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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朱”车撞人后拒供呼气样本 判200小时社服兼停牌2年

202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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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网红“玻璃朱”朱庭萱今年初在湾仔驾车撞到一名男途人,兼拒绝配合警员要求,进行呼气测试,因而被起诉各一项不小心驾驶罪及拒绝提供呼气样本罪。朱早前承认2罪,今早(2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时社会服务令、罚款2,000港元,并须停牌2年及自费完成驾驶改善课程。
47岁被告朱庭萱,案情指今年1月28日约凌晨1时,朱在湾仔道违例左转入天乐里,撞到1名54岁菲律宾籍男子,使对方的腰部受伤。交通警到场后,朱在第一次酒精呼气测试下,发现酒精含量超标,但当她被带返警署,被要求进行举证呼气测试时,则拒绝提供呼气测试样本。
控方早前透露,指被告过往有3次交通刑事定罪纪录,包括2次不小心驾驶及1次酒后驾驶。辩方今天求情指,被告的感化、社会服务令报告,以及由东华三院戒酒服务的社工所写的报告,其内容均属正面,显示被告有悔意,决心改过自新,改善自身饮酒及驾驶的问题。裁判官判刑时指,接纳报告的建议,判罚被告接受社会服务令及罚款,另须停牌2年。最后裁判官告诫被告,若在停牌令下驾驶是严重罪行,她在此期间最好远离驾驶座。
案件编号:ESCC 8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