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豪坊電梯事故 承辦商被罰款及聆訊費用逾150萬元

委員會就4項違反條例個案命令承辦商須予以譴責,並支付罰款共96萬元及聆訊程序費用約59萬元。(港台圖片)

《升降機及自動梯條例》紀律審裁委員會完成對奧的斯電梯(香港)有限公司22項違紀指控的聆訊,包括4項與旺角朗豪坊的自動梯保養欠妥而被法庭裁定違反條例的個案,以及18項涉及專業失當或疏忽個案。委員會就4項違反條例個案命令奧的斯須予以譴責,並支付罰款共96萬元及聆訊程序費用約59萬元。

機電署歡迎裁決,並會繼續嚴格執行條例,確保升降機及自動梯服務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障公眾安全。

2017年3月25日,旺角朗豪坊一部正在上行的自動梯突然停止,並反方向運行,導致18人受傷。機電署進行刑事調查,發現奧的斯作為承辦保養自動梯的承辦商,未有確保定期保養妥善進行,法庭於2018年3月裁定有關罪名成立。