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用暴力與縱容摀住受害者的嘴巴
某國立學校亟需教育部專案介入
某戲曲專業之國立學校李師及王師性平案調查完畢,並認定李師5案中成立4件強制性交,1件強制猥褻;王師2案中成立1件嚴重性騷擾、1件性騷擾。(請參附件1、2之大事紀)
從李師及王師歷年行為可以推估,受害者絕對不止目前申請調查之人。光是李師案,在調查報告中就有另外7位疑似被害人未參與調查。本會希望藉由記者會,向尚未申請調查,或曾遭學校吃案的性侵、性騷擾受害者表達:目前已有多案成立,代表曾經發生的事有機會被證實、確認、還原真相、追究責任。如果您需要協助,請與我們聯絡。
李師2002年起不斷傳出性侵案(參附件一),包含用手搓揉或用口吸吮學生的生殖器。李師在大通鋪有其他師生同住的情況下,也敢對學生性侵,甚至其他同學看不過去用腳阻擋,他也會把同學的腳扳開。此外,也有藉故將學生帶回住所同住並性侵的情形。該科學生口耳相傳,皆感恐懼。
但據受害者控訴,當時有許多原因
讓學生不敢說出受害或目睹經歷:
1、李師以暴力作為控制學生手段:該校學生每天五、六點就要起床練功,除練功的強度高之外,李師時常動手毆打、羞辱學生。當時的受害者如果在李師的性侵過程阻擋或閃避,隔天就會被針對性地修理,會面臨訓練量加重及更多打罵。
2、學校公費制度:讓學生擔心控訴後,如果校方包庇老師,那反倒是自己會被趕回家,而且會讓家庭需賠償公費。同時,該校許多學生來自經濟狀況或功能較弱的家庭,對於可能的後果,學生更感恐懼。
3、學生求助後被迫對質,且沒有效果:早在2004年,當時劉老師收到學生投訴後,就召集學生了解情形。多位學生在自述書寫下被性侵或目睹性侵的經歷。李師的乾媽梁師,當時就是學校合作劇團的管理人員之一(之後成為團長,被尊稱為「梁團」)。劇團當時的處理方式極其錯誤,竟要受害者與李師對質。在白天打罵,晚上性侵他們的李師面前,被害者都嚇得矢口否認,劇團就以此認定事件不成立。而當時的處理結果,李師未離開,反倒是部分受害者後來離開了學校。
但詭異的是,明明劇團認定事件不成立,但又以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為由,要求李師不再住宿於劇團。過一陣子後,又因為李師表示家住太遠不利於訓練學生,再讓李師回劇團大通鋪住宿,而李師則又開始性侵學生。後來的受害者們知道之前的處理結果,所以大多都不敢求救。
專業倫理界線不被重視,連校方高層都公然性騷擾學生
王師膽敢公然騷擾學生,可以看出學校顯然沒有真正建立專業倫理及專業身體界線;更可以看出王師濫用地位的行為,不會被嚴肅的制止與追究。
不只公然騷擾學生,王師私下的行為更乖張,會趁各種參訪、移地教學或在其工作室,無人在場或無人看到的機會,壓制學生、
#將手伸進學生衣服裡強摸揉胸部,有時即使遭遇學生反抗,王師也不停止。
暴力頻繁發生,但就算體罰累犯也只會被記過處理
光是本會歷年來就接獲多起體罰、霸凌事件,媒體亦有報導過類似事件(附件3)。像是性侵學生的李師,在2017年就被爆出上課時飛踢學生五次,且長期有體罰行為,但最終校方只決議記大過一次。又如同教體操的王師,2017年2月本會要求學校處理體罰行為後,同年6月又開始有連坐罰情形,2020年又再爆出拿藤條、木條責打學生。學校不願解聘體罰累犯老師,但記過與輔導顯然又不足以制止體罰行為。
不只教師體罰問題,學生在長期被暴力對待之下,部分學生也複製了暴力,又加上學校容許學長學弟制,也因此有多起生對生霸凌案。在本會處理過的案件中,曾發生過學長用鐵棍、拖把柄、畚斗柄或其他棍棒責打學弟,甚至要求學弟脫掉內褲再被打屁股的情形。
1、學校性平會吃案
學校在教育部通知下,曾啟動性平程序,當時的該校的調查小組,在調查後只認定性騷擾。不僅如此,當時學校性平會竟反對調查報告,並聲稱有5疑點,不依法退回調查小組補正,就
#違法私自認定性騷擾不成立。
在教育部糾正違法,並且明確要求尊重調查報告之下,學校性平會仍然將報告退回給調查小組三次,之後竟未作成最終決議,
#不了了之。
就是因為當年性平會不願依法處理,使得更多人受害。
2、性平調查遭洩密
當時其中一位接受訪談的受害人,在調查訪談後不到20分鐘,就接到李師謾罵電話。之後李師竟然還逼迫受害人下跪道歉,天理難容。李師能有如此囂張的行為,顯然是因為當時有人
#洩密通風報信。
3、教育部知情
教育部2008年接獲陳情,內容包含李師性侵學生的情形,教育部發函該校,要求啟動性平機制。
2009年9月10日教育部再次接獲陳情指責校方包庇。9月18日教育部發函索取所有案件相關資料,並糾正該校性平會違法不遵循有法定效力的調查報告。
2010年6月15日,教育部再次發函指責該校違法不遵循調查報告,同時指責該校未依指示將本案訪談資料報部。
4、教育部有責任查清楚:
(1)當時該校性平會堅決包庇李師,到底是受什麼影響?
(2)查明洩密之人並追究責任。
(3)作為當時戲曲界大老的李師乾媽「梁團」,在其中究竟扮演了什麼角色?
(4)這個在教育部監督底下還公然吃案的性平會,到底還有沒有其他吃案情形?
劇團用人和訓練,與該校密不可分,許多孩子學生時期會開始在劇團訓練、演出。雖然李師已被處以解聘並終身不得擔任教師,但他依然沒有被限制到劇團演出或訓練學生,仍然有非常多機會對學生下手。
而王師則是與許多音樂團體關係良好,甚至在本次性平案調查過程中,仍然被團體邀請一起與學生出國參訪。不只如此,王師也擔任過相關獎補助案的審查委員,未來也有可能繼續擔任,如果讓他擁有審查委員的地位,一樣很危險。
主管機關
文化部需要了解到劇團、藝術團體,多半會從學生時期就開始培養人才,有必要以明確的規範,來防範李師、王師從事任何有可能接觸到未成年人的工作。
本會提出的「兒童權利三防線」政策中,其中一項是提倡仿效澳洲兒童工作證(WWCC)制度,建立我國的兒童工作證制度,使兒童在任何場域,都能獲得充分的安全維護與保障。使所有公私立機構都能夠透過政府的認證,避免任用造成兒童風險的人員,也不包藏侵害兒童之人,希望衛福部將此政策納入兒少權法修正,以避免像李師、王師這樣的人,未來還可能透過工作接觸到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