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历 |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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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历

李家超,大紫荆勋贤, SBS, PDSM, PMSM

李家超于一九五七年出生,在一九七七年加入香港警务处,任职见习督察,并在二○一○年晋升为警务处副处长。他曾任职警队多个不同部门的岗位,包括刑事部助理处长、刑事及保安处处长,以及副处长(管理)。他拥有澳洲查理斯特大学公共政策及管理硕士学位。

李家超于二○一二年获委任为保安局副局长,于二○一七年获委任为保安局局长。在保安局任职期间,他负责制定保安政策,包括治安、出入境及海关管制、消防及紧急救援、惩教及飞行服务等,并负责统筹保安局辖下六个纪律部队和两支辅助队伍的工作。

李家超于二○二一年获委任为政务司司长,辅助行政长官施政,并负责督导九个决策局的工作,统筹和协调跨局、跨部门工作,以及推展行政立法关系等。

李家超于二○二二年五月八日举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选举中当选,并于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为第六任行政长官,于二○二二年七月一日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