細的論述。

除此之外,內遷各民族還利用五德終始學為其服務。五德終始政治學說的主要觀點是陰陽五行在時間上按照一定的次序循環演進時,並有符瑞與之相照應,而且體現出嚴格的規律性。五行陰陽消長的結果,體現為五行相勝(克)及五行相生,循環運轉,往復無窮。用此學說來解釋社會歷史的發展和王朝更替,便有所謂“五德之次”,此種學說按照嚴格的五行順序,不僅將歷史,而且將未來都編排進一個整齊的系統模式之中,為改朝換代的英主梟雄提供了一套自欺欺人的迷彩服。


劉曜光初二年(319),“以水承金晉, 國號曰趙”;咸和五年(330),石勒稱趙王,“以趙承金(晉)為水德”;慕容--承水(石季龍)為木德;苻氏前秦政權居木德。由此可見,十六國時期內遷民族利用五德循環的歷運行次及讖緯之學為其服務已是十分普遍的現象。


晉永興元年(304)劉淵建立漢國,開創了秦漢以來內遷民族建立政權、參與華夏正統爭奪的新局面。至前秦苻堅時,時間已經過去了近半個世紀,在這段時間里,北方地區一直處于“胡”族建立的政權統治之下,內遷諸胡人建立政權、繼承法統有了相當的事實支撐,各個“胡”族你方唱罷我登場的鮮活歷史場景,給中華正統觀念以有力的沖擊和侵蝕,在這近半個世紀的時間里,漢族心中的正朔所在——東晉王朝偏安一隅,無心北伐,無力恢復國土和“解救”處于“胡”族統治下的廣大漢族民眾,這一切也足以挫傷北方漢族民眾的信念,導致“並不是該時代所有的漢族都把繼承西晉的東晉看作正統王朝的”,這種狀況發展到一定階段、積累到一定程度時,就會使內遷民族的自信心增強,對建立自己的政權有了心理上的支撐。

因此,在內遷“胡”族紛紛建立政權的事實支撐下,漢族及其內遷“胡”族對“胡”族政權有了相當的心理準備及承受能力時,在“胡”族信奉圖讖之學及五德終始學的基礎上,社會上開始流行一種與陰陽五行結合在一起的讖書,在這些讖書中,“有一種是講‘五胡次序’的,這就是說,出現了一種預言當時北方各主要少數民族都將建立政權,並且認可這種政權合法地位的學說”。從苻姚二人的對話中得知,“五胡次序”的確是與讖文有關系,所有對此進行研究的學者也都認可這一點。由此可以推斷,苻堅所謂的“五胡次序”應是當時社會上流傳的“胡人的五德歷運次序”或“五德歷運中的胡人次序”,因此,其中的“五胡”自然也不是具體的5個民族或5個人。

搞清“五胡次序”的含義,再去追究“無汝羌名”之“羌”是羌民族還是羌人姚萇就沒有任何意義,而“五胡次序”中沒有羌人(族)的名字也是當時社會狀況的一種表現。自商代有文字記載起一直有歧視羌人的現象,至南北朝時期,這種傳統被傳承下來,因此,在當時流行的預言內遷民族建立政權的“胡人的五德歷運次序”中沒有羌人的次序和名字。自晉永和七年(350),苻健建立前秦,陸續滅前燕、前涼及拓跋代國等,至建元十二年(376)基本上統一北方,一直到建元十九年(383)發動淝水之戰前,氐族在整個北方地區無人匹敵,這一切足以使氐族傲視任何民族,因此讖文中沒有姚萇或羌族的名字是非常正常的,不要說羌人,恐怕其他民族的名字也是苻堅不想看到的。但是,令苻堅無奈的是五德終始說畢竟是一種循環理論學說,它既可以為苻氏服務,同樣也可以為其他任何人、其他民族服務,故在姚萇求國璽時,也會以“次膺符歷”為理由,只不過這種理由不為苻堅所接受而已。

四、“五胡”含義的演變及確定

除苻堅與姚萇對話中的“五胡”有特殊含義之外,史籍中其他的“五胡”皆為一種泛稱或虛指,而這種泛稱和虛指,也是由于“五胡次序”之類讖文在社會上的流傳所致。

讖文“言為王者受命之徵驗”,含義相當隱晦,故當時一般民眾並不完全清楚、也不理解“五胡次序”的真實含義,只知道它們與內遷諸民族即所謂的“胡”族有關,再加之“五胡次序”之類讖文在社會上流傳甚廣、影響甚大,故而其中的“五胡”逐漸被借用,作為非漢族之外其他民族的一種泛稱,除前所引《晉書》卷32《後妃傳》之外,另有史料為證︰

晉安帝義熙元年(405),李玄盛奉表于東晉。“自戎狄陵華,已涉百齡,五胡僭襲,期運將杪,四海頤頤,懸心象魏”;太和二十一年(497)孝文帝南攻,齊雍州刺史曹虎臨陣怯戰,為自己的行為辯解︰“自金精失道,皇居徒縣,喬木空存,茂草方。七狄交侵,五胡代起,顧瞻中原,每用--焉。”此處的“五胡”明顯指的是在中原建立政權的非漢民族。


