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郑州地铁五号线遇难者家属质疑郑州地铁有重大失误?

郑州5号线失联乘客沙涛的家属,发布沙涛遇难的消息。沙涛妻子称,此次事故郑州地铁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部分地铁线路已进水,5号线却还在正常运营;发现地铁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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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人员伤亡,尤其是500多人命悬一线,险酿世界地铁史上最大灾难,必须认真反思。这次不幸之中的万幸是千钧一发之际,水位下降,救援人员得以及时赶到。水已淹脖,呼吸困难,如果水势再急点或者持续时间再长点,则500多人性命难保。所以事件的严重程度,要远大于已造成的实际损失。群众生命安全不能依赖偶然的幸运。只有厘清责任,才能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预防甚至可能更大的悲剧。上海虹桥机场“10.11”事件有惊无险,却被严肃问责,就是为了防范未然。何况这次还死了那么多人。

2、地铁公司有责。暴雨虽属天灾,但可以预报,惹不起,却躲得起,至少保命不难。零散的群众伤亡,可以算天灾。但地铁公司作为专业的运输部门,涉及群体安全,从设计到运营,其安全措施理应比普通群众、甚至一般公共部门严密得多。未雨绸缪;危情之下,及时停运,不让群众置于危险之中,并不难做到,没做到就有责任。地铁公司的责任在于:

第一,暴雨应急预案缺失。应急管理,是公共事业部门的必修课。在气象局发布红色警报后,理应有比平时准备更充分预案。比如派人严密监视雨情,及时停运、救援等。地铁事关巨量人员生命安全,气象局红色警报,连地铁公司都可以无动于衷,那还要气象局干嘛?若有预案,体现在哪里?据报道,事发时公司手脚无措,服务电话要么打不通,要么就让原地等待,从列车淹停到水淹脖子的几个小时内,无有效救援措施。

第二,日常安全意识和监控缺失。就算没有特别预案,如果平时常规安全措施到位,比如有专人监控运行情况,看到大水漫街,尤其是地铁关键点位有进水危险,甚至已经进水,完全可以立即停运,疏散群众。可实际不仅调度没有及时下达停运指令,现场司机眼见轨道进水,却仍“赴汤蹈火”,安全意识令人惊愕。哪怕早2分钟采取措施,都可主动停在站台,灾难可以避免。

第三,及时、科学组织撤离和救援缺失。既已进水,水只会越来越大,一旦车厢淹没,生还希望渺茫,紧急撤离争分夺秒。被动无为等待救援,不可知的因素太多,并非上策。可能有人说,撤离已不可行。让我们根据报道,看看实际情况:① 进入隧道的水是入口处挡水坝垮塌突发而逐步涌入淹没,历时数小时,有足够时间撤离。②第一批下车走得快的安全脱险,说明通道和方法可行; ③ 因水流变大而返回的一部分人进入车厢后,司机带领一小部分人抓着线管悬空逃生了,仅一人失足落水冲走而亡,再次说明撤离可行。④留在车厢内的死了12个,说明不撤离的后果之严重。由此可见,如果撤离再科学有序及时些,加之站台人员有效接应(如提供指导、灯光、绳索、梯子等可行支援),主动权将大大掌握中人的手中,而不是完全靠天命。当然,撤离和救援是有危险的,这是在前面2项措施缺位的情况下,不得已的次优选择,总比坐以待毙要好得多。

3、任何灾难过后,都应该总结经验教训,这是常规工作流程,扯不到爱国的高度。如果硬扯爱国,认真反思,让明天更安全,是对这个国家更深沉的爱。

—————————————————7.31 回应几个典型的质疑--------------------

一、实践出真知,当时你在现场么?如果没有,闭嘴

不在现场,不会听大家说,看视频?农药会毒死人,难不成您需要现场验证?依据的事实有错吗?如果没有失实,在不在现场有何要紧?如果有错,错在哪里?展开点,实践出真知的实践,不仅是个体自己实践,更多是其他人的实践。个体的真知,主要靠先验者的经验传承,而不是什么事情都要自己体验一遍。否则,人类文明何以累积至今?

二、雨大让群众上车有错吗

雨大上车可以算没错,但轨道都淹了,还不停车逃命就是安全意识太差,错误大了。

三、暴雨停运,群众要回家,换你也会抱怨,地铁公司也是好心

暴雨停运、停飞、停业不是常态吗?没听说过抱怨死人。事出有因,我不会抱怨。我相信大部分乘客也会理解。不理解也得理解,是安全第一,还是平息抱怨第一?好心办坏事,也是干了坏事。况且还很难证明是好心,还是粗心。

四、这有问题,那有问题,那你别坐地铁啊

如果您是滴滴车,这态度估计真没人坐了。但请您弄清楚,地铁不是你私人的,是政府公共服务,公众有权评价。您只是个管家,管不好就要丢饭碗。

五、明知大水,还敢坐地铁,责任自负,不要怪地铁

首先,法律上,乘坐地铁是一种事实合同,乘客买票,地铁就有义务是安全送达,地铁不是高危运动,没有人是来冒险的。你的专业,你敢营运,就意味着你对安全有把握。出了事情,你就违约,要承担责任(除非是地震这样的不可抗力,但我全文分析就是否定这点)。其次,退一步,就按乘客迎险而上有责的逻辑,那地铁公司明知大水还敢营运,责任更大。按照责任分担原则,现在人家命都没有了,你只担个责还好意思觉得冤枉吗?公平吗?第三,问责主要是指行政责任。在中国,任何重大安全事故,只要有管理漏洞,就必须问责。行政责任有别于民事责任,受害者的过错是另一码事。比如白银马拉松冻死的选手,个人或多或少也有些责任,但这并不妨碍组织者被追责。

六、你这是事后诸葛亮

任何反思和追责肯定都是事后的,为的是惩前毖后,十分必要。合理反思,不算糊涂账,这样的诸葛不是好诸葛吗?

七、搞法律的,不懂专业别乱说

搞法律的,就是以追责为主业。法律遇到专业问题,确需专家辅助,但暴雨必须谨慎,水里不能开车的道理,却不是什么专业知识。再说,我乱说在哪?

八、暴雨伤亡不是很正常吗,典型的天灾

暴雨不必然就要伤亡,虽然暴雨伤亡不罕见。但地铁淹死人,尤其是死很多人,就世所罕见了。说明暴雨和地铁淹死人,没有必然的联系。因为暴雨可以预报,水来了可以跑。将暴雨和地铁淹死人两者混为一谈,就是为了用天灾掩盖责任。

河南这次大水,给我最大触动的就是在地铁里他们拍的视频,水淹到了脖子,隔着屏幕都能感受到深深的绝望


当地领导应该感谢老天爷最后缓了一波,水位下去了一些,让救援人员得以进入,否则这一车直接憋死五百多人,这种事故就不说撤掉多少个领导了,比当年高铁对撞影响都大,整条地铁线整不好都废了,毕竟是五百多条人命


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极端气候会越来越多,必须提前做好预防,这次事件虽然是天灾引发的,但很多惨剧如果做好准备是可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