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管乏力 成效拙劣 濫收水電費續猖獗 - 東方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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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管乏力 成效拙劣 濫收水電費續猖獗

調查發現水務及租務管制條例生效後,租客被業主濫收水電費情況未見改善。(袁志豪攝) 調查發現水務及租務管制條例生效後,租客被業主濫收水電費情況未見改善。(袁志豪攝)
調查發現水務及租務管制條例生效後,租客被業主濫收水電費情況未見改善。(袁志豪攝)
憂業主懷恨 逾95%劏房戶啞忍
本港有逾22萬人正租住籠屋、板間房及劏房等惡劣環境居所,然而踏入7月盛夏,暑熱難耐,水電用量定必增多。社區組織協會昨日公布一項調查發現,水務及租務管制條例生效後,租客被業主濫收水電費的情況亦不見改善,約75%租客的水價高於水務署最高定價。組織促請當局長遠盡快落實每戶安裝獨立水電錶,確保公平的水電收費。
社區組織協會今年5月至6月期間,訪問了376個租住劏房、板間房及天台屋的住戶,並透過其租約或近月租單,以了解水電收費情況。
逾9成出租者無出示單據
調查發現,條例生效之後,91.2%出租者未有向租客出示水費電費單,逾95%租客更不是直接繳付水電費用予水務署或電力公司。至於在非定額收費的受訪者中,仍有約75%租客水價比水務署最高定價的11.97元為高。
調查又發現,80%受訪者表示不知道水務署及電力公司如何定價水電收費,故有約45%租客表示難以判斷自己有否被濫收水電費用。雖然濫收水電費的情況未有改善,但調查亦發現只有3.6%人會向政府作正式投訴,餘下逾95%人卻選擇啞忍,大多數受訪者表示擔心舉報後會影響租住,或被業主加租算帳。
協會指出,儘管現時已有8宗濫收水費個案被成功檢控及定罪,惟當中涉案人只被罰款了事,金額介乎1,000至5,000元不等,即只等同或較一間劏房每月租金為少,認為對出租者而言,罰金甚微,阻嚇作用成疑;又指即使水務署現建議將罰則改為兩級制,罰款亦只增至2.5萬元,與劏房可賺取的利潤相比,罰額仍然嚴重偏低,尤其當目前檢控數字之低,或令出租者誤以為可心存僥倖,繼續視濫收水費為常態。
罰款難阻嚇 促獨立水電錶
社區組織協會副主任施麗珊建議政府發放能源補貼,減輕水電費開支,以及直接豁免只有食水接駁大廈內的住戶首30立方米水收費。此外,政府亦應延續恒常「改善家居援助計劃」及「N無津貼」;政府、水務署及兩電更要互相配合,主動巡查劏房違規情況,長遠落實每戶安裝獨立水電錶,以確保公平收費,最後促請當局盡快制訂「滅劏」時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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