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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本書粗估賣了 3 萬本,一出版,李佳芬就詢問版權所屬,黃光芹二話不說,將版稅收入轉讓給韓國瑜,「經詢問出版社,李佳芬已取走第一筆結算 150 萬元,至於第二筆我就沒有再理。我的部分,以稿酬計,李佳芬匯給我 20 萬元,有帳可查。」黃光芹指控,李佳芬剝奪了時報出版的海外版權,更在未得黃光芹的同意下,取走了我的原創電子檔。而黃光芹說,她已採取法律行動,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
針對黃光芹的指控,李佳芬表示,版權是黃光芹主動要放棄的,也支付了她 20 萬元稿費;海外版權部分,李佳芬強調,從未授權任何海外版權。至於其他法律問題,將委由律師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