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是否存在以下2个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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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台灣採取的是相對多數即當選的選制,所以阿扁當選自是毫無疑問。當然喜歡的話,也可以設定一個絕對當選標準,總得票數高於1/2、2/3、3/4都行。像法國(好像是第五共和)採取的就是絕對多數制。台灣的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也曾探討過絕對多數的選制是否適合台灣,甚至有人提出除贊成票之外,另計反對票的選制。
採取了絕對多數的選制,同樣有問題要面對,重覆舉辦選舉的社會成本。或是到前任總統下台之日,國家還沒選出新總統該怎麼辦? 相對多數是不夠好,但其他的方案不見得更好。 - 可以說沒辦法阻止,唯一能想到的機制就是憲法。憲法是規範國家的法律,但在多數選民皆不顧公平正義的情況下,憲法也是無物。這是民主的極限,沒辦法。台灣也有發生類似的事情,甚至比泰國的情況更加可笑。這也可以從台灣這二十年的民主進程看出來。有人嘲笑台灣的民主不完全,混亂。但台灣民主最該垢病的地方不是亂,是投票的人無視公平與正義。才造成社會空轉、內部虛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