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強制責任險

機車強制責任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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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強制責任險

政府規定機車所有人均需投保的險種,提供用車人最基本的保障。

  • 購買指數: 100%
  • 理賠對象: 機車後座乘客及車外的人。
  • 給付項目: 1.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2.失能給付。 3.死亡給付。
  •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體傷、失能或死亡者,不論被保險人有無過失,依本保險契約之約定,對受害人給付保險金。

  • 注意事項: 機車所有人應依法投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投保或保險期間屆滿前未再續保者,經舉發將處以新台幣1,500~3,000元。 未投保強制險肇事者,依法罰鍰金額新台幣6,000~30,000元。
  • 理賠文件:
    •共同文件:
    一、理賠申請書(表格由本公司提供)。 
    二、請求權人身分證明。 
    三、警憲機關處理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一、合格醫師診斷書及視需要之病例相關資料。 
    二、就診之合格醫療院所開立之醫療費用收據或影本加蓋與正本相符及醫療機構收據專用章。 
    三、同意查閱病歷聲明書。 
    •失能給付:
    一、依本保險給付標準得開具失能等級層級之醫院或醫師所開立之診斷書及視需要之 X 光片與病歷相關資料。在離島地區無前述層級醫院者,得檢具合格醫師開具之甲種診斷書。 
    二、同意複檢聲明書。 
    •死亡給付: 
    一、相驗屍體證明書或合格醫師開立之死亡証明書及視需要之病歷相關資料。 
    二、請求權人於受害人死亡後所申領之全戶戶籍謄本。

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單一交通事故)(限車主本人)

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單一交通事故)(限車主本人)

因強制險不理賠駕駛本身,為保障機車車主發生單獨一輛機車之交通事故(如:撞到路樹、電線桿或滑倒...等)致車主本人發生傷害、失能或死亡時,由保險人負擔賠償責任。

  • 理賠對象: 被保險人(車主)
  • 給付項目:
    1.傷害醫療保險給付。
    2.失能保險給付。
    3.死亡保險給付。
  • 保障內容: 「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單一交通事故)(限車主本人)」保障車主本人發生單獨一輛機車之交通事故,致發生傷害、失能或死亡時,依約定予以賠償。
  • 注意事項: 強制險理賠對象不包含駕駛人,建議依照車輛使用習慣可選擇不同的駕駛人傷害險,「強制險附加駕駛人傷害險(單一交通事故)(限車主本人)」適用於被保險機車都是車主自己本人駕駛且不會借他人騎的情況喔。
  • 理賠文件:
    •共同文件: 
    一、理賠申請書。
    二、保險單或其謄本。
    三、受益人身分證明文件。
    •傷害醫療費用給付: 
    一、醫療診斷書或住院證明文件。
    二、醫療費用明細或醫療證明文件或醫療費用收據。
    •失能給付: 
    一、失能診斷書;必要時須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死亡給付: 
    一、相驗屍體證明書或死亡診斷書;必要時須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二、被保險人除戶戶籍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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