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治平(法学家;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中西书院、光华法学院双聘全职兼任教授)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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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治平

法学家;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中西书院、光华法学院双聘全职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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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治平,男,1959年生于湖北孝感我国著名法学家 [4],被誉为“法律文化论的开创者”。 [1]
198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得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获得硕士学位,毕业后留校任教。1985年-1993年执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93年-2019年任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 [3]曾赴欧美游学。2002年,参与创办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并担任所长。2021年,任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中西书院、光华法学院双聘全职兼任教授。 [3]
中文名
梁治平
国    籍
中国
民    族
汉族
出生日期
1959年
职    业
法学家
主要成就
“法律文化论的开创者”
出生地
湖北孝感
性    别
职    称
教授

人物简介

播报
编辑
梁治平先生是我国著名法学家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曾执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现任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主要学术兴趣在比较法律史、法律文化、法律与社会等方面。倡导跨学科研究,注重方法论,置法律现象于更广阔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来理解,致力于开拓新的研究空间和话语空间;既关注社会问题,又不放弃学术立场,竭力倡行、张扬和实践理性原则,力图促成全社会理性精神的健康成长;坚持思想自由学术独立,并视之为保持知识分子独立人格基本原则。梁治平教授代表作:《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法辨》、《法律的文化解释》(主编),其中《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近日被评为“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 [2]

