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的理科,如何适应大学法学专业所需的课外阅读?

我高中学的理科,数语外物化生,高一下半学期就分文理了,之后再也没读过历史政治的课外书,也很少去了解政治,历史。到了大学,学了法学专业,感觉每次老师课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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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法学专业学习的三个关系

——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学习兴趣与择业功利、专业知识和底层知识

先说高中和大学的关系。

从小学到中学,都属于通识教育,而大学,则是专业教育。除了人格养成一以贯之外,高中侧重各科常识传承,一般不涉及对未知领域的探索研究,故称通识教育;而大学,虽然也提博雅教育,但实际上却是“专业”教育即围绕某一学科(如法学,医学,化学,经济学,建筑学等),对学生进行培养,包括知识传承、知识创新和知识应用。

即便是专业教育,也与高中的文理分科有很大区别。以法学专业为例,虽然法学在大学学科分类上属于人文社会科学,看上去与经济政治文化历史关系很密切,但是不少二级法学学科完全离不开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内容,比如知识产权法学、环境保护法学、建筑法学和网络法学甚至刑法学,都涉及太多理工科内容(比如刑法上的污染环境罪,假如你不懂化学,不懂工程技术,就很难判断某个涉案企业的化学工程行为是否涉嫌污染环境犯罪)。因此,不能因为个别法学课程涉及一些高中时候未学过的文科知识就觉得迷茫,今后涉及理工科的法学课程,你就有优势了,恐怕这些课程就该轮到文科生迷茫了。

再看学习兴趣和择业功利的关系。

兴趣和功利是人们行为选择的两个不同动因。虽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功利也是多数人学习的动力。你喜欢或不喜欢某个专业,与某个专业能否成就你养家糊口或安身立命的功利目的,是两个可以并行不悖的事儿。当然,既喜欢又有用,那是最好不过了。

对法学专业学生来说,初学者多数难以把大学的法学课程和中学的政治课程界分清楚,但是到了大二大三,聪明的学生就会发现法学专业的独特魅力了。无论是研究对象还是思维方式抑或价值取向,每一个学科都有它独特之处。因此,即使你高中偏好理科,也仍然能够在大学爱上法学。初学法学时的迷茫,很有可能是因为法学教师或教材或老师开的书单太偏狭之故。

兴趣是可以培养的。年纪轻轻没必要刚成年就固步自封,可以保持一个开放的心态,对各各领域的新知都保持好奇心,多涉猎。

还有一点很重要,人文社会科学与理工科的区别之一就是文科类的学问有一个“互明”机制。互明的意思是说,你可以看不懂A,对B也不感兴趣,但是如果你弄懂了C或者对D特别有感觉,那么在你学会C和D之后再回头看A和B,忽然发现,它们也没有那么难懂或面目可憎。这就意味着,大一大二时的泛读是比较重要的(所谓初学时课外阅读要宽口径)。

如果你的择业目标与法学有关(比如考公务员,法学专业通过率遥遥领先,因为那些申论、案例分析之类的题目,从大一开始,法学课程的训练都与它们差不多了,或者当法官当律师),那么无论你初学法学时是否有兴趣,都要想办法培养兴趣。

最后说说专业知识与底层知识的关系。

法学也被称为规范科学,大学法学课程大多以分析法学为基础,强调概念清晰、逻辑自洽、体系圆满。但是,从将来大学后的研究(读研究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当法学教授或研究员)和应用(当公务员、司法人员和律师)角度看,许多课题的完成或案件的办理,单靠法条知识是不够的。

一个刑事警察检察官法官律师,要办好刑事案件,就得先学会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而要学会这些法,除了掌握这些法本身的基本概念和规则原则外,还得弄明白这些法与人类追求的什么价值有关(比如民商法侧重私法自治、消极自由,而经济法社会法则强调外部干预和积极自由),这些法与经济、社会的具体生活和业务实践有什么关系。如果缺乏社会经验(天天去食堂吃饭,却不知道自己每次打饭其实就是与学校后勤公司发生了一次合同关系)和背景知识(家里人因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抓了,一个学习刑法的人如果不懂税法或者不懂做生意的具体业务流程),那就很难发现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到底有什么意义。

