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案添冤魂】不只逼死銀行員 富商翁茂鍾害財務副總含恨亡

翁茂鍾涉及「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案,因不是公務員,恐難追究他刑責。(翻攝自YouTube)
翁茂鍾涉及「石木欽案」及「銀行員之死」案,因不是公務員,恐難追究他刑責。(翻攝自YouTube)

前公懲會委員長石木欽案衍生的「銀行員之死」事件黑幕重重,台南富商翁茂鍾與石木欽等逾200位司法及軍警調高官互利共生數十年,翁的官司一路勝訴,逃掉自家怡華公司3億元債務,更逼死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還追殺諸的妻子與女兒求償5億元,引發諸多不平。

然而,本刊調查發現,不只諸慶恩冤死,當年向台南地檢署自首偽造3億元本票的佳和集團財務副總吳仙富,也在抑鬱多年後含恨而死,他的家屬告訴本刊,吳是被翁茂鍾逼迫認罪,與諸慶恩都是被害人,希望隨著本刊揭露翁的27冊筆記本內幕,及政府的重啟調查洗清被害人們的冤屈。

司法院1月公布「石木欽案」懲處名單,但仍遭質疑包庇。
司法院1月公布「石木欽案」懲處名單,但仍遭質疑包庇。

本刊日前接獲全案關鍵人物翁茂鍾財務副總吳仙富家人爆料,指出:「吳仙富也是被害人,被翁茂鍾要求配合演出。」在佳和集團的怡華公司積欠巴黎銀行3億投資款時,吳向台南地檢署自首,稱自己盜開公司1千萬美金(約新台幣3億元)本票私自替公司向巴黎銀行投資,公司都不知道此事。

巧的是,吳仙富自首案,竟由與翁茂鍾吃飯買股的好友曲鴻煜檢察官承辦,3個月後檢方起訴吳仙富,台南地院承審法官蘇義洲恰巧又是翁的吃飯好友,蘇義洲只花3個星期火速判吳仙富2年徒刑、緩刑3年,怡華公司抵押在巴黎銀行的1千萬美元本票(約新台幣3億元)則被當庭沒收。

巴黎銀行1998年向翁茂鍾的怡華公司追債,官司不僅敗訴,銀行經理諸慶恩還遭逼死。(翻攝法國巴黎銀行官網)
巴黎銀行1998年向翁茂鍾的怡華公司追債,官司不僅敗訴,銀行經理諸慶恩還遭逼死。(翻攝法國巴黎銀行官網)

只是,吳仙富萬萬沒料到,認罪的後果竟是如此嚴重,他原本以為翁可以幫他搞定一切,但拿不回3億元的巴黎銀行不甘損失,轉而控告吳仙富要求賠償3億元,吳當時已進退失據,若回過頭來說自己自首是假的,很可能罪加一等,得吃上誣告或偽證罪的7年刑責,得真的去坐牢,因此只好摸著鼻子錯下去,繼續與巴黎銀行打官司,當時已得胃癌與前列腺癌的吳,得經常赴日本治療,還要面對官司煎熬。

2009年最高法院認定,巴黎銀行1995年收到吳交付的怡華公司本票抵押時,沒有多打一通電話向公司負責人確認本票真偽,銀行本身有3成的過失,扣除佳和集團已匯給巴黎銀行的100多萬美元,判吳仙富要賠償巴黎銀行488餘萬美元(約新台幣1.5億元),怡華公司則完全不用負連帶賠償責任。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圖)向翁茂鍾買股大賺千萬元,翁的官司也一路勝訴。
公懲會前委員長石木欽(圖)向翁茂鍾買股大賺千萬元,翁的官司也一路勝訴。

窮盡所有方法打贏巴黎銀行官司的翁,至此還不願縮手,竟變本加厲向依法追債的巴黎銀行經理諸慶恩提告,害得諸遭判有罪含冤而死。知情人士指出,當時吳仙富看著翁茂鍾在諸過世後,仍透過司法追殺諸家遺族,要求諸妻與當時8歲與9歲的女兒代諸慶恩賠償5億元。從此吳變得抑鬱寡歡,於2014年4月含恨過世,享壽81歲。

翁茂鍾後來因在高鐵上罵列車長「X你娘」遭告上法院,他雖找來12證人要證明,「X你娘」是他口頭禪不是罵人,但仍遭判有罪罰1萬元,他自此形象嚴重受損,佳和集團開始由第三代翁偉翔接班,目前官網也打出國際知名的Timberland、Emporio Armani、UA、H&M、adidas等服裝品牌都是佳和集團(CHIA HER)的客戶,就連JAGUAR、LAND ROVER等汽車公司都有使用佳和的產品,近來該集團也再度轉型,要將原本的土地資產,開發成「南科黑金剛智慧園區」出售,去年並開始生產防疫口罩,但集團仍持續虧損。

但不論翁茂鍾如何改造形象,或改變公司的經營策略,他的名字已成為司法醜聞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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