人物经历

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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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9年,生于湖北孝感
1975年7月-1978年9月,工人。
1978年9月-1982年7月,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
梁治平
1982年9月-1985年7月,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外国法制史专业研究生。
1984年,加入“文化:中国与世界”丛书编委会,该编委会由甘阳任主编,苏国勋刘小枫任副主编,成员还包括有王炜、王炎、赵越胜周国平陈嘉映陈平原陈来等。
1985年7月-1993年6月,执教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
1986年-1988年,为《读书》杂志撰写专栏文章。
1988年9月-1989年1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纽约),访问学者。
1989年2月-1989年4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1992年9月12-14日,赴哈佛大学东亚系作研讨会报告“文化中国:诠释与沟通”(Culture China: Interpretation and Communication)。
1993年6月-1998年9月,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专职研究,并任该所研究员。
1995年12月,赴香港大学法学院香港中文大学行政法学系中国法课题组访问并讲演。
1995年-1998年,创办并主持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任该中心主任;在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族学研究所等机构轮流组织学术研讨会、国际学术会议(清华大学)、系列讲演(政法大学)。
1996年,《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中国政法大学版,1996。
1996年2月,赴澳门作大会报告“走向法律全球村?非西方文化背景下的西方法”(Towards a Legal Global Village? Western Law in Non Western Cultural Contexts)。
1996年10月9-11日,赴日本东京京都作大会报告“第4次神户讲座暨第1届亚洲法理学研讨会:变化世界中的法律:亚洲的抉择”(The Fourth Kobe Lecture being The First Asia Symposium in Jurisprudence:“Law in Changing World: Asian Alternatives”);13日,赴日本九州大学法学部讲演。
1996年-2002年,与贺卫方主编“宪政译丛”,11种,北京三联版。详见下文“作品提要”。
1996年开始,主编“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文丛”,已出10余种,中国政法大学版。详见下文“作品提要”。
1997年,《梁治平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版,1997。
法律解释问题》(编),法律版,1997。
《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校),北京三联版,1997。
1997年11月13日,赴葡萄牙里斯本独立大学(Universidade Autonoma de Lisboa)作讲演会报告“中国法律发展趋势”(Trends of evolution of Law i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15日,赴西班牙巴塞罗那独立大学(Universitat Autonoma de Barcelona)作同一主题的讲演会报告。
1997年-1998年,编“法律文化研究中心通讯” (《法学》杂志);为《南方周末》报撰写专栏文章。
1998年,《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合编),法律版,1998。
书斋与社会之间》,法律版,1998;第二版,2002。
1998年4月,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EHESS),访问教授。8日,14日,25日,在该院中国中心讲演。
1998年6月14-17日,赴北京作研讨会报告“儒学论人性与人类尊严”(Confucianism on Human Nature and Human Dignity)。
1998年7月10日,赴意大利Salerno-Ravello作大会报告“法的概念与人权:东西方比较”(Concept of Law and Human Rights:Comparison Between East and West)。
1998年9月-1999年6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纽约),访问学者。1998年10月1日,在该院中国法律研究中心与张伟仁教授对话并撰文“中国法律传统与法律文化:与张伟仁教授对话”[Conversation on China's Legal Tradition and Legal Culture (with Professor Chang Weijen)]。
1999年,《大自然的权利》(校),青岛版,1999。
1999年3月-10月,赴美数所高校巡回讲学。3月23日,赴哥伦比亚大学(纽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讲演;3月27-28日,赴哈佛大学法学院东亚法律研究中心作大会报告“当代中国法律发展”(Conference on Contemporary Chinese Legal Development);4月13日,再赴哥伦比亚大学(纽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讲演;4月30日,赴哥伦比亚大学(纽约)国际关系学院作研讨会报告“当代中国宪政主义研讨会”(Symposium on the Constitutionalism in Contemporary China);5月10日,赴加州大学洛杉玑校区中国研究中心讲演;8月8-22日,赴加利福尼亚州Santa Cruz,受邀参加“技术与人类发展研讨会”(Workshop on Technology and Human Development);9月21日赴耶鲁大学法学院作课堂讲演“中国法”(Chinese Law);10月18日,赴纽约大学法学院作大会报告“中国法律与发展50年”(Timothy A.Gelatt Dialogue on Law and Development in Asia:“50 Years of Law and Development in China”)。
1999年10月-2000年7月,高等研究院社会科学部(美国,普林斯顿),研究员。1999年10月21日,在该部作“午餐讲演会”;1999年11月16日,在普林斯顿大学政治学院(Woodrew Wilson School)作课堂讲演“中国政治”(Chinese Politics);1999年12月1日,在高等研究院社会科学部的人权研讨会上作主题报告;2000年2月24日,赴华盛顿大学(美国,西雅图)东亚系讲演;2000年3月27日,赴哥伦比亚大学(纽约)法学院中国法研究中心讲演;2000年4月12日,在普林斯顿大学东亚研究系讲演;2000年4月20日,赴Rowan大学(新泽西州)法律系讲演;2000年5月22日,赴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会议报告“中国宪政的本土根源”(The Indigenous Roots of Chinese Constitutionalism)。
2000年9月-2001年6月,哈佛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0年10月26-28日,赴意大利佛罗伦萨作大会报告“法典:世纪末的反思”(Codes: A Reflection at the End of the Millennium);2000年10月30日,赴纽约大学法学院,受邀出席 “中国法的现代化”(The Modernization of Law in China)研讨会;2000年11月9日,在哈佛大学法学院作课堂讲演“法律在中国社会中的作用”(Role of Law in Chinese Society);2001年3月1日,在哈佛大学法学院讲演(Ritholz讲座)。
2002年2月-5月,香港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
2002年4月1-4日,赴香港城市大学作论文报告“社会网络市民社会国际会议”(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Social Networks and Civil Society)。
2002年5月13日,赴香港大学东亚研究中心暨香港大学法学院作学术报告“一港两制新界的土地、人民与法律”。
2002年5月18-19日,赴北京清华大学法学院,应邀评议“德沃金教授法律哲学研讨会”。
2002年7月,与吴敬琏、江平等成立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任该所所长。
2002年-2003年,赴美参加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制订《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而召开的多次政府间专家会议。
2003年11月28-30日,在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主持“国家、市场、社会:当代中国的法律与发展”学术研讨会。
2004年开始,《洪范评论》(杂志执行主编),中国政法大学版,详见下文“著、编、译”。
2005年10-11月,香港中文大学历史系,访问学者。
2006年7月22日,赴北京作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合聚讲坛”第二讲主讲嘉宾发表讲演。
2021年,任浙江大学人文高等研究院中西书院、光华法学院双聘全职兼任教授。 [3]

