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第三人責任險】一定要保嗎? | 保障範圍+賠償金額一次了解 | 國泰產險
  1. 首頁
  2. 機車險
  3. 第三人責任險

機車第三責任險不能不知的三大重點

機車第三責任險 保障範圍與金額

主險-第三人責任險
傷害責任險(體傷)
每人傷害 150萬 ~ 1,000萬元
每事故之總額 300萬 ~ 2,000萬元(2倍型)

保障內容:

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體傷,依法應負之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就超過強制機車責任保險給付金額以外的部份,在保險金額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傷害責任險(財損)
每事故財損 20萬 ~ 100萬元

保障內容:

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在保險金額內保險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附加險-第三人責任險
附加駕駛人傷害險
住院日額保險金 2,000元
每人死亡及失能保險金 50萬 ~ 600萬元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被保險人死亡或失能時,本公司依照本附加險之約定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乘客體傷責任附加條款
每人傷害 10萬 ~ 600萬元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因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乘坐或上下被保險機車之乘客受有體傷或死亡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失能責任增額附加條款
每人失能增額2倍

保障內容:

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失能,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超過強制機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以上之部分依本附加條款之約定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慰問金費用附加條款
每人門診慰問金 2,500元/ 每人住院慰問金 1 萬元/ 每人身故慰問金 5 萬元/ 每一事故總額 10 萬元/ 保險期間總額 50 萬元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或受有體傷,經本公司查證屬實後,對於被保險人所支出之下列費用負理賠之責:
1.該第三人死亡時,前往喪家所支出之奠儀金費用
2.該第三人受傷醫療者,前往探視所支出之慰問金費用 。

律師費用補償附加條款
5萬元 ~ 20萬元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於本附加條款有效期間內,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交通意外事故,致第三人受有體傷、死亡或財物損失時,因涉及(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重傷害、(業務)過失致人於死之刑事責任、民事訴訟或強制執行程序,而遭受刑事追訴或民事損害賠償事宜所產生之律師費用,本公司依本附加條款約定之保險金額為限,對被保險人負賠償責任。

超額責任附加條款(甲式)
每次事故第三人體傷、財損超額責任
上限 500萬元 ~ 1,000萬元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體傷或財物受有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及第三人責任險主保險契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註:第三人責任保險之體傷保額須200萬(含)以上,財損保額須30萬(含)以上,始可加保此項。
超額責任附加條款(乙式)
每次事故第三人體傷、財損及乘客體傷超額責任
上限 500萬元 ~ 1,000萬元

保障內容:

被保險人因所有、使用或管理被保險機車發生意外事故,致第三人死亡、體傷、財物受有損害或乘坐、上下被保險機車之乘客受有體傷或死亡時,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僅對超過強制汽車責任保險給付標準、第三人責任險主保險契約及乘客體傷責任險附約所約定之保險金額以上部份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註:第三人責任保險之體傷保額須200萬(含)以上,財損保額須30萬(含)以上;且須另加保乘客體傷責任險(保額100萬以上),始可加保此項。

今年最強優惠,3分鐘快速試算

線上投保87折優惠

國泰產險智能助理
有任何問題隨時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