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出租保障計劃 | 業主保險 | MSIG

住宅出租保障計劃

專為業主而設,除家居財物保障外更提供租金損失保障及附送法律責任保障

計劃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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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ss of Rent Protection Icon
租金損失保障

高達港幣80,000元或最多三個月的租金

Property Owner’s Liability Protection Icon
物業業主法律責任保障

高達港幣8,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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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tal Property Protection Icon
出租家居物品保障

總賠償額高達港幣4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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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生活保障

每件合資格的受損物品之額外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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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terations and Repairs Protection Icon
裝修及維修工程保障

保障於裝修及維修工程進行期間,由意外導致投保居所內的家居物品損失或損毀

Optional Building Cover Icon
自選樓宇建築全險保障

保障您的樓宇建築因任何不可預見、突發、意外而遭受實質損失或損毀

計劃細節

保障範圍

保障範圍 每年最高賠償額(以港幣計)

建築面積(平方呎)

800 或以下

801-1,000

1,001-1,200

基本保障

$200,000
總限額包括基本及額外保障的分項限額

$300,000
總限額包括基本及額外保障的分項限額

$400,000
總限額包括基本及額外保障的分項限額

家居物品

意外損失或損毀傢俱、固定裝置及設備及家庭電器

$200,000
(每件、每套或每系列$15,000)
$300,000
(每件、每套或每系列$15,000)
$400,000
(每件、每套或每系列$15,000)

家居裝修

包括對牆壁、窗戶、天花、地板及門所進行的裝修及改善工程

$50,000 $50,000 $50,000

額外保障

門鎖損毀

窗戶、大閘或大門鎖因爆竊或企圖爆竊而引致損毀所需的更換費用

$5,000 $5,000 $5,000

災場清理費用

家居損毀後的清理

$10,000 $10,000 $10,000

暫時搬遷

家居物品因進行清潔、翻新或修理而需暫放於其他地方並因意外而遺失或損毀

$50,000 $50,000 $50,000

山泥傾瀉及地陷保障

因山泥傾瀉或地陷對家居物品直接造成的損毀

受保 受保 受保

裝修及維修工程

保障於裝修及維修工程進行期間,由意外導致投保居所內的家居物品損失或損毀

受保
(工程合約期最多為兩個月及工程合約價值最高為$100,000)
受保
(工程合約期最多為兩個月及工程合約價值最高為$100,000)
受保
(工程合約期最多為兩個月及工程合約價值最高為$100,000)

環保生活保障*

每件合資格的受損物品之額外保障

1,000 或被置換物品購入價的 10%,以較低者為準

租金損失(基本保障)

租金損失

賠償扣除在在租賃協議訂明由租客繳付予您的按金後的實際租金損失

$80,000或最多三個月的租金,以較低者為準 $80,000或最多三個月的租金,以較低者為準 $80,000或最多三個月的租金,以較低者為準

我們會就下列情況賠償您的租金損失﹕

倘因受保意外引致家居物品損毀而令您的物業不適合居住

受保 受保 受保
如因鄰近的物業受到損毀而令您被禁止進出您的物業 受保 受保 受保
倘您的租客被謀殺或自殺,並且沒有人繳付租金 受保 受保 受保
若您的租客拖欠租金,而您亦同時
i) 採取法律行動﹔及
ii) 取得法庭判決﹔及
iii) 於法庭裁判後一個月內仍未取回欠款
$20,000 $20,000 $20,000

物業業主法律責任(免費附送)

作為業主的您因意外造成的第三者身體受傷或財物受損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5,000,000
(每次事故)
$6,000,000
(每次事故)
$8,000,000
(每次事故)
作為業主的您因承辦商於投保居所內進行裝修及維修工程所引致的法律責任 受保
(工程合約期最多為兩個月及工程合約價值最高為$100,000)
受保
(工程合約期最多為兩個月及工程合約價值最高為$100,000)
受保
(工程合約期最多為兩個月及工程合約價值最高為$100,000)

樓宇建築¹全險(自選保障)

保障您居所的樓宇結構部份因意外損失或損毀 投保額² 投保額² 投保額²
山泥傾瀉及地陷保障 ─ 因山泥傾瀉或地陷對您居所的樓宇結構直接造成的損毀 受保 受保 受保
重要事項:
  1. 樓宇建築的投保額應為投保居所樓宇重建之全數費用(包括固定裝置、裝修、清理費用及專業人士費用)。
  2. 所投保的住所之樓宇樓齡必須少於40年。
  3. 所投保的住所之樓宇必須為住宅用途,凡工業及商業大廈均不列入受保範圍。
  4. 「受保人」保證在保單生效日或之前備有一份具有效力的「租賃協議」及同意於有需要時提供「租賃協議」以茲證明。

*已完全損失或損毀或不能在符合經濟效益的情況下進行維修的合資格家用電器物品,置換為至少二級「能源效益標籤產品」。每件可獲額外賠償高達港幣1,000元

合資格家用電器是指室內空調機、家用雪櫃、洗衣機、抽濕機、電視、儲水式電熱水爐、氣體煮食爐及即熱式氣體熱水爐。

能源效益標籤產品是指於《能源效益(產品標籤)條例》(香港法例第 598 章)所訂明之「表列型號」。

中、英文版本內容如有歧義,在任何情況下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有關保障範圍及承保條款,請參閱保單。

保費

建築面積(平方呎)

實用面積(平方呎)

全年保費(港幣/元)

基本保障

800 以下

640或以下

$798

801 – 1,000

641 - 800

$1,088

1,001 – 1,200

801 - 960

$1,388

1,200 以上

960以上

個別報價

 

自選保障 全年保費(港幣/元)

樓宇建築全險

投保額 x 0.09%

主要不保項目

適用於所有部份

  • 分間或轉租之單位
  • 受保單位位於已知有分間單位之大廈
  • 受保單位用作商業或度假屋用途
  • 受保單位內存在違例建築物

主要自負額

家居物品 自負額(港幣/元)
一般物件 $500
山泥傾瀉及地陷 $10,000 或核實後之損失總值的10%,以較高者為準
水損 $1,000或核實後之損失總值的5%,以較高者為準
個人法律責任 自負額(港幣/元)
水損 $3,000或核實後之損失總值的10%,以較高者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