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漢源

上星期國際體壇突然平地一聲雷,多支豪門球隊宣布成立歐洲超級聯賽,除了體育迷、足球迷外,甚至平時不甚留意體育新聞的普羅大眾無不嘩然。歐超聯由英超的6隊:曼聯、曼城、利物浦、阿仙奴、車路士及熱刺,加上西甲皇馬、巴塞、馬德里體育會3隊,再有意甲AC米蘭、國際米蘭、祖雲達斯3隊,共12隊牽頭組成;但宣布組成不足48小時,隨即在各方反對聲音的壓力下,以英超6隊帶頭退出,引致剛萌芽的歐超聯即潰不成軍,瓦解收場。

今次12隊歐洲超級球隊,宣布成立歐洲超級聯賽,繞過歐洲足協體系,試圖建立一個半封閉式自主的精英聯賽,其成立說法當然離不開是為了足球發展,而實際目的可想而知只是一個利益關係,這大概與歐洲足協最近醞釀歐冠盃改制有關:歐洲足協計劃從2024年開始歐冠將增至36隊,對於一直在爭取更多「強隊對強隊」的超級球隊而言,增加隊伍除了代表着愈來愈多「無意義」的比賽外,在利益分配方面,對他們也有負面影響。其實香港上世紀八十年代也醞釀過想成立超級聯賽,當時的勁旅亦表明不想與一些弱隊或者業餘球隊作賽,最終亦難以成事,這就是聯賽內部組織問題,當球隊實力差距太遠時,大球隊自然覺得對賽失去意義,利潤所得也好像被削減。

這次事件,傳說美國投資銀行支持50億美元,給這次12隊超級球隊,每隊可得到3.5億英鎊加盟費,另外體育媒體( DAZN)也答應支付每年35億歐元電視轉播合約給歐超聯,這種種也是利益上的引誘。美國投資銀行覺得歐洲足球體育運作比較傳統守舊,如果以「美國方式」經營,一定可以賺大錢:因為根據市場調查結果顯示,全球有16億足球迷,歐冠的電視轉播收益只有16億歐元;反而美式足球(NFL)全球只得1.5億球迷,轉播版權收益卻高達70億歐元,其吸金能力比例可謂大大領先。

今次歐洲超級聯賽事件,雖然好像已被歐洲足協(UEFA)擺平,但總覺得這個炸彈還未完全拆除,因為這種合作反對現有體制的案例已不是第一次,也不見得會是最後一次:曾經在20年前,2000年這一班歐洲超級球隊也因為自身利益,14隊球隊包括英超曼聯、利物浦,意大利的國際米蘭、AC米蘭,法國巴黎聖日耳門、里昂,德國拜仁慕尼黑、多蒙特,西甲皇家馬德里、巴塞隆拿等,他們組成G14聯盟與歐洲足協爭取更高利潤的分賬,最後用了8年時間,到2008年1月21日才與UEFA及FIFA(國際足協)達成協議,所有球隊球員受徵召參與國際賽事均可獲得「賠償」。當時補償金額達2.52億美元,而不足一個月後,2月15日這個G14超級球會組織就解散了。

縱觀全球體壇,球會、球員聯合結盟造反,挑戰現有賽事體系的案例屢見不鮮,雖然成功機會不大,但總覺得受法律保護的總會,其實應該考慮如何重組及改革,追上潮流,令到體壇是一個公平競技場,滿足各方所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