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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光業缺工難解 勞動部專案協助續辦3個月

  • 時間:2023-01-17 13:1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觀光業缺工難解  勞動部專案協助續辦3個月
觀光業缺工難解,勞動部專案協助續辦3個月。(pixbay圖庫)

去年10月13日起為期3個月的「觀光暨周邊產業缺工專案協助計畫」屆滿,勞動部今天(17日)表示,推介錄用率僅3.54%、偏低,已與業界盤點出薪資偏低等3大問題及5點共識,將改善續辦3個月。

勞動部今天指出,勞動力發展署與交通部觀光局合作推動的「觀光暨周邊產業缺工專案協助計畫」已屆滿3個月,昨天(16日)發展署邀集觀光局與業界盤點專案執行過程,彙整出3大問題、5點共識,將再續辦3個月,以協助業界解決職缺問題。

發展署就業服務組長陳世昌表示,本次專案共推介3053人,業者錄用108人,推介錄用率3.54%、偏低;而業者端提出的職缺為1090人,包含前述推介的108人在內,業者透過其他方式補實職缺所需人力共271人。

關於產官檢視出的3大問題,他說,首先是「業者所開立的職缺薪資普遍偏低」,統計顯示觀光局彙蒐的職缺為2579個,但是業者採月薪且起薪新台幣3萬元以上占43.72%,等於過半職缺不符專案薪資標準,即北北基桃竹地區應達3萬元以上、中南東部不低於2萬8000元;且其中房務員職缺月薪達3萬元以上,更僅占24.87%。

其次是「業者遲未通知求職者面試或回覆錄用結果」,經發展署推介而未獲業者錄用的求職者中,據求職人表示有65.8%未接獲雇主面試、錄取或不錄取通知,因而另尋他職;未獲業者錄用時,約90%業者沒向公立就服機構回覆未錄用原因,連帶影響專案媒合成效。

再者,部分業者對職缺要求不明確或條件過高,例如部分業者對於房務員職缺雖未提出學歷、經歷或相關工作經驗等要求,卻沒提供求職者面試機會;以及有部分業者招聘接待員,提出大學畢業、精通英日文、具備相關工作經驗及配合輪班等高標,起薪卻只有2萬8000元。

發展署表示,已與業界盤點出5點共識,包含基於產業缺工需要,再續辦專案媒合服務就業訓練3個月;媒合應聚焦在旅宿業(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的房務員及清潔人員的即時職缺。

關於薪資偏低問題,維持原有的專案職缺起薪招募初任人員;如果房務員、清潔員職缺,額外要求外語能力、大專以上學歷、相關證照或一定年資以上工作經驗等條件時,應有正當理由並須合理調高薪資,發展署建議參考主計總處薪資調查,以住宿餐飲業的平均經常性薪資約每月3萬3000元以上給薪。

還有,業者應於職缺內容求才需求敘明之具體資格條件,並加快面試及錄用等招募程序,應於求職者投遞履歷後7天內通知面試,並於面試後7天內通知錄取與否。

業者最後若沒錄用求職者,應向公立就服機構通報未錄用原因;而公立就服機構如有未依業者徵才條件推介求職者,業者可透過發展署設立的專線反映,據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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