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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隨後霸氣秀出離婚協議和大S使用他信用卡附卡購物紀錄,卻遲遲拿不出匯款紀錄,網友和律師都感嘆他中招了,直言「稅務局在家中坐,竟有逃漏稅工作天上來」,若汪小菲的話屬實,可能已經違法,第一是由於中國外匯規定,每個公民換匯額度為5萬美金,第二是若以賣畫換錢,再以公司戶頭支付2億元台幣房貸,將境外投資用於個人置產,涉嫌逃漏稅問題,已經是違法行為。因此,汪小菲若無匯款紀錄,就無法證明出錢買豪宅,即使他有匯款紀錄,也不可能拿出來,讓自己身陷牢獄之災,可說是進退兩難,網友調侃若這2點都是真的,「菲菲可以去陪凡凡(吳亦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