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每年發生近27萬起刑事案件

文◎崔浩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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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8日一早,知名的健身教練兼直播主「館長」陳之漢,傳出凌晨在自家健身房門口遭到槍擊,歹徒開了3槍,導致陳之漢手腳中彈,緊急送醫治療,手術進行了7個多小時,幸好一切順利。

  臺灣其實是治安相當良好的國家,但即使是再和平的地方,一些無妄之災依然難免,有時甚至只是喝醉時的幾句口角,就可能帶來生死之禍。根據警政署統計,2019年刑事案件發生數量總計26萬8,349件,其中暴力犯罪共計859件,包含殺人案302件。

  只看這數字好像不多,但與此同時,一般傷害事件就有1萬3,193件,公共危險罪5萬9,876件,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也有1,475件,可見危機一直都在我們身邊潛伏著,不能輕忽大意。

  再看看能夠合法擁槍的美國,根據聯邦調查局統計資料,2018年美國共計有120萬6,838起暴力案件,其中嚴重襲擊占66.9%,有80萬7,375起;搶劫案占23.4%,有28萬2,400起;謀殺占1.3%,有1萬5,689起。且因為擁槍合法,有72.7%的謀殺案、38.5%的搶劫案、26.1%的嚴重襲擊案,都以槍械為行兇道具。

  或許我們並非知名人物,也不跟黑道之人往來,遇到刑案的機會相對沒有那麼高,但是正所謂「城門失火,殃及池魚」,誰又知道自己不會走在路上,忽然就遭受飛來橫禍?尋仇找錯人、鬥毆槍擊流彈飛出去打到路人等,類似這樣的新聞總是不斷出現,誰又能保證自己不是下一個?

  為了保護自己,除了以和為貴減少衝突外,也應避免前往聲色場所等來往人口較為複雜的地方,尤其夜晚更容易給有心之人可趁之機,必須有保護自己的防備意識,防人之心不可無。最後,仍然應該規劃好充足的醫療險、意外險與壽險,以免遭受無妄之災時,還要面對來自經濟的另一重大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