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泛民47人被控違反國安法 4人終獲保釋:不得離港 | 國際 | 三立新聞網 SETN.COM

港泛民47人被控違反國安法 4人終獲保釋:不得離港

(中央社香港5日電)香港泛民主派47人因涉嫌違反國安法的「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遭拘捕,其中4人今天終獲保釋,但被設下嚴格的保釋條件,包括不得做出違反國安的言行,以及與外國官員等人聯絡。

▲港泛民47人被控違反國安法,4人終獲保釋。(示意圖/Pixabay)

47名被告本週一起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首次出庭),經過4天馬拉松式的審訊後,法官昨晚裁定其中15人保釋,另外32人不准保釋還押,本案延至5月31日進行審訊。

此外,香港大學法律系前副教授戴耀廷在法官裁決前自動撤回申請保釋,他昨天稍早因為上訴「占中案」被法院撤銷保釋,必須回監服刑。

但法官昨晚作出裁決後,控方律政司立刻表示將就15人獲准保釋提出上訴覆核,15人隨即被收押,等待高等法院判決,這也形同47人昨晚全數遭還押。

綜合本地媒體的最新報導,律政司司長今天撤銷了對其中4人的上訴覆核,他們是區議員楊雪盈、大律師劉偉聰、社工呂智恆及商人林景楠。

據報導,4人將會重返西九龍裁判法院,辦理保釋手續。另外11人將於明天上午10時開始在高院就律政司的覆核應訊。

4人的保釋條件包括繳付保釋金及每週至少定期到警署報到3次,保釋金由港幣8至100萬元不等;另有人須額外繳付人事擔保費,由4至10萬元不等。

保釋條件還要求他們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做出違反國家安全的言行;不得直接或間接以任何方式聯絡任何外國官員、議員、任何各級議會成員或其他服務於以上人員的人士;交出所有旅遊證件;不得離港。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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