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岡山電鍍工廠偷排廢水 最高可罰2000萬元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3日電)環保署今天表示,1日凌晨會同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查獲高雄岡山電鍍工廠偷排廢水,依法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裁罰新台幣2000萬元,並勒令停工,後續將追究其不法利得。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農田水利署合作,去年12月於高雄市岡山區農田排水路布建水質感測器,經1個多月監測,發現假日凌晨pH值多次呈現異常,且水溝底泥檢測重金屬含量高。

隨後環保署與高市環保局合作,溯源分析沿岸上游列管事業製程及廢水特性,鎖定可疑對象,立即裝設水質監控設備,但由於業者偷排時間非常短暫,難以掌握具體事證。

環保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1日凌晨於工廠附近守候埋伏,一發現水溝pH值下降,立即進行稽查蒐證,查獲業者以手動插頭控制沉水馬達,將原廢水以蛇行管抽送至廠後水溝,現場立即採樣,並隨即責令業者將馬達及蛇行管拆除,後續將追究其不法利得。

環保署表示,繞流排放未經妥善處理且含有害健康物質廢水,依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規定,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裁罰2000萬元,並勒令停工;且依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規定要求業者清除水溝污染底泥。

環保署再次呼籲事業應妥善處理事業廢水,切勿以身試法,春節期間水質感測物聯網仍持續監測,以保護國民生活環境。(編輯:陳仁華)110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