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 涉8·31非法集結案今開審, 黎智英審前突然認罪 - 時光新聞

港媒: 涉8·31非法集結案今開審, 黎智英審前突然認罪

[港媒:涉8·31非法集結案今開審,黎智英審前突然認罪]黎智英突然認罪 香港“東網”剛剛消息稱,因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而被還押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上周四(4月1日)剛被裁定前年8月18日組織及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成,今日(7日)又再面對另一個審訊。他與前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和民主黨前主席楊森,因涉嫌在前年8月31日,參與另一次未經批準集結而被控,案件今早在灣仔區域法院開審,3人開審前均承認1項明知而參與未經批準集結罪。報道稱,今天開審的案件共有3名被告,依次為黎智英、楊森和李卓人。他們被指控在2019年8月31日,參與位於灣仔至中環區的未經批準集結,違反香港法例245章《公安條例》第17A條。條例規定,此控罪的最高刑罰為5年監禁。報道稱,案件今早在灣仔區域法院開審,預計審訊需時7天,但3人審前突然認罪。報道稱,除8·18非法集結案及本案之外,黎智英仍有2宗涉及非法集結的案件等待審訊。第一宗為指控黎智英在前年10月1日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將於本月19日在區院進行閉門審前復核,然後在5月17日正式開審;第二宗是黎智英被控同李卓人及多名“支聯會”常委,去年6月在維園噴水池外煽惑他人參與未經批準集結,案件將於今年6月11日在區域法院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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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則回應
  1. 這漢奸,必須重判

  2. 打官司打到他破產才對

  3. 早知如此,何必當初,估計漢奸黎采用先認罪,待終審時再否認控罪,然後進入發回重審的循環拖延判罰。

  4. 為什麼不是煽動暴亂 叛國罪?

  5. 現在知道減刑瞭[笑著哭]

  6. 在遮掩更大的幕後

  7. 老小子還算你識相!少判你幾年!

  8. 甭管他玩什麼陰謀往死死裡判就好瞭

  9. 查出瞭幕後黑手是誰,必須嚴懲

  10. 這傢夥很有自知之明,認罪可能隻是判個一、兩年,不認罪可能判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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