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前的沉思 ── 李永達】民主黨的挑戰(續)

第三:有關五區公投及入中聯辦的談判

民主黨在2009年至2012年之間經歷了創黨以來最大的衝擊。我們在2012年的選舉在新界東減少到只剩一席。在新界西因為我輸了選舉,第一次歷史性民主黨在新界西沒有議席。對激進派的人士,尤其是黃毓民及其追隨者,他們一定是非常開心振奮。就是因為他們認為推動到五區公投,民主黨不參與,令民主黨2012 年選舉大敗。這個選舉的挫敗是否單單因為五區公投的因素?這是個過份簡單分析,我並不同意。新界東黃成智失議席的一個原因,是新界東出現「群雄並起」的情況。另外因黃成智的宗教保守立場,令很多民主派支持者失望。新界西我的選區,因為我要與陳樹英分票,及2008至2012年間自己地區工作疏懶,犯了所有政治人物處於職位太久而出現的議會麻痹狀態。但是無論如何,從公眾角度看,民主黨是被懲罰了。

不信任黃毓民

回顧五區公投,我仍然認為當時所推出的五區公投策略是不能接受的。而且我一開始並不信任黃毓民。這個表面言論激進,但身上有著非常複雜的政治經濟關係的人,他內心中實際想進行什麼議程,有什麼他自己的目的,相信連當時社民連的梁國雄,陳偉業,陶君行都未完全了解。

我對當時五區公投的策略有保留,因為在參與的過程中,其實核心參與者包括社民連,公民黨,甚至當時的民主派幾個前輩李柱銘,黎智英等,他們的最終目標根本不是每區都有一個辭職,而是全體民主派立法會議員辭職。當時他們在初步討論的時候並沒有大事宣傳這個想法。但他們在我們的內部討論已多次提出,包括一次在黎智英家中一次飯局,該次飯局黎智英已經明示五區公投只是第一步,無論贏輸,都要進行全體23個議員辭職公投,迫使共產黨立即進行全面普選。而公民黨的公開立場書亦認為最後是要23人集體辭職進行公投。民主黨是反對這種「攻其一役」及「賭一舖大」做法,將整個民主派的議會力量賭一舖。因為議會不單單是議席,而是民主派多年得到市民支持下的累積成果。我們可以從新加坡1960年共產黨退出及杯葛議會選舉,使共產黨一蹶不振的慘痛經驗就知道。任何事以賭一舖大丶搏盡的方法都是不可取的。

對於黃毓民這個人,以我對他的長期認識,就是他經常將自己的個人利益放在集體民主運動利益之上。當時黃毓民積極推動五區公投目的,就只是希望將民主運動的領導權由民主及公民兩黨奪取到他的手上。我記得有一次黃毓民和我,何俊仁,李柱銘及一名公民黨的領導,在李柱銘的家中討論五區公投問題。公民黨的領導問黃毓民,若果公民黨不參加你會怎樣?黃毓民就說「我會瘋狂地攻擊你這班公民黨的Blue Blood」。從這回應你可以看到這個人怎樣看待盟友及信樣處理一個運動。但我至今仍不明白,為什麼公民黨領導層會信任黃毓民這個人?

亦因為民主黨的抵制,所以黃毓民的第二階段全體辭職行動並沒有發生。從這個角度民主黨是做對了一件事,令民主派未去到「賭一舖大」的局面。避免了豪賭可能會面對就算不是全軍覆沒,都會令民主派元氣大傷的局面。

談判交代不全面

另一個對民主黨的批評,就是2010年我們和中聯辦進行了「秘密談判」。首先從經驗上,很多政治商討,若其目的不只單單是表示立場,而是希望達到成果的話,很多時都是先作私下的商討,很難凡事一開始便公開地進行。一開始便大鑼大鼓公開在會議室進行的政治商討,例如2014年雨傘運動學聯和林鄭月娥的見面,只不過是一種立場表逹。2010年時不單單是民主黨與中聯辦商討,亦包括有學者例如陳健民參與的真普選聯盟,一樣有和中聯辦商討。所以若要檢討這件事,做得不足的就是在事前及事後的交代及授權做得不夠全面仔細。不過有一點是民主黨當時犯了一個極大錯誤(包括我自己),就是當我們面對黃毓民及其支持者的挑戰及網絡惡意攻擊的時候,我們顯得束手無策。而且還相信傳統的中國人思想,「有麝自然香」,對黃毓民及其追隨者在網絡世界中以惡意攻擊,歪曲事實等等,完全不作反駁,亦不作出任何有系统及大規模的宣傳策略,以作消毒。事件令絕大多數年青人只是單方面接受了黃毓民的信息。可以說,民主黨在宣傳策略上嚴重失敗。一個擁有8名立法會議員, 50個區議員的政黨, 就是給網絡世界中可能只是少量的攻擊者打倒。

