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投資海外物業招損失 政府未擬修例規管非持牌物業代理

港人投資海外物業招損失 政府未擬修例規管非持牌物業代理

撰文:孔繁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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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投資海外物業日趨普遍,惟當中部分樓花項目最終爛尾收場,令買家得不償失。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18日)在立法會接受議員質詢時表示,地產代理監管局、消委會、海關及警方等過去都接獲多宗投訴,2017至2019年地監局接獲32宗投訴,當中4宗已作出懲處。警方亦於2018至2019年接獲8宗相關案件,涉款1.82億元,拘捕12人,當中6名為地產代理持牌人。多名立法會議員關注非處理本地物業人士可獲豁免領牌處理海外物業買賣,陳帆指修改條例非合適安排,強調政府會加強宣傳教育。

運房局局長陳帆指,購買境外物業存有風險,提醒市民先向專業人士諮詢做足功課。(盧翊銘攝)

陳帆今日回覆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質詢時指出,2017年至2019年,地產代理監管局接獲32宗投訴,經調查後當中4宗成立,已向相關人士作出譴責、罰款或發出指導函,其餘1宗調查中,27宗投訴不成立、投訴人撤消投訴、沒有足夠資料或轉介警方跟進等;消委會同期接獲99宗投訴,涉款3,600萬元。

海關就接獲37宗投訴,當中32宗沒有發現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其餘5宗轉介相關監管機構跟進;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拉獲60宗集體投資投訴。警方於2018至2019年間接獲8宗相關案件,涉款1.82億元,12人被捕,當中6人為地產代理持牌人,案件仍在調查中。投訴人可不向同機構投訴,不同機構仍會作出轉介,上述數字可能涉及相同個案。

近年港人投資海外物業有上升趨勢。(路透社)

豁免令被指存漏洞 當局未計劃修例

現時,協助處理境外物業買賣人士,若只純粹處理境外物業,並有清楚述明其本人沒有處理香港物業牌照,可獲豁免領取地產代理牌照。

陳恒鑌指出,港人經無持牌人士購買海外物缺乏監管,批評豁免存有漏洞,促請政府修例堵塞,「網上睇過廣告,(述明)行字細到不得了,鬼咁長」。民建聯張國鈞就指出,豁免並沒有誘因令境外發展商經本港持牌地產商銷售物業,「可以搵任何人,包括靚仔靚女促銷。」工聯會麥美娟亦指,不能單靠市民加倍小心,亦應加強規管無持人士,「個個都帶眼識人就唔會有人墮騙啦」。

陳帆回應提問時表示,市民購買海外物業時,大部份涉及樓花,政府已透過講座、網上訊息等宣傳,提醒市民需找專業人士協助,「希望掌握更多資料做多啲功課」,陳又指科技發達,市民可透過網上買賣海外物業,最理想應親身到當地視察。至於是否修例,他認為當中涉及境外司法及稅制,「係非常複雜、有困難同挑戰」,現時並非適合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