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為遺產撕破臉!李艷秋說一字「貪」再被哥哥告 結果出爐

(圖/李艷秋的新聞夜總會臉書)
(圖/李艷秋的新聞夜總會臉書)

資深媒體人李艷秋日前因房產問題,與哥哥李金水對簿公堂,全案桃園地院審理中。期間由於李艷秋在法庭上說了一字「貪」,讓李金水不滿提告。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認為法庭非公開場合,不起訴處分。

李艷秋早期在華視擔任記者及主播,清晰口條、笑容甜美以及專業態度很快就獲得外界關注;1981年起,李艷秋陸續奪得金鐘獎「最佳電視新聞人員播報獎」、「新聞節目主持人獎」,後來離開主播台後,還轉戰當起談話節目主持人。

據悉,李艷秋前面有4個哥哥,她是家中么女,從小就備受疼愛,沒想到媽媽過世後,兄弟姊妹卻因財產問題對簿公堂。

根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李金水因為母親過世的遺產,狀告李艷秋以及其他兄弟姊妹,之後不滿李艷秋在法庭上說「貪」,提告公然侮辱。李艷秋到案後解釋,只有「貪」1字,非2字「貪婪」。而北檢偵查終結,認為事發場合為不公開法庭,因此沒有公然侮辱的問題,予以李艷秋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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