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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水法三讀 水利會資產、負債政府概括承受

    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資產表

    全國17個農田水利會資產表

    2020/07/03 05:30

    〔記者黃欣柏、簡惠茹/台北報導〕為因應農田水利會將於今年十月起改制為公務機關,立法院臨時會昨三讀通過制定「農田水利法」,明定農田水利會改制後的資產及負債均由國家概括承受,其資產將納入行政院農委會設置的「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專款專用,且收入免徵營業稅;農田水利會既有工作人員以同等職務繼續進用。

    17個水利會 現金779億、土地逾2萬公頃

    全國有十七個農田水利會,現金總計達七百七十九億元,土地面積超過二萬公頃。由於涉及龐大資產,改制受到各界關注。

    朝野立委對於農田水利會改制立法看法兩極。民進黨立委普遍認為立法後可提升水資源利用效率及改善水利會派系問題,更可解決過去水利會公權力不足、無法即時防治灌溉水質污染的弊病;但國民黨立委及部分民間人士則質疑政府藉此取得水利會財產,後續將採取聲請大法官釋憲等相關作為。

    全案昨逐條表決,在民進黨團席次優勢下完成三讀。根據三讀條文,農田水利會改制後的資產及負債,都由國家概括承受,並納入農田水利作業基金管理,除基金各款收入免徵營業稅外,這些資產在區段徵收或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時,可不受公有土地無償撥充或抵充規定限制,不過,原本農田水利會依「農地重劃條例」無償取得的土地,在參與區段徵收及土地重劃時必須無償撥充或抵充。

    過去提供農田水利會使用之土地,改制後仍應照舊使用,既有人員在改制後也應以同等職務繼續進用;改制後若因地籍整理而發現原屬農田水利會之土地,則由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逕行登記為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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