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淫業大亨三宗罪成判無期
2017.08.15
廣東省東莞市太子酒店老闆梁耀輝,涉嫌組織賣淫案開庭兩年多後,近日在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案件一審宣判。
梁耀輝因組織賣淫、串通投標、單位行賄三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力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而檢方起訴的另外46人,也分別因組織賣淫、協助組織賣淫、毀滅證據等罪名,被判1年4個月以上的有期徒刑。
梁耀輝的辯護人王思魯律師透露,案件是於上周五(11日)宣判,但周二(15日)才收到判決書。
50歲的梁耀輝涉嫌組織賣淫案始於2014年,內地官方電視台當年2月9日揭發太子酒店桑拿中心組織賣淫,梁耀輝於4月中被刑事拘留。
東莞市中級法院翌年5月27日開庭審理。
檢察機關公訴稱,太子酒店桑拿部僅2013年營業收入近5000萬元人民幣,梁耀輝等人組織賣淫超過10萬次以上,其中有部分還涉及未成年人賣淫。
梁耀輝2008年涉足政壇,當選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廣東地區代表,2012年再度當選為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
不過,2014年案發後,他被罷免全國人大代表職務。
而他持有的太子酒店為五星級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