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介入協調 逾10萬件《大溪檔案》加速解密-風傳媒

總統府介入協調 逾10萬件《大溪檔案》加速解密

2016-11-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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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總統府協調,「大溪檔案」將成國史館第一批以時間斷限大量解密的檔案,除軍情局外,各機密原核定機關同意1949年12月7日前的檔案整批解密。(石秀娟攝)

經總統府協調,「大溪檔案」將成國史館第一批以時間斷限大量解密的檔案,除軍情局外,各機密原核定機關同意1949年12月7日前的檔案整批解密。(石秀娟攝)

總統府10月下旬召開會議,協助國史館加快補正對《蔣中正總統文物》之機密檔案必要的解密程序,檔案總數達10萬件以上。這批過去僅供在館內抄錄的檔案,未來很快將可供民眾複製、利用館外電腦線上閱覽及列印。這個例子說明,將檔案核定為密等的機關,握有該檔案的解密權限,多少也造成解密的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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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館編審處處長周曉雯23日受訪指出,這批稱為《大溪檔案》的《蔣中正總統文物》共26萬件,第1批7萬件共清查出4萬機密件,第2批8萬件中清查出6萬機密件,第3批11萬件則仍在清查中。這些檔案過去雖都已開放館內閱覽及抄錄,但事實上卻從未依法經機密原核定機關解密,國史館正加速補正程序。因為該批檔案在1995年前都存放於總統府,所以特別請總統府召開協調會解決。

國民政府來台前檔案 2星期內批次處理

這批檔案分成11個系列,包括蔣介石北伐、統一、抗戰、戡亂等時期所留下的函稿、電文、日記、信件、書籍、輿圖、影像資料及文物,其中有6個系列是機密檔案。為符合目前檔案管理與開放的相關法規,國史館館長吳密察在520上任後, 8月更改閱覽制度,讀者須事先預約申請,讓國史館人員能先抽離機密件、遮掩必要個資後才提供資料,但這個做法曾引起學界連署抗議。

據了解,為協助解決此問題,總統府副秘書長劉建忻於10月21日召開協調會,包含國防部等機關與會,最後拍板,該批檔案中,1949年12月7日(國民政府來台前)的檔案,各機關須在2星期內以「批次」方式「快速處理」,也就是檢視清冊及目錄後,就可決定是否解密,如有疑慮再檢視特定內容;但軍情局仍要求要逐件檢視,也獲同意,軍情局有2個月的時間決定檔案是否解密。

周曉雯指出,除軍情局外,多數機關已陸續回覆國史館檔案都可解密。周指出,如果沒有總統府的協調,國史館必須將總計達10萬件以上的檔案個別行文給18個機密原核定機關,依照程序,各機關的檔案科會再分送給相關的業務單位,由承辦人員分層逐一檢視是否可解密,這個過程「會拖很久」。

20161125-SMG0045-b-依法機密檔案須經原機密核定機關解密,為完成解密程序,國史館需將機密檔案送回個機關檢視,要從公文往來的人事找到機關,就耗費相當時間。(石秀娟攝)
依法機密檔案須經原機密核定機關解密,為完成解密程序,國史館需將機密檔案送回個機關檢視,要從公文往來的人事找到機關,就耗費相當時間。(石秀娟攝)

解密權限在原核定機關 並非期限到自動解密

依據《國家機密保護法》,機密檔案解降密的權限在機密原核定機關,只要不是第12條的永久機密,就可解密,如在保密期限內未完成解密,依機密等級,不同的保密期限(最長30年)屆滿後,就自動解密;惟據指出,各機關仍會要求檢視檔案內容,以確定是否不涉及永久機密。各機關對解密都很謹慎,由於檔案年代久遠,很多公務員不見得能判斷是否可解密、或擔心承擔解密的責任,實際上,解密程序並不如條文寫的,機密在保密期屆滿就自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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