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警值勤偷查IG正妹個資 想賠50萬和解遭拒被起訴 - 社會 - 自由時報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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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警值勤偷查IG正妹個資 想賠50萬和解遭拒被起訴

    員警因私心偷查個資,卻在職務報告上寫「因公」,考量他已認罪,去年將他緩起訴,但黃女不願和解,全案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今改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記者錢利忠攝)

    員警因私心偷查個資,卻在職務報告上寫「因公」,考量他已認罪,去年將他緩起訴,但黃女不願和解,全案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今改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記者錢利忠攝)

    2019/10/29 10:55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時任台北市中正一警分局周姓警員,濫用戶役政系統偷查黃姓正妹的個資及IG,遭黃女提告;台北地檢署查出,他因私心偷查個資,卻在職務報告上寫「因公」,考量他已認罪,去年將他緩起訴,但黃女不願和解,全案經高檢署發回續查,北檢今改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據了解,從事金融業的黃姓正妹住在高雄,她與黃姓閨密之間,疑因網拍糾紛及男女關係等諸多難解的問題反目,雙方互控妨害名譽及恐嚇等罪;黃女質疑周員偷查她的個資,並將她違反著作權官司的個資洩漏給閨密,怒向警政署投訴並提告。

    檢方查出,周員基於私心偷查黃女的個資,卻在職務報告上寫「因公」,考量他已認罪並撰寫悔過書,去年10月依偽造文書罪予以緩起訴,條件是支付黃女賠償金50萬元。未料,黃女不願原諒周員,向高檢署聲請再議,全案因此發回北檢續查。

    前年9月,黃女不滿閨密嗆她曾有違反著作權等前科,她驚覺有人洩漏她的個資,懷疑是當初承辦案件的員警洩漏給閨密,氣得向警政署投訴;警政署內部調查發現,當初承辦黃女案的員警並未查詢過她的個資,反而是在台北任職的周員,曾私下利用戶役政系統查詢。

    周員在內部調查時,原辯稱是在路上臨檢違規女騎士,「因公」登入戶役政系統查看其個資,後來才改口承認,指自己前年9月某次出勤巡邏時,瀏覽到黃女的IG,一時好奇才依黃女IG上的姓名及生日,登入戶役政系統偷查其個資,並於職務報告上不實填載「因公」查詢。

    黃女向警政署檢舉後,對偷查她個資的周員提告違反個資法及洩密等罪;但檢方認為黃女所稱的訴訟個資,均是法院的公開判決,且查無周員與黃女閨密聯繫的事證,周員也沒外洩個資,認為周員此舉應受行政懲處,但仍不構成刑責。

    至於周員在職務報告上不實填載「因公」查詢部分,原考量他已撰寫悔過書並支付黃女50萬元,同意給予緩起訴,期限1年。但黃女認為周員沒誠意,不願與他和解,此案因而被高檢署發回續查,檢方考量周員無法取得黃女的原諒,改依偽造文書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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