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娜娜遭罰50萬?陸委會給答案了

記者陳政宇/台北報導

臺灣藝人歐陽娜娜、張韶涵今(30)日晚間,將在中國十一國慶晚會中獻唱「我的祖國」等歌曲。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若有涉及違反相關規定,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陸委會表示,將會同主管機關文化部予以密切關注,並協同進行後續處理。

 歐陽娜娜、張韶涵傳助唱中國《央視》的國慶節目(圖/翻攝自春晚微博)
歐陽娜娜、張韶涵傳助唱中國《央視》的國慶節目(圖/翻攝自春晚微博)

中國《央視》將在今晚播出「國慶晚會」,台灣藝人歐陽娜娜獻唱「我的祖國」等歌曲,另外,臺灣藝人張韶涵也將與中國歌手合唱抗疫歌曲《守護》,引發國內輿論譁然。對此,陸委會曾示警,若有涉及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可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連續處罰。

中共近期對臺加大軍事恫嚇力度,不斷以機艦跨越海峽中線進行挑釁,單方面破壞臺海和平穩定,成為麻煩製造者,已引起臺灣人民的普遍反感。陸委會指出,此時臺灣藝人若被中共利用參加具有「消滅中華民國」意涵的中共「十一」國慶活動,豈不是傷害了臺灣民眾的感情,辜負了臺灣社會對其的愛護與支持。對此,本會除表達高度遺憾外,也相信社會自有公評。

陸委會表示,中華民國是崇尚自由民主、尊重基本人權與多元價值的法治國家,依據憲法保障民眾的言論自由與藝人的創作、表意自由,因此,本會向來關切在中國大陸發展的臺灣藝人,能否如同在臺灣一樣,擁有充分的自由與創作空間。

 我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圖/資料照)
我國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圖/資料照)

陸委會直言,自由與人權是我們共同捍衛的價值,臺灣的自由民主與中國大陸的集權專制體制截然不同,全體臺灣人民都珍視我們共享自由民主多元的生活方式。因此,政府對於每一件爭議案件都審慎處理,不會任意使用公權力去對待少數持不同意見或立場的國人。

陸委會強調,對於個別藝人參加今晚在中共央視「中國夢、祖國頌2020國慶特別節目」演出,本會將會同主管機關文化部予以密切關注,並協同進行後續處理。本會再次呼籲國人,不應傷害臺灣民眾的情感,參加中共「十一」國慶相關活動,淪為中共對臺統戰的樣板工具,亦不應呼應、配合中共對臺進行統戰宣傳,傷害國家的利益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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