“五胡”一詞雖然淵源于當時社會流傳甚廣的圖讖“五胡次序”,但是很快“五胡”就演化為兩種含義︰一是“五胡次序,無汝羌名”之“五胡”,是預言當時北方各主要少數民族建立政權及合法性的讖緯;一是由此引伸出來的北方游牧民族泛稱。


以“五胡”作為北方游牧民族泛稱一直延續至唐宋時期︰“尋而五胡逆亂,二帝播遷,東晉洎于宋、齊,僻陋江左、苻、姚之與劉、石,竊據中原,事跡糾紛,難可具紀。”“自晉室分崩,中原喪亂。五胡交爭,經籍道盡。”“晉氏失馭,五胡雲擾。宋、魏以降,南、北分治,各有國史,互相排黜……運歷紀年,皆棄而不數,此皆私己之偏辭,非大公之通論也。”

將“五胡”理解為一種泛稱,一些史籍中令人費解之處就會得到比較合理的解釋。南宋洪邁在《容齋隨筆》“五胡亂華”條中列舉7個人︰劉聰、劉曜、石勒、石虎、慕容--、苻堅、慕容垂。如果拘泥于“五”這個數字,洪邁這一條目顯然是匪夷所思的難解之謎。因為從現在的民族概念上講,他所列舉的7個人分屬4個民族即匈奴、鮮卑、羯、氐,而從人數上講。此一條目下羅列的又是7個人。因此,無論從哪種含義上分析,此條目的內容或是不夠“五”數或是超過“五”數,無法與“五”數相符。既然“五胡”當時的含義與現在含義大不相同,那麼現在意義上的“五胡”概念是何時確定的呢?日本學者川本芳昭認為︰“五胡十六國北朝史上的‘五胡’等于‘匈奴、羯、鮮卑、氐、羌’這一概念的成立,至少可以上溯到崔鴻《十六國春秋》成書之時”,但是這一論述是以“五胡”即“匈奴、羯、鮮卑、氐、羌”五個民族為前提的。如前所述,“五胡”當時並不是專指五個民族,因此,在前提被誤釋的情況下,川本先生的推論也自然站不住腳。

雖然川本先生這一結論不正確,但其“以五胡指稱‘匈奴一羯一鮮卑一氐一羌’是後秦以後的事”[1717]這一觀點非常有道理。“五胡”一詞現代含義的發展,《十六國春秋》有不可泯滅的功勞。崔鴻在近20個政權中選擇了前趙、後趙、前燕、前秦、後秦等政權,在前人所撰國書的基礎上,將十六個政權的歷史脈絡加以梳理,撰寫成《十六國春秋》。在各個政權撰寫的史書基本亡佚的情況下,了解十六國的歷史主要是依靠崔書,故崔書關于十六國歷史框架的建構對後世影響非常大,它強有力地引導著後世學者思考、總結這段歷史的思路,因此至《隋書?經籍志》,將崔書《春秋》百篇著錄為《十六國春秋》。

南宋王應麟時將通行已久的“五胡”解釋為︰“劉淵匈奴,石勒羯,慕容鮮卑,苻洪氐,姚萇羌。”元朝胡三省注《資治通鑒》時將“五胡”含義進一步明確為“匈奴、羯、鮮卑、氐、羌”,籍二人之力,“五胡”的含義得以最終確定並流傳下來。

五、結語

總之,東漢末年以來,北方游牧民族大量內遷,秦漢之際以“胡”指代匈奴的狀況有所改變,“胡”之含義發生變化,成為北方內遷游牧民族的泛稱,內遷之後的“胡”族,接受漢文化,利用東漢以來流行的圖讖之學為其建立政權或稱王、稱帝制造輿論,建立政權之後又對定型于漢代的五德終始學說主動響應,以此為理論依據爭正朔、明法統。劉淵建立的漢國,開創了胡族在中原地區建立政權的新局面,此後後趙、前燕、前秦等繼之,內遷胡族建立政權在華夏族及其“胡”族的思想意識里既有事實根據,也有社會心理支撐,因此社會上開始流行一種“五胡次序”的讖文。由于讖文主要是“言為王者受命之徵驗”,故而一般民眾對此並不能完全明了和理解,因為這些讖文主要是與內遷各民族即所謂“胡”人有關,故而“五胡次序”之類讖文中的“五胡”被一般民眾理解為“胡”人的泛稱,這種誤釋一直延續至唐宋時期。南宋王應麟首次將“五胡”與分屬5個民族的5個人聯系在一起︰“劉淵匈奴,石勒羯,慕容魷鮮卑,苻洪氐,姚萇羌”,元朝胡三省注《資治通鑒》時又在王氏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借王、胡2人之功,“五胡”即被解釋為匈奴、羯、鮮卑、氐、羌5個在內地建立政權的民族,一直被廣泛接受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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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 《陝西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09年第4期 作者︰ 吳洪琳 責編︰ 王旭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