出版图书

播报
编辑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法律的文化解释》是1994年北京-三联书店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梁治平。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1998-6-1
    《法律解释问题》是199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梁治平。本书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讨论了一些较具基础性的问题,并且试图将这些问题置于中国本土法律发展的脉络之中加以考察。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2013-1
    本书由梁治平将其近三十年学术生涯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编为自选集。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2004-1
    《法意与人情》是2004年1月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梁治平。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2002-1-1
    《法治在中国:制度、话语与实践》是2002年1月1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梁治平。该书共收文章八篇,涉及“法治”主题的不同方面,内容及于历史与理论、观念与制度、立法与司法、公法与私法等诸多领域。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2013-1
    《高研院的四季》是2013年上海书店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梁治平。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2006-1
    《国家、市场、社会:当代中国的法律与发展》是2006年1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梁治平。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1997-9-1
    《梁治平自选集》是1997年由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的一部图书。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2015-04
    《清代习惯法》由梁治平先生所著,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具有“范式”意义的著作。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1998-02
    《书斋与社会之间》是1998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梁治平。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2002-11-1
    《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是2002年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梁治平。本书主要讲述了法律的理念与实践都是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化符号,法律所揭示的,不仅是特定时空中的生活样态,也是特定人群的心灵世界。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2002-11-01
    《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是2002年11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梁治平。该书是作者的第一部论文集。作者追随法儒孟德斯,而力图推陈出新,以“用法律去阐明文化,用文化去阐明法律”的原则,以奠定比较法律文化研究的基础。
  •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2000-01
    《波斯人信札》出版于1721年,可算是孟德斯鸠的成名之作。作者在《波斯人信札》中,以书信的形式,借两个波斯人之口,对当时的法国社会,作了细致的观察和出色的批判。这两点,也正是我们──本书的几个作者,在讨论中国的法观念问题时竭力想要做到的。有趣的是,孟德斯鸠当年乃是冒了两个波斯贵族的名,以东方人...
  • 在边缘处思考
    作者名称 梁治平
    作品时间2003-9
    西南政法大学建校至今已历50寒暑,中间虽遭遇“文革”之乱,停办近10年,但仍有10万之众的莘莘学子前后就学于此,歌乐山魂培育浩然正气,嘉陵江水滋养人文精神。10万毕业生活跃于神州大地,为国家法治大厦之建设添砖加瓦,贡献才智,已形成法律界广受关注的西南法律人群体,造就了西南法律教育与这里的毕业生...

人物成就

播报
编辑

学术活动

主要学术兴趣在比较法律史、法律文化、法律与社会等方面。倡导跨学科研究(法学、经济学、政治学、人类学、社会学、历史学等),注重方法论,置法律现象于更广阔的历史、社会和文化背景中来理解,致力于开拓新的研究空间和话语空间;既关注社会问题,又不放弃学术立场,竭力倡行、张扬和实践理性原则,力图促成全社会理性精神的健康成长;坚持思想自由与学术独立,并视之为保持知识分子独立人格的基本原则。
过去十数年间曾在海内外参与过各种学术活动,包括赴多家学术机构(如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哈佛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高等研究院社会科学部、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日本九州大学)访学;出任多家学术机构(如国学研究所、北京大学人类学与民俗学研究中心、天则经济研究所、中国政法大学)的特聘研究人员;主持“宪政译丛”(1996-2002)、“法律文化研究文丛”(1996年--)、《洪范评论》杂志(2004年至2015年);担任多种学术刊物和丛书(如“文化:中国与世界”系列丛书、“外国法学名著译丛”、“民国法律丛书”、“美国法律文库”、“中国学术”)的编委。
现任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文化研究所研究员、副所长,法律文化研究中心主任,上海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正在从事和参与的学术研究包括中国当代法治研究,法律多元主义,《中国文化》和《世界汉学》的编辑(中国文化研究所),“西部人文资源数据库”项目(中国文化研究所)。

