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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地價稅事件,鄭朝方左右出擊,連攻楊文科與徐欣瑩;他指稱,楊文科當時擔任地價評議委員會的代理主席,拍板地價公告,在第一時間卻帶隊到縣府前抗議打臉自己年初裁定的決議,民眾手上的繳費單金額,就是楊文科認可的,遇到選舉態度卻大轉變,分明是政治動作虛晃一招,為了選票演很大。鄭朝方還問徐欣瑩的競選幹部徐柑妹,過去同樣擔任邱鏡淳的副縣長,對地價稅頻頻調漲不吭一聲,如今又代表徐欣瑩出面抗議,難道不是為了選舉而做的假動作嗎?
楊文科陣營則是為了一份不明人士散發資訊不正確、未署名指控國民黨新竹縣長候選人楊文科「主導地價暴漲」的黑函,託由律師黃俊穎報案;黃俊穎說明,競選文宣與黑函的認定標準,依選罷法第52條第1項規定,政黨或任何人所散發的文宣,應親自簽名,未經簽名一律以黑函認定;政黨可為其所推薦的候選人印發以文字、圖畫從事競選的宣傳品,但應載明政黨名稱,此舉已經違反選舉罷免法第104條「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也涉及刑法第310條的「加重誹謗罪」,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