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塘多個單位淪為淫窟 屢警告無效 反黑組拘一男業主

觀塘多個單位淪為淫窟 屢警告無效 反黑組拘一男業主

撰文:凌逸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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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塘警區人員發現區內有多個出租單位,懷疑被用作賣淫用途。經多次發出警告信勸喻後,仍無改善。觀塘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今日(28日)拘捕一名姓郭(64歲)單位男業主,他涉嫌「容許處所用作賣淫用途」,正被扣查。警方表示,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任何人身為處所的租客、佔用人或掌管人,准許或容受處所全部或部分經常用作賣淫,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7年監禁。警方呼籲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