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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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首要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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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1914年-1991年5月14日),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首要分子 [1],女,原名李云鹤,生于山东诸城,193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上海被捕脱离党组织。抗战爆发后,江青到达延安,后与毛泽东结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曾任全国电影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共中央宣传部电影处处长等职,在中共第九次、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
1926年,被学校开除,随母亲到天津同父异母姐姐家居住。天津闲居,天津英美烟草公司当童工3个月。开始爱上京剧。
1928年,济南投奔堂叔李子明。
1929年,在济南入山东实验剧院,学习戏剧表演。
1931年春,北平参加海鸥剧社,后回济南。
1933年2月俞启威介绍入党。4月俞启威被捕,下旬前往上海,失掉党组织关系。5月上海大夏大学做旁听生。7月晨更工学团工作,化名李鹤,店员识字班当教员,沪西郊区小学任代课教师。10月入团,成为“左翼教联”正式盟员,参加“左翼教联”的业余话剧团体。 [4]
1935年3月回上海进入电影通业公司,并参加左翼剧联的业余剧人剧社的演出,改名蓝苹。6月上海演出话剧《娜拉》受到好评。
1937年6月,被联华影片公司解聘。7月中旬赴延安,马列学院学习。
1938年8月任军委办公室档案秘书。
1949年春随中央机关到北平。
1964年任3届全国人大代表。
1966年5月后,江青任中央文革小组第一副组长、代理组长,中央军委文革小组顾问,人民解放军文化工作顾问。 [5]
1970年11月任中共中央组织宣传组副组长。
1976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对江青进行隔离审查。
1977年7月,中共十届三中全会通过决议,永远开除江青党籍,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
1991年5月14日,江青在北京居住地自杀身亡。 [1]
1963年起,以“京剧革命”为名,在文艺界煽动极“左”思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