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2004年参加高考,武汉大学临床医学七年制专业毕业后,先在厦门工作了三年,2014年回到武汉,在武汉市中心医院工作。[7]
李文亮
2019年12月30日,向外界发出防护预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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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8日,李文亮在接诊时遇到不明原因的病毒性肺炎患者并受到感染。[7]
2020年1月10日,李文亮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随后病情变得严重。2月1日上午10时41分,李文亮在自己的微博上公布了其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消息。此外,他的多名同事和父母也感染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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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6日21时24分,《中国新闻周刊》第一次打通武汉市中心医院重症监护室电话时,对方说正在抢救,直到23时56分最后一次致电,仍在抢救中。武汉协和医院一名医生表示,李文亮是于当晚21时30分左右停止心跳,但用上了ECMO(人工膜肺)进行抢救。[11]
2020年2月7日凌晨2点58分,武汉中心医院眼科医生李文亮在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中不幸感染,经全力抢救无效去世。[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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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事件
警方训诫
2019年12月30日下午5点多,他在武汉大学临床04级班级群里发布消息说“华南海鲜市场确诊了7例SARS”,提醒同为临床医生的同学“让家人亲人注意防范”。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李文亮还在群里发出了一份写有“检出高置信度阳性指标 SARS冠状病毒阳性”的临床病原体筛查结果和患者胸部CT。一个小时后,他在群里补充称:“最新消息是冠状病毒感染确定了,正在进行病毒分型。”[2]
2020年1月3日,他因“在互联网发布不实言论”,而被辖区派出所提出警示和训诫。[14]
监委调查
2020年2月7日,经中央批准,国家监察委员会决定派出调查组赴湖北省武汉市,就群众反映的涉及李文亮医生的有关问题作全面调查。[15]
撤销训诫
2020年3月19日晚,武汉警方通报李文亮事件处理情况,决定撤销对李文亮的训诫书,并向李文亮家属致歉。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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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全文如下: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执法过错,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二、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执法程序不规范,违规出具训诫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