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有婚外情酒樓淋通渠水 地盤工認罪候懲 - 香港經濟日報 - TOPick - 新聞 - 社會 - D190930

疑妻有婚外情酒樓淋通渠水 地盤工認罪候懲

社會

發布時間: 2019/09/30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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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盤工人疑妻子婚外情,到其工作酒樓淋潑通渠水。(經濟日報資料圖片)

地盤工人疑未有註冊結婚的妻子有婚外情,到其工作酒樓淋潑通渠水,波及食客及員工,其妻面、頸、背及手腳達2級燒傷,而女食客手部仍須等候動手術。涉案地盤工今(30日)於高等法院承認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及兩項傷人或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罪。法官先索取事主最新醫療報告及照片,押後至11月1日判刑。

被告何朝暾(41歲)被控於2018年5 月27 日在尖沙嘴麼地道68 號帝國中心好彩海鮮酒家,向何姓女子淋潑腐蝕性液體硫酸,致其身體嚴重受傷。另兩項罪指被告於同日蓄意對張姓及林姓男女食客造成身體嚴重傷害。

案情指,被告與何姓妻子沒有正式註冊,自2009年8月同居,至2018年4月因性格不合而分手,女方並搬離兩人同住單位及辭去工作,到肇事地點任職侍應。
案發日早上11時許,何正在工作時看見被告手持罐裝物體,何感到擔心而遠離被告及蹲在地上,之後感到有液體淋向其頭及頸,何感到痛楚及用手掩護頭部,兩名坐在附近的男女食客亦被波及。何的男同事用雙手摸其頭時亦被灼傷,酒樓員工撞止被告時亦被灼傷。

被告最終被捕,警誡下稱與妻子20多歲時認識,兩人沒有正式註冊結婚,育有兩名女兒。案發前兩個月女事主搬離住所,被告稱不能接受分手一事,並疑女事主有婚外情。被告向警方稱,案發當日只想到酒店與女事主傾談,惟女事主提出離婚,被告感到嬲怒,遂將早已帶備的通渠水淋向女事主。

事件中6人送院治療,女事主頭、頸、背、肩膀及手腳多於20%達2級燒傷,經過多次植皮手術後,現時已毋須進行手術,惟須接受精神治療。男食客則手部5%達2級燒傷,現已康復;至於女食客面部少於2%燒傷,手部則須再進行手術。

法官先索取女事主最新醫療報告及照片,還押被告至11月1日判刑。
 
 記者:林育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