我高中时学的是文科,大学和研究生读法学,对文史哲兴趣浓厚,对理工科没有感觉。因为当时是计划经济,国家分配工作,不存在择业的压力。但是上班后,在检察院当检察官,后来到大学当老师,又到律所当律师,所教的课程,所办的刑事案件,大多涉及法学专业以外的知识,甚至不少涉及理工科的知识。所以我常说,高一数理化考不及格(高二学文科开始就考全市第一了),我的理化知识还是上班后在办案中学会的。而几十年来,之所以能够把几十个案件无罪辩护成功,使当事人得到应有的公正,是因为我所遇到的好多疑难复杂案件,有人办错的教训和我参与纠正的经验,都可以归结为:是否在法内精细分析,有无在法外综合论证。我常常提到的“布兰代斯诉讼要点”,其实就是对涉案争议问题的多学科综合论证,而不是仅仅按照某部法律的法条知识做简单的三段论推演。要是时光能够倒流,高中大学应该会更广泛地涉猎多学科知识,而不是早早把自己局限在某个狭窄的领域。

总之,无论高中学的啥,进了大学,就要先忘了高中,无论文科理科,都必须先广泛阅读(大一读书的量最好五到十倍于教材的数量),再精研专业(大二大三),最后发现适合自己的具体领域(大四要决定考法律职业资格、公务员还是研究生)。

同样是高中理科,但是法学真的是一门学习门槛很低的专业,不需要什么基础的,反而要求一定的逻辑能力,所以首先说明地是,理科学法学并不比文科生吃亏。

现在有很多类似于“法学生必读书单”之类这种荐书的文章,甚至有的分科、分年级推荐阅读书目,林林总总,目不暇接。包括苏力两三本,王泽鉴四五本那种,但是,真的有必要读那么多吗?能读完吗?有人完成过那些书单吗?这些问题的答案基本都是“否”。

还没有培养出阅读兴趣,就去读艰涩的学术大部头,只会挫败阅读感觉,丧失专业深究的信心。这样的同学我觉得听好课,阅读教材巩固一下知识就可以了。法学不难,本科学习掌握一个框架,重点理解民法和刑法两科即可。日后你考研、备考法考有的是机会再系统学习几遍法学知识。其他的时间,建议阅读经典文学著作,培养阅读兴趣,读书在精不在多,阅读感觉起来了,养成读书习惯了,你就进入了知识获取的良性通道,受益终生,当然也包括继续在法学专业进取。

有阅读的习惯和兴趣,或者说感到阅读很苦涩但仍有一种阅读的自觉,除了文学之外,建议阅读历史、哲学、经济学开拓兴趣点,当然也不在于非得读,看课程、听视频都可以,只要能够进行知识积累。不过,我认为阅读还是知识积累的主要途径。法学是一门宽泛的学科,社会各个方面都要进行管理,管理就得有规范,而法律是其主要方式。法学还可以与大多数学科相连,历史法学派看重法学与民族历史的关系,社会法学派强调法律与社会的适应性,经济分析法学更是将经济学与法学合而为一,更别说法学大家几乎都是哲学家,政治对于法学的影响巨大…如此等等,你看,日后继续进行法学研究,怎么才能开拓思路,怎么才能有资料可资引用加深观点?本科不需要太深入的专业素养,但你有广泛的兴趣,利用“闲暇时光”养成读各种好书的习惯,日后肯定能够滋补法学。在我看来,本科阅读费孝通《乡土中国》要比法学必读书单里列的《法治及其本土资源》重要的多;要想读懂、理解博登海默的《法理学:法律哲学和法学方法》,不先学习“西方哲学史”怎么行?很多非法学专业的经典之作要比法学著作必要的很,所以,建议先阅读人生当中最紧要的书。

最后,我认为本科阶段养成自律之道,建立自己的知识积累体系比读书要重要,这是泽惠终生的事。我前几年读书陷入困境,因为我发现读书“无用”,阅读热情大减。为什么会这样?因为那时我还没养成自己良好的知识积累方法,处于反思蜕变期,读完就忘是不行的,要通过自己的笔记系统让阅读有助于日后的“输出”,使读过的书“有用”。这里给大家推荐《卡片笔记写作法:如何实现从阅读到写作》这本书,可以帮助大家建立自己的知识积累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