学术作品

书刊
《新波斯人信札:变化中的法观念》(主笔),贵州人民版,1988;第二版,法制版,2000
《观察者》,浙江文艺版,1991
法律与宗教》(译),北京三联版,1991;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版,2003
《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上海人民版,1991;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版,1997
《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贵州人民版,1992;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版,2002
法意与人情》,海天版,1992 ;第二版,中国法制版,2004
中华帝国的法律》(校),江苏人民版,1993
法律的文化解释》(编),北京三联版,1994;第二版,1998
《梁治平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版,1997
法律解释问题》(编),法律版,1997
《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校),北京三联版,1997
《法律文化研究中心通讯》(编),见《法学》杂志,1997-1998
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契约》(参编),法律版,1998
书斋与社会之间》,法律版,1998;第二版,2002
大自然的权利》(校),青岛版,1999
《法治在中国:制度、话语与实践——艾德华教授荣休纪念文集》(编),中国政法大学版,2002
在边缘处思考》,法律版,2003
国家、市场、社会:当代中国的法律与发展》(编),中国政法大学版,2006
“宪政译丛”(与贺卫方主编),北京三联版,1996年-2002年,共11种,包括:
[美]Henkin, Louis:《宪政?民主?对外事务》,邓正来译,1996
[美]Corwin, Edward Samuel:《美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强世功译,1996
[美]Henkin, Louis、[美]Rosenthal, Albert J.(编):《宪政与权利:美国宪法的域外影响》,郑戈等译,1996
[英]Hayek, Friedrich August von:《自由秩序原理》(上、下),邓正来译,1997
[英]Vile, M.J.C.(编):《宪政与分权》,苏力译,1997
[美]Elkin, Stephen L.、[美]Soltan,Karol Edward(编):《新宪政论:为美好的社会设计政治制度》,周叶谦译,1997
[美]Friedrich, Carl Joachim(编):《超验正义:宪政的宗教之维》,周勇、王丽芝译,1997
[美]Elster, Jon、[挪]Slagstad,Rune(编):《宪政与民主:理性与社会变迁研究》,潘勤、谢鹏程译,1997
[英] Jennings, Ivor, Sir(编):《法与宪法》,龚祥瑞侯健译,1997
[美]Thompson, Kenneth W.(编):《宪法的政治理论》,张志铭译,1997
[美]Rosenbaum, Alan S.(编):《宪政的哲学之维》,郑戈刘茂林译,2001
法律文化研究中心文丛”(主编),中国政法大学版,1996年开始,已出10余种,包括:
梁治平:《清代习惯法》,1996
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1996,2004
梁治平:《寻求自然秩序中的和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研究》,1997,2002
王铭铭、[英]王斯福(Feuchtwang, Stephan)(编):《乡土社会的秩序、公正与权威》,1997
贺卫方(编):《中国法律教育之路》,1997
[日]千叶正士:《法律多元:从日本法律文化迈向一般理论》,强世功等译,1997
[萄]叶士朋:《欧洲法学史导论》,1998
郭成伟、田涛(点校整理):《明清公牍秘本五种》,1999
[英]S·斯普林克尔:《清代法制导论:从社会学角度加以分析》,张守东译,2000
林端:《儒家伦理与法律文化——社会学观点的探索》,2002
梁治平:《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2002
梁治平(编):《法治在中国 制度、话语与实践——艾德华教授荣休纪念文集》,2002
陈弘毅:《法理学的世界》,2003
强世功:《法制与治理——国家转型中的法律》,2003
[美]伯尔曼(Berman, Hareld J.):《法律与宗教》,梁治平译,2003
[奥地利]田默迪 (Christian, Matthias) :《东西方之间的法律哲学——吴经熊早期法律哲学思想之比较研究》,2004
何美欢:《论当代中国普通法教育》(2005);
徐昕:《论私力救济》(2005);
洪范评论》杂志(执行主编),中国政法大学版,2004年至2015年,已出数辑,包括:
第一卷,第一辑主题:法律与发展,2004-12
第二卷,第一辑主题:个案监督与司法公正,2005-3
第二卷,第二辑主题:行政许可法,2005-9
第二卷,第三辑主题:监管与改革,2005-12
第三卷:第一辑主题:商会与商会法,2006-3
《清代习惯法:社会与国家》,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礼教与法律:法律移植时代的文化冲突》,上海书店,2013;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法律史的视界》,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法律何为》,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
法律后面的故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法律出版社再版,2020
《为政:中国古代的致治之道》,三联书店,2020
《观与思:我的学术旨趣与经历》,当代世界出版社,2020