(1995 年,民主黨在立法局的全盛時代。前排左起謝永齡,涂謹申,張文光,單仲偕,何俊仁,曾健成,何敏嘉,李華明。後排左起羅致光,黃偉賢,我,陳偉業,楊森,李柱銘,張炳良,司徒華,黃震遐,劉千石(鄭家富缺席)。)

另一個角度就是,民主黨在此行動的決策過程中有沒有犯了錯誤?民主黨在處理這個重大事件中的時候,何俊仁組成了一個六人的決策小組,包括何俊仁,劉慧卿,單仲偕,張文光,楊森和我。這個決策過程,若果犯了任何錯誤,六人都要負責。

從最初考慮這個政改問題的時候,是有種良好意願的,就是2005年的政改方案已經被否決過,若果2010的政改方案再次否決,我們就會面對整整10年的政制發展停滯不前,所以當時六名成員是抱著不妨一試,看一看共產黨是否真的有誠意進行一個政制改革的方案或時間表。這個過程是有一定困難。因為接觸初期,根本未進入任何可以商討的清況,當胡錦濤透過一個中間人將一封正式信件交給何俊仁的時候,我們的研判就是如一開始就公開這件事,這個商討談判就差不多可以因為種種不同壓力,包括民主激進派的壓力及來自中方的或建制派壓力,商討肯定停止。所以在這過程一直都只是六個人作出決定。在進入到商討的較後期,其實中聯辦及港澳辦的人士是不贊成由民主黨提出的超级區議會方案。

順便一提這個方案並不是我們六個人提出的,是一個民主黨黨員在民主黨內部政制討論會提出。小組覺得有創意,所以向中聯辦提出。到這個中後期階段我們差不多已經準備放棄,但應該是中央政府有政策及態度上的改變,所以最後才促成這個方案的落實。我們的代表曾經向中聯辦要求是否可以有個較長的時間,諮詢公眾才作出決定,但中聯辦並不接納。所以在無可選擇之下,我們惟有在沒有進行過任何過大型社會討論及民意授權之後初步接納了方案。

最後我們按小組的建議經過一個正式會員大會,極之反對民主黨方案的李柱銘在大會上發言,反對六人小組方案。但最終這個方案由八成民主黨的出席會員同意後通過。跟著在2010 年的6及7月的民意調查發現,其實有超過半數的市民是支持這個超級區議會方案。

我們沒有出賣民主

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是否犯了錯誤?或者有值得改善的地方?首先我們並不同意這是一種出賣民主的做法。因為這個方案的確沒有將現有的制度向後倒退。如2010 年否決方案,只是帶來維持原有60個議席。30席直選30席功能組別制度繼續下去。超級區議會方案加了10席,五席直選,及五席由全港超過3百萬還民(減除了功能組別約20 萬)選出,代表性比傳统功能組別更高。超級區議會選舉無論如何都是比只有幾百幾千票的舊功能組別進步。你可以說這是一個小修小補的做法。但我不同意這是一個退步方案或出賣民主方案。有一種說法是這個超級區議會方案比全面民主是倒退的。這點我是同意。不過提出這個論述的朋友根本就不能論證在2010年或甚至在2014年雨傘運動後,他怎樣令共產黨接受全面普選方案。沒有這個可能性,所有的出現全面普選分析丶論述都是理論性。

有評論者曾提出民主黨在當時不參加五區公投,但又未能組織及發動龐大群眾,進行具抗爭力、對中央政府構成有壓力的運動,是一種策略考慮不周全甚至是失誤,我個人對這個說法大體上是同意。

公民黨,街工及新民主同盟,這三個反對民主黨方案的團體,都在2016年參與超級區議會選舉,無論他們以什麼策略性的理由例如什麼「寸土必爭」去解釋,其實他們是背叛了他們在2010年批評民主黨時候所堅持的原則。

如果共產黨一開始就說這超級區議會方案是最終政制方案,我們當然不會參與這個商討談判。若果說當時民主黨六人小組犯了一個錯誤,我個人意見,就是犯了我們在中英聯合聲明及草擬基本法時候所犯的錯誤,就是對共產黨仍然有一點寄望,希望他會信守他的承諾,逐漸推展民主政制。你可以說這個測試代價好大,但是最後損失的不過是民主黨幾個議席。

不再相信共產黨

可以說,在這件事之後,我自己己經不再相信共產黨,任何公開的口頭承諾都不能相信,直至他真正能落實那個承諾為止。在談判過程中,中聯辦負責人曾經說過在這次政制的商討之後,希望能夠繼續和民主黨及普選聯繼續商討、溝通以後的政制發展。當然這只是信口開河,中聯辦的負責人早將這承諾抛到九霄雲外。

