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如何主張?朝陽法院發佈舉證指引 - 新浪香港

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如何主張?朝陽法院發佈舉證指引

新京報訊(記者慕宏舉)4月25日,朝陽法院召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審判白皮書」新聞通報會,發佈相關懲罰性賠償案件審理情況、常見問題、舉證指引、審判理念等主要內容。

新京報記者獲悉,近五年來,朝陽法院轄區內案件權利人請求適用懲罰性賠償的案件數量、最終適用懲罰性賠償支持權利人請求的案件數量均逐年攀升,並呈快速上升態勢。

新聞通報會現場。 圖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新聞通報會現場。 圖源: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

朝陽法院民事審判五庭(知識產權審判庭)法官董欣介紹,朝陽法院受理的涉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案件主要聚焦在商標侵權及著作權侵權領域,佔比數別為48%、43%;所涉行業以出版傳媒行業居首,佔比39%,也涉及箱包服飾、文體娛樂行業、食品藥品、化工製造行業等。

基於朝陽區特殊的區位優勢,朝陽法院受理的涉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案件中,具有涉外因素的案件佔比超30%。董欣表示,懲罰性賠償案件的最終判賠數額是一般損害賠償案件的3至5倍,體現出朝陽法院積極適用懲罰性賠償制度,通過提高對故意、嚴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的判賠數額,達到了對侵權人的懲罰效果,以及對潛在侵權人實施相同或類似不法行為的威懾效果。

知產庭副庭長譚雅文介紹,實踐中,部分權利人對懲罰性賠償制度的獨立性、法定性認識不足,進而因啟動要件不符合要求導致懲罰性賠償制度無法適用或陷入舉證困境。如在某時裝公司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案中,原告雖主張適用懲罰性賠償,但在經法院釋明後仍未明確懲罰性賠償的基數、基數確定方法及計算方式、倍數等,終導致其主張無法得到支持。還有部分權利人對懲罰性賠償制度適用的功能性理解不足,導致主張有誤。如某品牌飲料商標侵權案中,原告雖請求適用懲罰性賠償,但對其訴請賠償總額中的補償性賠償部分與懲罰性賠償部分混為一談,進而導致在明確基數、倍數時均請求錯誤。

針對上述問題,知產庭庭長路文通報了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案件的舉證指引。指引通過將司法實踐中典型的知識產權侵權場景予以類型化劃分,圍繞「侵權故意要件、情節嚴重要件、賠償基數與倍數」等審查要點,進一步釋明當事人舉證要求,釐清球證思路。

黨組成員、副院長劉黎表示,朝陽法院在適用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過程中,始終堅持「嚴格依法適用,加大侵權懲罰力度」「立足產業規律,優化賠償激勵效能」「強化訴訟指引,著力完善精細化審理」「平衡各方利益,確保賠償準確到位」「加強文書說理,積極踐行司法為民」的審判理念,充分發揮制度效用。

編輯 甘浩

校對 李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