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牌藏P80手槍囚5年4個月 求情稱僅為興趣買槍 (16:32) - 20240108 - 港聞 - 即時新聞 - 明報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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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無牌藏P80手槍囚5年4個月 求情稱僅為興趣買槍 (16:32)

警方國安處2021年10月在元朗八鄉一單位,檢獲一支P80自動手槍、兩個彈匣、92枚子彈等武器,以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拘捕一對夫婦。涉案男子今(8日)於高院承認一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辯方求情指,他是熱愛槍械的「槍痴」,僅為興趣購入手槍。法官表示,雖然手槍子彈未上膛,但有機會對公眾造成傷害,判被告囚5年4個月。

被告黃俊賢(現38歲)任職咪表維修員,原被控兩項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他承認其中一罪,另一罪獲撤回。辯方求情指,被告保管槍械只為自用,而且他年少時已是「槍痴」,犯案屬愚蠢之舉。辯方強調,涉案手槍在寓所沙發被發現,沒有帶離寓所以外的地方。

暫委法官胡雅文判刑表示,無論涉案手槍在甚麼位置被檢取,對案情亦不相關,因為被告沒有妥善鎖上槍械,容易被人取走,「和真正使用只有一步之遙」(just one step away from being used)。法官又指,案中無證據顯示被告曾使用槍械,但涉案手槍驗出4人的DNA,反映被告之外仍有人觸碰手槍。法官採納8年為量刑起點,被告認罪獲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判囚5年4個月。

案情指,警方2021年10月搜查被告與妻子的元朗八鄉寓所。被告承認向友人蘇翰韜(譯音)購入槍械,涉案真槍位於梳化上,子彈則在房間的黃色盒子內,警方搜屋檢走P80自動手槍、兩個彈匣、92枚子彈、彈簧刀和指節套。警方另於被告的大埔寓所搜出兩支氣槍、雙截棍等武器。被告在錄音會面表示,於2011年玩射擊對戰(war game)時認識蘇翰韜,以2.5萬元向對方購入手槍和子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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