《论法治与德治》,九州出版社,2020 [3]
文章(中文)
曾在《读书》、《中国社会科学》、《政治学研究》、《瞭望》、《比较法研究》、《法律科学》、《中国文化》、《中国社会科学季刊》、《中国书评》、《东方》、《学人》、《学术思想评论》、《散文与人》、《书林》、《博览群书》、《光明日报》、《文汇读书周报》、《中华读书报》、《中国图书商报》、《南方周末》、《文汇报》、《万象》、《新京报》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及文章多篇,并曾为《读书》(1986-1988)、《瞭望》周刊(1990-1991)、《文史知识》(1990-1991)和《南方周末》(1997-1998)撰写专栏文章。其中部分篇幅较大的文章有:
“法‘辨’”,《中国社会科学》,1986年第4期
“泛论国家的经济职能”,《走向未来》1986年第3期
“说治”,《文化:中国与世界》第3辑
“家与国”,《政治学研究》1989年第1期
“海瑞与柯克”,《思想家》创刊号,1989
自然法与法自然”,《中国社会科学》1989年第2期
“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一个文化的检讨”,《比较法研究
“英国普通法中的罗马法因素”,《学人》1991年第1期
“英国判例法”,《法律科学》1991第1期
“罗马名人祠”,《读书》1991年第11期
“查士丁尼和他的法典”,《读书》1992年第2期
“法律之文化观”,《读书》1992年第5期
“罗马法律中的希腊哲学”,《读书》1992年第6期
“现代化的代价”,《二十一世纪》1992年12月号
“失范中的法律”,《东方》1993年第1期
“法不等于法律”,《读书》1993年第8期
法律实证主义在中国”,《中国文化》第8期,1993
“法律的文化解释”,《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第4期,1993
“寻求建立中国的法律学”,《中国书评》1994年第2期
公法与公法文化”,《读书》1994年第7期
“对进步观念的若干思考”,《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第8期,1994
“重新解说西方法律史”,《中国书评》第5期,1995
转型时期的法律与社会公正”,《东方》1995年第3期
“规范化与本土化:中国社会科学面临的双重挑战”,《中国书评》第3期,1995
“市场 国家 公共领域”,《读书》1996年第2期
习惯法、社会与国家”,《读书》1996年第9期
“市场 社会 国家”,《公共论丛》第3辑,1996
“中国法律史上的民间法”,《中国文化》第15-16期,1997
“乡土社会中的法律与秩序”,《乡土社会中的秩序、公正与权威》,1997
“法治进程中的知识转变”,《读书》1998年第1期
“传统及其变迁:多元视野中的法律与秩序”,《二十一世纪》1998年6月
在边缘处思考”,《学术思想评论》第3辑,1998
“从‘礼治’到‘法治’?”,《开放时代》1999年第1期
“法治:社会转型时期的制度建构”,《当代中国研究》2000年第2期
“‘民间’、‘民间社会’和Civil Society”,《当代中国研究》2001年第1期
“学者乐园”,《万象》2002年第2期
“学人社会”,《读书》2002年第3期
高研院的四季”,《万象》2002年第3期
“(评)《正义的两面》”,《中国学术》2002,3
“法律史的视界:方法、旨趣与范式”,《中国文化》
“立法何为?——对《劳动合同法》的几点观察”,《书屋》2008,6
文章(英文)
“Explicating 'Law': A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of Chinese and Western Legal Culture”, in Journal of Chinese Law, Vol. 3, 1989
“A Cultural Interpretation of Law”, in Chinese Social Science Year Book (1994)
“Law and Social Fairness at the Time of Change”, in China Perspectives, No. 2, 1995
“State and Society: From a Perspective of Chinese Legal History”, in Beiheft 72 of the Archiv fur Rechs-und Soziaphilosophie, 1998
“Tradition and Change: Law and Order in a pluralist Landscape”, in Cultural Dynamics, 11 (2):215-136, 1999
“Mediation by Whom?”, in Alfonso Catania and Luigi Lombardi Vallauri (ed.), Conceziono del Diritto e Dintti Umani Confronti Oriente-Occidente, Edizioni Scientifiche Italiane, 2000
“Law, Politics and Social Change: Codification in China Since 1902”, in Per la storia del pensiero giuridico moderno 61. 2002.
“From 'Rule of Ritual' toward 'Rule of Law'”, (forthcoming)

荣誉及奖项

播报
编辑
所著《法辨》,获1978-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
哈佛大学法学院Ritholz杰出学人讲座(Jules and Chen Ing Chang Ritholz Distinguished Lectureship,Harvard Law School)讲者,2001年3月1日。
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克拉克讲座(Clarke Lecture, School of Law, Cornell University)讲者, 2015年10月26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