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今(11日)全票通過《國務院關於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運作作出決定的議案》。《決定》內容指出,今年9月30日後,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不少於一年,直至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七屆立法會任期開始為止。特首辦晚上發聲明,稱特首林鄭月娥衷心感謝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香港特區第六屆立法會繼續履行職責作出決定。
林鄭月娥稱,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具權威性的決定,妥善解決立法機關因押後選舉出現空缺的問題,再次展示中央對特區的關愛和支持。港府稍後會將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刊憲,同時會通過刊憲撤銷早前行政長官根據《立法會條例》第六條為配合換屆選舉而中止第六屆立法會會期的決定,讓第六屆立法會可按需要盡早恢復運作。
林鄭月娥今日會見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時,亦轉達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並初步就立法會恢復運作交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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