方案通過後,便要面對20 且區議會及2012 立法會的選舉。中聯辦又一樣指揮民建聯、工聯會選舉,又一樣大力攻擊民主黨的候選人。繕是一次非常深刻的教訓,我承認是犯了信任共產黨的幼稚想法。

這個商討談過程的另一點,就是為什麼民主黨不可以在談判有初步決定之後,進行一個有民意授權的市民投票方法。一方面特區政府對我們是有很多的催促,要我們盡快就這個超級區議會方案作出決定,否則中央政府可能會收回這個看法。另一方面考慮到若要市民公投決定方案,這個做法是不可能在短短一個月時間內執行。因為要執行一個全港市民可以參與及有公信力的公投方式,是要有一個詳盡而合理的安排。最後我們只有倚靠港大的民意調查,作為我們佐證這個方案是否得市民支持的參考。

我同意這個做法未必是完全科學的,因為在支持民主黨方案中的55到60%的市民當中,已經有一定百分比是建制派的支持者。若果要以民主派支持者作民意調查作出決定,我們更要參考就是在2008年曾經支持泛民主派的選民,是否支持道個超級區議會方案。若果兩個調查都超過半數,我們的決定才比較穩妥。

第四:與共產黨中央及特區政府的關係

在整個泛民主派的光譜中,民主黨是在較為淺黃的一個範圍。這個和民主黨的發展歷史是有一定關係的。因為初期民主黨主要仍然相信理性的辯論,政策的倡議是可以改變殖民地政府及後期的特區政府的政策。民主黨和共產黨中央政府的關係早建立在80年代初期,重點包括中英談判及其後制定基本法。

與共產黨關係的分歧

當時的共產黨因為需要爭取匾際社會及香港市民的支持,所以在前途談判中及基本法的制定,除了在一些根本性的立場例如收回主權、駐軍等等之外,共產黨真的是有接受民主派的意見,例如由李柱銘提出終審法院要有普通法法制的外籍法官,這個在一般國家都很少出現。這個憲制安排,共產黨當時都接受,相信如果這個意見在這一段時間提出,一定被人批評為賣國及出賣主權的行為。所以80年代初以來,就算發生了六四屠殺事件,但是當時民主黨派仍然認為在共產黨的專權下是有小部份的人是開明的,可以根據整個國家的改變而逐步開放。而當時雖然共產黨中央仍然是牢牢掌握著香港各方面的政治經濟情況,但在特區事務上仍然有一定的改良空間。

這種情況在2000年後才成立的新興團體當然沒有體驗過。他們與共產黨的交往非常的少甚至是沒有。他們亦沒有經歷過中英聯合聲明及基本法的制定。可能2000後的新興團體對抗爭的第一印象是2003年的七一50萬人反對23條遊行。所以這些新興團體,認為中國共產黨一直都不是一個可以溝通的對象。這個就形成了民主黨和其他民主派甚至激進派在處理共產黨的關係上出現的重大分歧。

我必須承認,在民主黨黨內其實怎樣處理共產黨的關係,一來已慢慢有變化,二來從來都是有分歧。

變化的情況就是,從90年代仍然和共產黨有溝通直至到2010政改方案的核心黨員,曾相信共產黨是會執行他們的承諾。到了2010政改方案後,絕大多數民主黨的領導對共產黨是否能真正執行承諾,在香港推行民主這一點上已經越來越沒有信心。加上年青的一代已成民主黨的領導層,他們對共產黨的質疑及保留比上一代更大。而且他們更受網絡世界影響。所以共產黨與民主黨的關系,以我的觀察就只會越來越疏離。

未來的考驗

民主派內部分岐就是對共產黨的關係上怎樣定位的問題。民主黨相對比較不激烈抗爭,希望可以溝通,這種情況一定程度上,是因為民主黨的選民基礎以淺黃為主,他們支持溝通。這些選民大多數是不激進的,他們希望透過溝通商討爭取共產黨最大的政策改善。雖然事實上大多數情況都是失敗告終,但多年來的民意調查,問市民同意和不同意香港民主甑要和中央政府溝通,大多數市民都是同意。

但情況是,經過這麼多政治事件後,包括基本法制定承諾香港人民主政治的要求,2003年七一遊行, 0708雙普選的爭取及失敗,甚至在2010年後中聯辦代表中央承諾要墻續與民主派溝通改善關係失信用事件,到近一年的釋法及DQ 事件,可以見到共産黨承諾全部落空。所以民主黨要面對的不是簡單的是否跟從民意和共產黨溝通,而是要找出一個全新的策略,一方面能夠鞏固自己在市民中要求溝通訴求,但就現實上知道,這些溝通其實效益是非常的低甚至是羆效益。怎樣兩者之間找到一個兩邊都能兼顧的方法,是對民主黨的新領導層一個非常大的考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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