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定期檢視汽車保險保障範圍

金管會提醒民眾,為確保用車時的保險保障,應定期檢視所投保汽車保險的保險期間,如已到期,應儘速洽保險公司辦理續保手續。同時,應定期檢視所投保汽車保險保障範圍是否符合自身需求,以確保自身權益,讓自己及愛車的保障更完整。金管會表示,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汽車保險,除強制汽車責任保險外,主要包含以下任意汽車保險商品:

一、第三人責任保險(傷害責任、財損責任):傷害責任係於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傷害或死亡,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由保險公司就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分,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而財損責任係於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汽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請求賠償時,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二、車體損失保險:大致可分為甲式、乙式及丙式三種,甲式的承保範圍較大,除承保汽車因碰撞、傾覆、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或墜落物所致之損失外,亦包含第三者之非善意行為、不屬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之任何其他原因(不明車損)等危險事故所致之毀損滅失;乙式承保範圍,則排除甲式之不明車損,範圍較甲式小;至於丙式承保範圍僅限於被保險汽車與車輛發生碰撞、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

三、竊盜損失保險:承保被保險汽車因遭受竊盜、搶奪、強盜所致之毀損滅失。金管會表示,汽車保險實際保障範圍,視各保險公司保單條款約定或有不同,民眾可視自身需求適當投保,以獲得充分保障。

如需進一步瞭解相關保險資訊,可以向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或各產物保險公司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