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正副議長涉賄10被告一審均無罪 地院庭長曝4大理由 - 自由電子報影音頻道

台南正副議長涉賄10被告一審均無罪 地院庭長曝4大理由

2024/04/29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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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正副議長涉賄案 邱莉莉、林志展等10被告一審均無罪

台南正副議長涉賄案10被告一審無罪 南檢研議上訴

〔記者王俊忠 /台南報導〕台南市議會第4屆正副議長選舉涉嫌賄選與相關暴力案,檢方於去年3月初偵結、針對民進黨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分別依違反選罷法、刑法等罪嫌起訴。今天下午台南地院審結認定邱、林等10名被告都罪證不足、均判無罪,並以4大理由說明為何全判無罪。

此案包括邱莉莉、林志展、南市議員李文俊(前國民黨籍)、黃麗招(無黨籍)、李鎮國(前國民黨籍)與楊志強(南市議會無黨聯盟顧問)、郭再欽(民進黨前中執委)、林士傑(南市區漁會理事長)及黃怡萍(李文俊稱表妹、南市府地政局僱員)、高玫仙(李鎮國妻子)等10人被起訴。

在宣判後,台南地院刑一庭長莊政達說明合議庭會判10名被告無罪,主要有4大理由。

1、依邱莉莉、林志展、郭再欽等人的通話內容,僅可知邱莉莉與郭再欽閒聊展現將來參選決心、郭再欽與林志展討論相關情資傳言、邱莉莉提醒林志展勿向媒體透露「民、國配」之政黨可能性等,依檢察官所舉事證,不足以證明邱莉莉等人有賄選及恐嚇之謀議。

2、關於行賄國民黨市議員方一峰部分,郭再欽與楊志強的通話內容未曾具體提及要對哪些市議員、以何種方式行求賄賂,顯見郭再欽上開言語僅是選舉期間閒聊探詢選情之消遣場面話,且方一峰證詞反覆且矛盾,自無從僅依方一峰具瑕疵的證詞作為有罪之依據。

3、在行賄李鎮國、高玫仙夫妻部分,2022年12月21日李、高兩人與郭再欽、李文俊、黃麗招在黃怡萍住家會面之前,李鎮國於20日已確定支持李文俊與邱莉莉合作搭配競選正副議長,縱使20日晚間發生李鎮國遭人比「7」的恐嚇事件,亦未改變其態度,合議庭認為並非如起訴書所指因所謂「A保證」、「B折扣」、「C經費」及「D薪資給予」等欠缺具體明確之事項而影響其投票意向,難認此部分有何對價關係。

4、關於恐嚇妨害方一峰投票部分,合議庭說,方一峰證述前後矛盾,且依其在地院證述,其聽聞林士傑話語後並未心生恐懼,難認是恐嚇言語,卷內亦無積極客觀證據證明邱莉莉等人有何犯意聯絡,不能僅憑方一峰的單一指述,而對邱、林等被告做不利的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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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地院刑一庭庭長莊政達說明合議庭會判南市正副議長涉賄選案十名被告均無罪的理由。(記者王俊忠攝)

台南地院刑一庭庭長莊政達說明合議庭會判南市正副議長涉賄選案十名被告均無罪的理由。(記者王俊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