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與租客 均需買家居保險保障自己 | MoneySmart.hk

業主與租客 均需買家居保險保障自己

業主與租客均需買家居保險保障自己

當發生家居意外,例如鋁窗墮街、火災等而導致第三者人身或財物受損,除了業主需要負責,其實租客亦不可置身事外,兩者均有機會為意外承擔金錢賠償及法律責任。所以業主或租客均需購買家居保險,保障自己。

家居保險中業主與租客均有各自不同的責任

意外發生時,業主及租客或須負上責任。家居保險會就投保人的單位或是香港及外地因意外導致他人蒙受身體損傷或財物受損而招致法律上的賠償責任,提供「法律責任」(Legal Liability) 或「個人責任」(Personal Liability) 保障,當中包括業主法律責任及佔用人 (包括租客) 法律責任。而租客令租住的單位的牆壁、閘及圍欄受損以致需承擔法律責任,租客責任 (Tenant’s Liability) 保障便可賠償相關開支。不過,上述保障在不同家居保險計劃中的定義或會有些微分別,購買前可仔細查閱條款及向保險公司查詢。

業主購入新單位,由簽訂臨時買賣合約的一刻起,單位便歸於新業主名下,即使自己或租客尚未入住,在該單位所發生的意外,責任亦須由新業主承擔。所以新業主應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最好立即購買家居保險,以策萬全。

針對自住業主、放租業主及租客,可選擇購買家居相關的保險:

a) 自住業主
建議購買家居保險 (保屋內傢俬雜物和第三者責任索償)、火險 (保屋殼)。

b) 放租業主
建議購買家居保險 (保屋內給租客使用的傢俬雜物、第三者責任索償、甚至租客拖欠租金風險亦受保)、火險 (保屋殼) 。

c) 租客
建議購買家居保險 (保屋內租客自己擁有的傢俬雜物及第三者責任索償)

何謂第三者責任保障?

上面提及的「第三者責任索償」,當中的「第三者」是指投保人、其同住家人及家庭傭工以外的人士。在保險期限內,第三者責任保障的保障範圍包括:

– 投保人因疏忽造成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産損失,依法應由投保人承擔的賠償責任;及
– 投保人因此而須支付的訴訟費用。

無論是自住業主、放租業主或租客,在單位內居住的人都會有機會出現被第三者索償的情況,例如因疏忽而令鋁窗墮街、火災引致第三者受傷或財物受損,都會有機會為此負上法律責任及大額金錢賠償。因此,購買了家居保險,萬一發生意外,亦不用為承擔法律責任或賠償而徬徨。

租約或列明 租客須為預設傢俬負責

業主或會在租約中列明,要求租客須為屋內預設提供的傢俬、電器或設備負責,如因意外或其他因素導致損毀,租客須負責維修費用或賠償。如租客購買了家居保險,便可為此提供保障。

水電開鎖緊急支援 慳維修費

若在半夜遇上水管爆裂、電力故障或被反鎖在屋內/外的情況,家居保險提供的24小時緊急支援服務,可免費安排電工、水喉匠或鎖匠作出協助,租客便可即時解決眼前問題,之後再與業主相討如何善後。

單位不宜居住 租金收入另覓居所費用可索償

如遇上水管爆裂、電力故障或颱風吹破窗戶,造成室內建構及/或傢俬損壞,需要維修甚至重新裝修,家居保險便可保障業主在家居因發生受保事故而引致不宜居住,無法出租期間所損失的租金收入。

同樣,遇上這種情況,租客需暫時搬離單位。這段時間租客需自付的額外住宿及膳食費,甚至是租客所飼養的寵物,因臨時居所不可飼養,需要暫時託管在寵物酒店的費用,亦屬於家居保險中的臨時居所保障範圍內,這些開支租客都可獲得賠償。

遇上「租霸」 欠租有賠償

萬一遇上「租霸」,未有按照「租賃協議」所訂明的條款及細則繳付租金,在業主對租客採取法律行動,獲法院就租客逾期繳付的租金頒令裁決,而業主在法院頒令裁決後一個月內,仍未能取回逾期繳付的租金,家居保險亦可就這筆租金作出賠償。

業主租客 直接網上投保

一般家居保險在樓齡及單位類型有限制,樓齡高、村屋或獨立屋,或需聯絡保險公司或經紀才能投保。不過有保險公司的網上投保系統可讓業主直接輸入樓齡及單位類型,即時報價,即時投保,簡單方便。投保時可在直接選擇物業用途 (自住、租住、出租),系統便會自動顯示適合的家居保險種類,無論是自住業主、放租業主或租客,只需經過簡單步驟,便可為家人及家居財物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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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計劃的內容細則,均以有關保單內之條款細則為準。

*優惠受有關條款及細則約束

(本文為特約分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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